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teGourmet
谨慎性要求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不应低估负债或者费用。谨慎性的应用并不允许企业设置秘密准备(不应该计提的减值准备,根据调节利润的需要而故意多提或少提),如果企业故意低估资产或者收益,或者故意高估负债或者费用,将不符合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要求,损害会计信息质量,扭曲企业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而对使用者的决策产生误导,这是会计准则所不允许的例下列体现谨慎性原则的做法是:A。长期投资期末提取减值准备B。坏账采用直接转销法C。无形资产摊销采用直线法D。固定资产提取折旧采用使用年限法企业的经营活动充满着风险和不确定,坚持谨慎性原则,要求企业在会计核算工作中应当保持必要的谨慎,充分估计到各种风险和损失,既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费用。题中:A。长期投资期末提取减值准备 对长期投资提取减值准备,其原因在于已估计到长期投资发生了减值,出于“谨慎”而提取减值准备;而提取的结果是长期投资账面价值减少。所以,该选项符合题意,应当选择。B。坏账采用直接转销法坏账核算采用直接转销法,是在实际发生坏账时才确认坏账损失,并未在发生损失之前对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做出合理的估计,即并不是一种“谨慎”的会计处理方法。所以,该选项不符合题意,不应选择。C。无形资产摊销采用直线法 D。固定资产提取折旧采用使用年限法 该两项均是资产的折旧、摊销方法,且采用的方法均属于“直线法”范畴,属于“正常”的、“一般”的费用摊销,没有体现出“谨慎”性。所以,该选项不符合题意,不应选择。综上所述,则应当选择答案A。 谨慎性原则贯穿于会计实务的方方面面,新的企业会计制度更进一步充实了谨慎性原则的内容,以下就谨慎性原则在会计实务中的具体运用作以下阐述:一、从资产的定义的角度来看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资产的定义为″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单从这一定义,我们就可以看出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企业对那些预期不能带来未来经济利益流入的项目,都不能再作为资产来核算和列报。围绕这一定义而产生了以下几方面的新制度:1、新制度针对我国企业当前普遍存在的资产虚增现象,进一步扩大了谨慎性原则的实用范围。借鉴国际会计准则,在原来《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跌价准备等四项准备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和委托贷款减值准备这四项减值准备。而且,在会计政策的选择方面企业自主选择的余地更大,如对于坏账准备,原制度规定必须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比例计提,已经发生的坏账损失必须经过财政部门批准才能冲销,致使大量呆账、坏账长期挂账。固定资产也存在类似情况。这些都是导致企业资产不实的重要因素。新制度则规定,坏账准备和累计折旧的计提方法及计提比例均由企业自主合理确定。这样就能使会计更加真实地反映资产的有效价值,增强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从而真正体现出资产必须具有能够给企业带来预期经济利益的属性,借此提供更加真实稳健的会计信息。2、对于待摊费用,原制度规定在1年内分期摊销,而新制度则规定如果待摊费用所应摊销的项目,不能再为企业带来利益,应将尚未摊销的待摊费用全部转入当期成本、费用。3、对于待处理财产损溢,原制度规定批准前列示于资产方,经过批准后才能结转为当期损益,而新制度规定无论是否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均应在年末结账前计入当期损益,不再允许列示于资产方。4、对于开办费,原制度规定5年内摊销完毕,而新制度则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外,所有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5、若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应当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计入当期管理费用。