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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co爱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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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糖奶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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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前面的会计分录没错,没发现什么错误的地方。产成品小于入库产品有差额,要找出原因,看看是不是上期有余额,然后再调整。产成品大于入库商品,就直接放在产成品里。

纺织贸易的会计处理

194 评论(12)

爱中爱帼

贸易公司会计账务处理工业企业会计账务处理基本是一样的,就是贸易公司会计账务处理因为没有生产加工过程所以不进行对产品成本的详细核算。简而言之,贸易公司比工业企业的核算稍微简单一些。

269 评论(8)

花usahana兔

贸易公司当然属于商业,商业会计与普通的财会最大的不同就是商品的记价不同,分按照进价记账和售价记账,按照售价记账必须设置“商品进销差价”调整项目。企业采用售价进行日常核算的商品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通过“商品进销差价”科目核算。本科目可按商品类别或实物管理负责人进行明细核算。商品进销差价的主要账务处理:(1)企业购入、加工收回以及销售退回等增加的库存商品,按商品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商品进价,贷记“银行存款”、“委托加工物资”等科目,按售价与进价之间的差额,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例」2007年8月4日,企业购入商品一批,进价为70 000元(不含增值税),销售价为100 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货款已支付,商品已验收入库,该企业采用售价核算库存商品,则账务处理为:借:库存商品 1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 900贷:银行存款 81 900商品进销差价 30 000「例」A公司采用售价进行日常核算。2007年5月3日,公司采用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商品一批给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货款为1 200 000元,税额204 000元,货已发出,该批货物成本为1 000 000元。假设当月该批货物因质量不符合要求,被全部退回。则应作会计处理如下:①产品销售时:借:应收账款——乙公司 1 404 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1 200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4 000②发生退回时:借:主营业务收入 1 200 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04 000贷:应收账款——乙公司 1 404 000假设该批货物发生退回的时间是6月份,则该公司应冲减当期(6月份)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录同“②”,同时冲减成本:借:库存商品 1 200 000贷:主营业务成本 1 000 000商品进销差价 200 000(2)期(月)末分摊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借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按以下公式计算:商品进销差价率=期末分摊前本科目余额÷(“库存商品”科目期末余额+“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期末余额+“发出商品”科目期末余额+本期“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100%本期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本期“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商品进销差价率企业的商品进销差价率各期之间比较均衡的,也可以采用上期商品进销差价率计算分摊本期的商品进销差价。年度终了,应对商品进销差价进行核实调整。“商品进销差价”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库存商品的商品进销差价。「例」某企业采用售价法进行库存商品的日常核算。2007年3月末的库存商品余额为10 000元,委托代销商品的余额为5 000元,发出商品的余额为8 000元,主营业务收入的贷方余额为50 000元,分摊前的商品进销差价的余额为10 950元。计算3月份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并作相应的账务处理:计算商品进销差价:商品进销差价率=期末分摊前“商品进销差价”科目余额÷(“库存商品”科目期末余额+“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期末余额+“发出商品”科目期末余额+本期“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100%=10 950÷(10 000+5 000+8 000+50 000)×100%=15%3月份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商品进销差价=本期“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商品进销差价率=50 000×15%=7 500(元)做账务处理:借:商品进销差价 7 500贷:主营业务成本 7 500补充!商业会计就是商品流通会计。

224 评论(8)

婕哥大王

属于商业会计,商业会计比工业会计简单多了不用担心哈~

331 评论(9)

龙龙爱龙眼

纺织行业账务处理不复杂的。

自己购买棉纱,借:原材料—棉纱,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库存现金 / 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

账务处理技巧:

在尽可能保证账务处理需求的情况下,提前结账日期,比如将结账日期提前至20至25日之间;负责资金、成本、往来、税务核算的财务人员应与各自对口的业务部门进行沟通、核对信息,为结账做好准备工作;企业资产全面盘点安排。

重点会计科目一般包括,资金类会计科目,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及应收票据;往来类会计科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负债类会计科目

330 评论(15)

辛燃arzue

若已付款已开票已入库:借:周转材料贷:现金、银行存款若未付款已开票已入库借:周转材料贷:应付账款领用塑料桶时: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贷:周转材料

