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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坏的小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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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猪行天下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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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与《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财政部第25号令)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受刑事处罚,由所在地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依法被撤销注册,或者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由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注销注册。

注册会计师,是指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英文全称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简称为CPA,指的是从事社会审计/中介审计/独立审计的专业人士。

在其他一些国家如国际会计师,简称AIA,比如英国、澳大利 亚、加拿大。在国际上说会计师一般是说注册会计师,而不是我国的中级职称概念的会计师。

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

申请者应填写《2007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向报名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经地方考试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撤销收回注册会计师证

355 评论(10)

晴空,朗照

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员,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准予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一、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受刑事处罚的;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的;四、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一年的。被撤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的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复议。依照第一款规定被撤销注册的人员可以重新申请注册,但必须符合本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

225 评论(12)

petite妮妮崽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已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人员,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准予注册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一、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的;

四、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一年的。

被撤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的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复议。

依照第一款规定被撤销注册的人员可以重新申请注册,但必须符合本法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您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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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9 评论(11)

amandawei201

可以,只要不超过五年即可。

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不超过5年。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不超过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超过5年或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超过5年,经过相关测试。

对于未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未交纳会费,或具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非执业会员,年检不予通过。无故不参加年检的非执业会员,视为其自行退会。

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注册要求规定:

1、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将准予注册的人员名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国务院财政部门发现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有关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

2、注册会计师协会依照本法第十条的规定不予注册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复议。

3、被撤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的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复议。

293 评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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