二、从收益的确认的角度来看从谨慎性原则出发,不高估收益,不低估负债和费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短期投资所取得的现金股利和利息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短期投资账面价值,不再作为投资收益确认当期损益。2、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资本公积,而非当期损益。在对债务人的会计处理上,《企业会计制度》最大的特点就是债务重组产生的差额收益计入资本公积,而不列作当期损益。对于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若发生债务重组损失,则确认为当期损失。3、到期不能收回的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后,期末不再计提利息,其所包含的利息,在有关备查簿中进行登记,待实际收到时再冲减收到当期的财务费用。4、对于使用借款购置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利息资本化的时间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标准,不再以″固定资产投入使用″为标准。避免了企业以是否办理竣工决算为由,拖长借款利息资本化的时间,虚增了当期资产和利润,从而引起会计信息失真。5、企业对财产清查中所发生的盘亏,于期末前查明原因,并根据企业的管理权限,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后,于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期末结账前尚未经批准的,在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上先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做出说明;如果其后批准的金额与已处理的金额不一致,调整当期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6、企业确定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至零为限。如果被投资单位以后各期实现净利润,企业应在计算的收益分配分享额超过确认的亏损分担额以后,按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的金额,恢复投资的账面价值。7、企业的固定资产可以采用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加速折旧法。8、企业对外担保、商业承兑票据贴现、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等业务可能产生的负债,应按照规定的项目以及确认的标准,合理地计提各项可能发生的负债,并计人″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科目。9、让渡资产使用权而获取的利息收入,超过利息收款期限尚未收回的利息,应当停止计提利息,同时冲回原已计提的利息。三、从财务分析的角度来看会计报表分析是指以会计报表为主要依据,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评价和预测的一种手段。作为企业的财务报表使用者在分析企业会计信息时应该持谨慎态度。下面就几个比较典型的财务分析指标所体现的谨慎性原则进行论述:1、资产负债率是负债总额除以资产总额的百分比,也就是负债总额与资产总额的比例关系。资产负债比率反映在总资产中有多大比例是通过借债来筹集的,也可以衡量企业在清算时保护债权人利益的程度,它反映企业的财务风险和长期偿债能力,本着谨慎性原则,所以将短期债务也包括在用于计算资产负债率的负债总额中。2、应收账款周转率是企业的盈利能力分析指标。要改善资产利用的效果,就应加强对企业各项资产的管理。而应收账款则是企业一项很重要的流动资产,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应收账款的流动性可以通过应收账款周转率来检测,应收账款周转率可按年周转次数或平均周转天数来计算。