325 评论(14)

bluefiresky0

一、来料加工企业的会计处理:(一)收入的核算首先,根据财政部1998年颁布的收入确认原则,来料加工企业在报关出口后就应确认收入。因为此时商品所有权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外方,加工企业对商品已不拥有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不再对已出口的商品实施控制,同时与交易相关的加工费收入已转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已能够可靠地计量。其次,对内外加工业务收入应分别核算。目前,企业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往往采取多种经营方式,可能既做进出口贸易,又做生产、加工业务。这就要求企业要分清业务的主次,主营业务在“营业收入”中核算,而兼营业务则在“其他业务收入”中核算。来料加工企业也有类似问题,比如来料加工企业为了充分利用现有设备,既从事对外加工业务,又搞国内加工,这时就应分别核算对内、对外加工业务。外加工费收入免征增值税,而内加工费收入则要征税,如果划分不清,就不能享受免税待遇。另外,企业出售废料的收入,应在“营业外收入”中核算,因为它与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第三,境外委托方代支的费用应如实计入收入。目前,国内来料加工企业加工费收入定得普遍较低,境外委托方往往与国内来料加工企业签订某些协议,代支部分费用(如厂租、报关费等大额支出),例如某制衣厂,1997、1998年两年亏损总额高达899万元,其中1998年的加工费收入为72万元,费用成本总额为445万元,收入仅占费用的16%,而仅工资一项开支就达312万元。该厂付出312万元的工资却只取得72万元的收入,且该厂成立10年来,一直处于这种状况,却能经营下去。究其原因,原来境外委托方经常付给该厂现金(是人民币而非外汇)以供日常开支,这部分现金则挂在“其他应付款”账上,而不在收入科目中反映,这就变相转移了企业加工费收入,从而转移利润,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同时由于加工费收入过低,也减少了国家外汇收入。对于外商代支的此类费用可理解为价外补贴收入,应并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二)费用的核算首先,费用核算应细化。一般地,大的来料加工企业可将费用分为“制造费用”和“管理费用”,用于生产方面的费用计入“制造费用”,用于办公管理方面的费用计入“管理费用”,而对于小的来料加工企业来讲,也可将所有费用都计入“管理费用”。对于出口方面的费用,如监管费、商检费、卫检费、打单费、场检费、招待费、补助费等,大部分企业都把它们放入“报关费”。其实,这样做不利于企业进行财务分析,最好的办法是分项单列。比如说,有的来料加工企业每月报关费有几十万元,但具体是什么开支却不清楚,而分开列记就不存在上述问题。同时,卫检费、场检费等是按车次收取的,监管费、商检费是按材料价值来计算的,如果实际支出金额偏差较大,就可检查是否有不正常开支,从而促进企业做好财务分析。其次,购进原材料和辅料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而应单独核算并计入成本费用。来料加工企业主要原材料和大部分辅料是通过海关进口的,也有小部分辅料是从国内采购的。在国内采购的材料,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也不能抵扣,而只能计入成本费用。这是因为,按照现行税收政策,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一律实行“出口免税”管理办法,即进项税额(包括进口料件和国产料件的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最后生产加工环节不征税,出口也不退税。这与进料加工贸易不同,进料加工企业使用的国产料件可办理出口退税(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对从事来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的出口企业,为生产或加工复出口的免税货物而购进的已税原材料、辅料等,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和办理退税,而应单独核算并转入来料加工经营成本中。若不能单独核算应税和非应税项目的进项税额的,按销售比例分摊其耗用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二、来料加工企业的税收优惠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规定,出口企业以“来料加工”贸易方式免税进口原材料、零部件后,凭海关核签的来料加工进口货物报关单和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向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持此证明向主管其征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免征其加工或委托加工货物及其工缴费的增值税、消费税。货物出口后,出口企业应凭来料加工出口报关单和海关已核销的来料加工登记手册、收汇凭证向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核销手续,对逾期未核销的,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将会同海关和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及时予以补税和处罚。从以上规定我们知道,承接来料加工业务的出口企业在料件进口后,可凭海关核签的来料加工进口报关单和来料加工登记手册向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而无须等来料加工手册核销后再办理“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来料加工企业办理免税证明须报送的资料有:加工贸易业务合同批准证、对外加工装配合同、进口料件申请备案清单、出口成品申请备案清单、出口制成品及对应进口料消耗备案清单、合同基本情况(含封面)、税务登记副本复印件、申请免税报告、上一批货物的合同销案申请表。委托加工物资企业的会计处理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的实际成本。二、本科目可按加工合同、受托加工单位以及加工物资的品种等进行明细核算。三、委托加工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一)企业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二)支付加工费、运杂费等,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借记本科目(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或“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科目(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的),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三)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的物资,按加工收回物资的实际成本和剩余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按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原材料” 或“库存商品”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按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或售价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材料成本差异”或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也可以采用上期材料成本差异率或商品进销差价率计算分摊本期应分摊的材料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尚未完成物资的实际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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