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净额/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应收账款周转天数=365/应收账款周转次数从谨慎性原则来看,(1)应收账款周转次数中的分子应采用赊销净额,而不用销售收入总额,因为只有赊销业务才能产生应收账款,用赊销净额计算的比率会更有意义;(2)应收账款周转次数中的分母应该是应收账款的平均余额而不是期末余额,这样可以使公式的分子和分母的金额在时间上相对应,而且此平均余额应该是全年中各月应收账款余额的平均数,而不是直接将年末和年初余额的简单平均数作为平均余额,因为对于季节性经营的不一定合理,年末如为淡季,该比率也可能就较高,但并不能因此说明企业效益好;(3)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应该是包括了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总额,而不是应收账款净额。因为销售收入净额既包括了可能收回的金额,也包括了可能无法收回的金额,那么应收账款账户就必须相应地反映应收账款总额,而不能只反映扣除坏账准备后的应收账款净额;(4)在计算应收账款周转率的时候,应该包括由于赊销而产生的应收票据。因为应收票据也是由赊销产生,计算应收账款余额时如不包括进去,会使相当一部分债权失去有效的风险管理。3、流动比率是衡量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一个重要指标。其计算公式为: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这一比率用于衡量企业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的保障程度,亦即流动资产在短期债务到期前可以变为现金用于偿还流动负债的能力。然而在流动资产中往往有些项目在实际情况下不能很快转变为现金。从会计处理来看,某些借用的公款或呆账、坏账是通过其他应收款等科目反映的。从谨慎性原则出发,应当在计算流动比率指标时予以扣除或根据具体情况按一定比例扣除。因此,在分析流动比率时,对于流动资产中各个项目的构成的考虑是很有必要的,即使两个公司具有相同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中现金、应收账款等货币性资产占有较高比例的公司,与存货比例较高的公司相比就有较强的流动性。另外,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中最好应加上将有可能发生的可以预计的或有负债,如应收票据贴现、诉讼赔偿金等。4、流动比率是对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比较后,对企业的总体的短期偿债能力作出的评价,那么速动比率就是一种更及时地反映企业流动性的指标。它的计算公式为: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所谓速动资产是指变现能力较强的流动资产,它包括现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在有价证券上的短期投资等,但不包括存货和待摊费用等。速动资产不包括存货是因为存货转化为现金的能力相对较差,并且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而待摊费用虽然属于流动资产,但是它的变现能力或偿债能力是非常低的,几乎是零。速动比率更充分地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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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称审慎原则、稳健性原则、稳健主义、保守主义等,在会计环境中存在不确定因素和风险、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的精确性受到影响的情况下,应运用谨慎的职业判断和稳妥的会计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充分预计可能的负债、损失和费用,尽量少计或不计可能的资产和收益,以免会计报表反映的会计信息引起报表使用者的盲目乐观。谨慎性原则可以体现在确认、计量、报告等诸方面。它要求:会计确认标准稳妥合理;会计计量不得高估资产、权利和利润;会计报告提供尽可能全面的会计信息。谨慎性原则是在保守主义基础上发展而来的,不能将其完全等同于保守主义。因为保守主义的信条是:确认一切可能的损失,但避免预计任何可能的收益。算足可能的损失,无视可能的收益。其极端是一贯地、蓄意地、一概地多计费用和损失,少计资产和利润。甚至建立秘密准备,人为操纵利润。造成信息误导。应用谨慎性原则的依据和效果,一是会计环境中存在着大量不确定因素影响会计要素的精确确认和计量,必须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估计和判断;二是因为在市场经济中,企业的经济活动有一定的风险性,提高抵御经营风险和市场竞争能力需要谨慎;三是使会计信息建立在谨慎性的基础上,避免夸大利润和权益、掩盖不利因素,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利益;四是可以抵消管理者过于乐观的负面影响,有利于正确决策。谨慎性原则是在客观性原则的条件不存在时的补充原则,并和一致性原则相违背。它容易导致低估资产、收入、高估负债、费用,从而影响到净利润计算的正确性。因此,应用谨慎性原则要谨慎。防止滥用或歪曲使用谨慎性原则来设秘密准备、过分提取准备、故意压低资产或收益或故意抬高负债或费用。提供正确职业判断和良好职业首先。运用谨慎性原则的事例有:预提应收账款中的长损失,建立坏账准备;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以“后进先出法”对发出存货进行计价;固定资产按“加速折旧法”计提折旧等。
佳丽子伊
谨慎性是传统会计中一项历史久远、影响深远但又颇具争议的计量原则。我国自1993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首次引入了谨慎性原则,在 2001年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中这一原则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许多体现谨慎性原则的会计处理方法被引进,它对会计实务的影响也日渐凸现,但我国对谨慎性原则的研究大多处于解释运用表层面,本文试图深入分析谨慎性原则的内涵、起源和经济影响,以丰富我们对谨慎性原则的认识。 一、谨慎性原则的内涵及其演化谨慎性原则历史可以追溯到中世纪,它最早是财产托管人解脱其受托责任的一种策略,后来被会计人员所认同接受,逐渐成为一项历史悠久、影响深远但又颇具争议的会计核算原则。这些概念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类:1、受托责任观下的谨慎性原则谨慎性原则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中世纪,当时的财产托管人为了减轻受托责任,对其托管财产的增值不进行任何预计。随着19世纪会计受托责任的盛行,会计人员面对着日益上升的诉讼风险,普遍存在强烈的灾难意识,中世纪财产托管人减轻责任的谨慎方式逐渐为会计界所认同,进而形成了受托责任观下的谨慎性原则。受托责任观下的谨慎性原则的表述很多,其中最典型的是Bliss在1924年给出的一个定义:不预计利得,但预计一切损失。它意味着会计师可以运用各种手段低估资产和收入,高估负债和费用,以减轻受托责任。这种观点本身缺乏会计学和经济学的理论依据,它只是站在 “实用主义”的角度来对谨慎性进行定义,强调蓄意地、一贯地低估净资产和利润,招致了对谨慎性的诸多批评。谨慎性原则的批评者认为,谨慎性的蓄意低估,会形成大量的“秘密准备”,有违会计信息真实性和公允表达的要求。2、决策有用观下的谨慎性原则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随着会计目标由受托责任观转向决策有用观,对谨慎性的批评也日渐激烈,谨慎性的原理和内涵被会计职业团体或准则制定机构重新审视。美国的FASB在它的概念框架研究中反复讨论了这个概念,并且试图用“审慎”来取代这一概念,在财务会计概念公告(SFAC)第2号中,它将谨慎性表述为:“谨慎性是对于不确定性的一个审慎反应,以确保商业中固有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被充分考虑。因此,在未来收到或支付的两个估计金额之间有同等的可能性时,谨慎性要求使用比较不乐观的估计数。”同时FASB也明确指出:“(在这种定义下),稳健性的概念可能与某些重要的质量特征产生冲突,如公允表述、中立性和可比性(包括一致性)……。财务报告中的稳健性不应该再蓄意地、一贯性地低估净资产和利润。”与前述的Bliss定义相比,FASB的定义一方面指出谨慎性有助于降低企业风险,突出了谨慎性原则的经济作用,从而使谨慎性原则有了更多的理论依据,另一方面也是对谨慎性认识的一个新突破。因为从FASB的说明来看,它并不鼓励一味地低估资产和收入,高估负债和费用,否定了过去那种蓄意地一贯少计净利润和净资产的做法,认为会计人员对信息进行取舍时需要持稳健的态度,但同时要考虑会计信息的公允表达、中立性和相关性,从而使所提供的会计信息既能应对商业环境中固有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又能满足投资者相关决策需要。这一定义主要是定性描述,某些方面还是比较含糊,例如它并没有详细说明“审慎反应” 的含义,也没有解释这一审慎反应是如何保证风险被“充分的考虑”。3、实证研究中的谨慎性原则20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会计理论的研究方法由规范研究逐渐向实证研究转移,大量的会计实证研究的文献涌现出来。作为谨慎性原则的研究也逐渐转向实证研究为主,要对谨慎性原则进行实证分析就必须有相应的定义来界定它、量化它,因此从实证研究中涌现出谨慎性的大量定义。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有两个:一个是Feltham和Ohlson在1995年提出的定义,该定义指出:如果企业股权的市场价值在时点π+1的期望值与企业股权在时点π+1的账面价值之差在π趋于无穷大时的情况下大于0,则认为企业会计是谨慎的;另一个是Basu在1997年提出的定义,该定义对谨慎性原则的解释是:会计人员倾向于对好消息(利得)的确认比对坏消息(损失)的确认要求有更加严格的证据。从这两个定义可以看出,实证研究中对谨慎性原则的定义抓住了谨慎性的实质,前者反映的是谨慎性低估企业净资产账面价值的特征,可以称之为“资产负债表导向的谨慎性原则”;后者反映的是谨慎性对利得和损失的不对称性处理特征,即损失被立即确认,而利得只有在实现以后才能被确认,可以称之为“损益表导向的谨慎性原则”。在现代会计观点下,利润计量要比资产计价更加重要,因此对“损益表导向的谨慎性原则”的实证研究也居多。对于这三种类型的谨慎性原则,受托责任观下的谨慎性由于缺乏理论依据和存在明显的缺陷,基本上已经被准则制定机构和研究人员所摈弃,而决策有用观下的谨慎性和实证研究中的谨慎性观点得到了准则制定机构和研究人员的普遍接受,从这两者的关系来看,前者主要是对谨慎性的定性描述,而后者是对谨慎性的定量描述,两者可以互为补充、互为说明。总体来看,现代会计强调谨慎性是对于商业环境中固有风险和不确定性一个审慎反应,即对利得的确认比对损失的确认要求有更高的证据,由早期的将谨慎性视为蓄意低估股东净利和净资产转变为尽量不高估资产和利润(但不蓄意低估)。二、谨慎性原则起源的经济解释会计研究人员对谨慎性原则起源提出了众多的解释,概括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契约、诉讼、税收。1、契约解释在契约解释下,谨慎性被看作是在契约各方之间解决代理冲突的一个重要的缔约手段。按照契约理论,企业和各有关当事人之间由于不对称信息、不对称利益、有限的视野和有限的责任会产生诸多机会主义行为。而谨慎性是对契约业绩的理想计量,因为它对利得要求更严格的确认标准,从而可以限制有关各方的机会主义行为,有效减轻企业和有关当事人之间的代理冲突。如在债务契约中,股东和管理者可能会高估盈余和资产,将借入的债务作为清算性股利进行分配,从而将债权人的财富转移给股东。而谨慎性原则避免高估资产和盈余,对股利分配施加约束,保障和提高了企业的偿债能力,降低了企业股利过度分配的可能性。另外在管理者的报酬契约中,企业管理者有动机高估净资产和盈余,最大化其当期酬金,损害股东的利益。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股东可能事先在补偿合同中要求运用谨慎性去计量收益。因此,从契约解释来看,谨慎性原则是作为一种有效的缔约机制而自然产生的,它的存在降低了各种契约的违约可能性,提高了企业的价值。谨慎性的契约解释得到了较多的理论和实证支持。Ahmed等人发现,股利冲突越大,企业报告越谨慎,谨慎性成为一个有效的缔约机制去减轻股东与债务人之间的股利冲突。另外,Ball等人发现普通法国家企业盈余要比成文法国家的企业盈余要谨慎性的多,原因在于,普通法国家有强大的投资者保护法律,企业通常优选契约作为解决代理问题的方式,因此对谨慎性的要求较强。而在成文法的国家内,契约各方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更有可能私下解决而不使用契约,因此对谨慎性的要求较弱。2、诉讼解释股东诉讼是谨慎性原则产生和存在的另一个重要来源。许多研究发现,投资者大多是风险回避者,他们希望能够立即得到有关潜在风险的信息,而对于有关潜在利得的信息却不甚关心。因此公司延期报告潜在的损失比延期报告潜在的利得会面I临更大的诉讼威胁,也就是诉讼风险更可能源自于收入与资产的高估而不是低估,会计人员为了避免日益上升的诉讼风险,“宁可失之低估,而不愿失之高估”,从而股东诉讼成为谨慎性产生和存在的另一个重要来源。诉讼解释在理论上和实务上也获得了较多的理论和实证支持。Basu检测了美国四个不同的诉讼责任期间的谨慎性,发现在两个诉讼责任上升较高期间谨慎性存在显著的上升,而在诉讼责任上升较低期间谨慎性不上升,这一结果与诉讼导致谨慎性的解释一致。另外,Ball等人指出,在普通法国家预期的较高的诉讼风险下,企业的谨慎性会增强,其结论也支持了这一预测。3、税收解释税收解释认为,纳税收益与会计收益之间的联系,使得管理人员有动机运用谨慎性原则来递延税收的支付。谨慎性原则通过推迟收入的确认及加速费用的确认会延期税收支付,从而减少税收支付的现值,增加公司的价值。Guenther等人的研究表明,会计方法会影响应税收益。Shackelford和Shelvin进一步指出,纳税收益与会计报告收益的联系为递延税收支付提供了动机,因而导致对净资产和收益的低估,因此他预测,当两者之间的联系变得更加紧密时,或者税收上升时,财务报告会变得更加谨慎。但是从目前的相关文献来看,还没有直接的研究致力于税收解释,这一解释的相关的理论和实证证据还很弱。三、谨慎性原则的经济影响体现谨慎性原则的会计实务方法有很多,主要包括:计提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存货的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法、存货的后进先出法发出假设、存货的跌价损失准备、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法、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研发支出的费用化处理方法等。这些谨慎性方法的运用首先影响企业财务报表数字,使企业净资产被低估、正的经济盈余被递延反映,但是有关这种谨慎性原则的经济后果,即投资者能否看出不同方法下盈余计量的谨慎性差异,还存在较多的争议。1、谨慎性对企业财务报表数字的影响谨慎性原则的实质是对于利得与损失的不对称确认要求,也就是说反映利得比反映损失要求有更严格的可证实性,损失被立即确认,而利得只有在实现以后才被确认。谨慎性的这种非对称确认特征主要影响企业财务报告中的净资产、应计和盈余项目。(1)净资产账面价值持续低于其市场价值。在市场经济下,企业资产的市场价值时刻在发生变化,但是所有的这些变化(增值或贬值)并不会立即、完整地反映在企业会计账户和财务报表中。在谨慎性原则下,资产价值减少(损失)通常被立即确认,而资产价值的上升(利得)通常被递延到它被出售或它的价值通过收入现金流量实现时才被确认。例如,在谨慎性原则下,固定资产当期的价值增值,是不允许反映在当期的资产计价上,而只能等到固定资产被出售时才能反映这部分增值。而固定资产当期的价值贬值,直接通过计提减值准备减少资产账面价值。另外,企业的研究和开发支出、广告支出一般而言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得,具有经济价值,但按照谨慎性原则要求,研发支出和广告支出直接费用化,而不能资本化反映为企业的一项资产,它们的价值被递延到以后期间由于研发支出和广告支出而产生的收入现金流量实现时才被确认。但在持续经营假设前提下,企业通常不会出售它的固定资产,并且研发支出和广告支出是持续发生的,由此推论,会计上对于资产贬值的反映是及时的、并且数额较大,而对于资产增值的反映是不及时的、并且数额相对较少。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谨慎性原则运用会导致企业净资产被系统低估——其账面价值持续低于其市场价值。净资产账面价值被低估的程度越大,意味着企业会计越谨慎。利用谨慎性会计对企业净资产的持续低估特征,Beaver和Ryan提出了对谨慎性的一种实证计量模式:净资产账面价值与市价比率计量模式。这一计量模式评估了净资产被累积低估的程度,通过计算净资产账面价值与市价比率的持久偏差成分来反映财务报告谨慎性的程度。(2)应计项目的净累计额持续为负。会计中的应计项目是由于权责发生制而产生的会计盈余与现金流量之间的时间性差异。从长期来看,如果会计方法是中立的并且企业是稳定的,折旧和摊销之前的累计净收益金额与经营现金流量趋向一致,因为当净收益超过(或低于)经营现金流量时会紧跟有负的(或正的)应计项目发生,正的应计与负的应计项目会随着时间反转,应计项目的净累计额趋向于零。但是在谨慎性原则下,应计项目净累计额持续为负,这是由于谨慎性对利得和损失的不对称处理特征所导致。在谨慎性原则下,损失一旦存在就要求被立即确认,即使与损失有关的现金流出可能还没有实际发生;而利得只有在现金流入实际发生时才能被确认。因此,在谨慎性原则下,损失趋向于被全部应计而利得不能应计,随着时间的推移,应计项目的净累计额趋向于被低估并且持续为负。利用谨慎性会导致应计项目的净累计额持续为负的特征,GiVoly和Hayn提出了谨慎性的另一种计量模式:应计项目的计量模式。这一模式认为,企业长期持续显著的负应计是谨慎性的标志。它通过计算负应计累积的程度和速度来反映财务报告谨慎性程度。(3)盈余反映的及时性和盈余变化的持续性在“利好”与“利差”时期存在差异。谨慎性原则在确认利得与损失时存在严重的不对称性,企业“利好”时期与“利差”时期的会计盈余必然在及时性和持久性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会计盈余的及时性是指当期的会计盈余是否及时地反映了公司经济盈余的变化。在谨慎性原则下,会计人员反映利得比反映损失要求有更高的可证实性,因此本期的会计盈余会反映本期所有的负的经济盈余变化(损失),而不会反映或只会部分反映本期正的经济盈余变化(利得)。换句话说,在谨慎性原则下,负的盈余和盈余变化要比正的盈余和盈余变化反映得及时。会计盈余的持续性是指当期的会计盈余变化能否持续到未来。持续性和及时性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及时性意味着本期信息已经反映在本期的会计盈余中,这样的盈余一般不具有很强的持续性。持续性则是由于本期会计盈余没有反映本期信息的全部影响,而是将其部分影响递延,这样的盈余一般不具有很强的及时性。在谨慎性原则下,由于负的盈余和盈余变化要比正的盈余和盈余变化反映得更加及时,因此正的盈余和盈余变化相对于负的盈余和盈余变化要更加持续。利用谨慎性会计对正负盈余变化反映的及时性和持续性差异特征,Basu提出了另一种谨慎性实证计量模式:每股盈余/每股市价计量模式。这一计量模式反映了会计收益包括经济收益或利得的速度的差异,通过计算比较会计盈余对“好消息”和“坏消息”敏感性来反映财务报告谨慎性的程度。2、谨慎性对股票市场价格的影响从上面的分析我们知道,谨慎性原则会低估企业净资产、递延反映正的经济盈余,那么这种低估的净资产和会计盈余是否会导致投资者对企业股票市场价格的低估呢?在这个问题上还在存在较大的争议。有效市场假设认为,投资者不会系统地被盈余计量的各种可选择会计方法所误导,因此,从理论上分析,投资者在制定证券价格时应该能够估定不同方法下财务报表的内在谨慎性差异,并且自行对会计报告盈余进行调整,不会由于低估的账面资产和盈余数额而低估企业股票市价。这一观点得到了许多实证支持。例如Beaver和Dukes发现,采用加速折旧法(相对稳健)企业的平均盈余反应系数(ERCs)要比采用直线折旧法(相对激进)企业的平均盈余反应系数(ERCs)显著大。盈余反应系数是指某一证券的超常市场回报相对于该证券发行公司报告的盈利中非预期因素的反映程度。盈余反应系数越大,说明报告盈余信息含量越高。他们的证据表明市场在制定证券价格时考虑了盈余计量的内在方法,并且据此对企业报告盈余进行自行调整,支持了有效市场假设。但是另一方面,也有不少观点认为,现实的资本市场并不是完全有效的,投资者通常不会区分盈余计量所采用的各种会计方法的谨慎性差异,因此,谨慎性原则对净资产的低估和对正的经济盈余的滞后反映,可能会导致市场对该股票价格的低估。例如,Salamon和Kopel将企业划分为激进会计组合群(同时运用直线折旧法和F1FO)和谨慎会计组合群(同时运用加速折旧法和LIFO),实证结果表明,这两类企业的盈余反应系数不存在显著差异,这一证据并不支持有效市场假设。总之,在“证券市场是否完全有效”问题上还存在相当大的争议,因此谨慎性对股票市场价格的影响也是莫衷一是,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分析。四、谨慎性原则受到的主要批评和目前的现状谨慎性原则虽然对会计的理论与实务影响巨大,但它也极富争议。在众多会计文献和会计准则报告中,它长期被视为一项“惯例”,而并非一项“原则”或“准则”。对它的批评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谨慎性的运用缺乏一个客观的标准,因此对它的滥用很普遍并且很难防范。例如,有些企业可能会通过随意地或前后不一致地制定潜在损失的备抵或准备,从而使得不同企业之间以及同一企业不同时期的会计数字缺乏可比性。第二,传统谨慎性的会计实务只预期潜在的损失或费用,而忽略任何可能利得的确认,会导致对潜在资产或收益的低估,低估如同高估,都不能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由于这两个限制,谨慎性受到许多攻击。美国著名会计学者Hendriksen就指出:“谨慎性是处理计价和收入不确定性的一个非常糟糕的方法,它会导致会计数据的完全扭曲。”但是,尽管伴随着持续的批评,谨慎性已变成当代会计最具影响的一个概念。近年来大量的实证研究也指出,谨慎性不仅在现代财务报告中普遍存在,并且在过去的30年内,财务报告的谨慎性有上升的趋势。从准则制定机构来看,虽然美国的FASB在其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2号“会计信息的质量特征”中,将谨慎性视为一种惯例(Convention),而非一项原则(Principle),但是FASB也认识到谨慎性的合理之处:“在财务会计和报告中,也存在谨慎性的合理位置,因为商业和经济活动中充满了不确定性,但需要慎重运用”。在 FASB看来,商业经营中的不确定性是不可避免的,在资产计价和损益计量中必须运用各种各样的估计或判断,在决定会计估计和判断时,会计师应保持一个谨慎性的或审慎的态度,必要的谨慎性不仅是应付商业交易中内在的不确定或风险的一个必要的、有用的手段,而且将有益于投资者、债务人和其他信息使用者。从20世纪80年代末以来,FASB的这种观点已经得到会计职业团体和会计从业人员的普遍接受。我国自1993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基本准则中首次引入了谨慎性原则,明文规定谨慎性原则是我国会计核算12条原则之一,并且在随后的具体准则制定过程中,体现谨慎性原则的方法陆续被采用(如LIFO、加速折旧法、坏账准备的计提等),特别是在2001年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中这一原则得到进一步的发展,更多的体现谨慎性原则的会计处理方法被引进(如资产减值的八项准备等),谨慎性原则已经成为我国会计理论和实务中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则,但是从目前国内企业对谨慎性方法的运用来看,还存在较多的随意性,对于这一原则,我们既要正视谨慎性原则固有的弊端,通过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和规范谨慎性方法的实施细则,来避免主观随意和“过度谨慎”;同时也不能忽视谨慎性原则在减轻代理冲突、避免诉讼风险和递延税收支付中的积极作用,应进一步加大谨慎性原则的适用范围和运用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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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性应该是居安思危,有备无患的意思谨慎的充分估计到各种风险和损失,既不高估资产和收益,也不低估负债和费用。谨慎性不意味着可以任意设置秘密准备,否则,将视为对谨慎性原则的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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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计核算中,谨慎性原则的典型运用有1、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法。2、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3、资产计提减值准备。4、无形资产研究阶段支出计入费用等。会计谨慎性原则是企业会计核算中一项重要原则,运用广泛,可防止抬高资产和收益,压低负债和费用,并起到预警风险和化解风险的作用。但实际运用中存在利用谨慎性原则操纵利润的现象,因此要采取必要措施趋利弊害,使会计信息更具客观性。运用事例在资产方面:谨慎性原则在资产方面应用很多,首先,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的开发成本直接计入当期费用,而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应选择合同期限、法律期限、经营期限,10年中最短者;其次,由于固定资产的使用存在较大的无形损耗,所以采取加速折旧法;再其次,企业应当定期或至少每年年度终了全面检查各项资产,合理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其中包括:短期投资减值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坏账损失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最后、在物价上涨时,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选择后进先出法,物价下跌时选择先进先出法。在收入方面:如果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应按劳务的完成程度确认收入,如果完工程度不能可靠计量,按实际消耗成本确认收入,当发生成本高于可能收回效益,按实际能收回收益确认收入。债务重组方面:新制度规定债务人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若发生债务重组损失,确认为当期损失。在债权人方面,当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或债转股清偿债务时,债权人应按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资产或股权的入账价值,而不能以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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