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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税价格(dutiable value)是指海关规定的对进出口货物计征关税时使用的价格。198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进口货物以进口货物运达我国输入地点的到岸价格为完税价格;出口货物,以海关审核确定的货物售与国外的离岸价格、扣除出口税,作为完税价格。在计算完税价格时,进出口公司则以银行帐单或者明细单、发票所列价格为依据;其他机关、单位均以有关票证上所列价格与银行帐单、发票相符,作为依据。具体计算方式了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应答时间:2021-06-21,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平安银行我知道]想要知道更多?快来看“平安银行我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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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弹性较大的是完税价格的确定。关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一是从量计征;二是从价计征,另外还有些物品采取从量和从价混合计征的办法。从量计征适用的范围窄,从价计征适用的范围宽。凡是适用从价计征的物品,完税价格就是它的税基。因此在同一税率下,完税价格如果高税负则重,如果低税负则轻,所以征纳双方对关税价格都极为关注。政府还以海关价格作为对外贸易统计的价格依据,海关作价制度的主要内容是确立完税价格准则及价格基础。例如:以到岸价格、离岸价格、出口价格、审定价格等作为价格依据,和以规定的价格依据与一些价格因素组成的价格标准为价格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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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指的是以出口商将货物运至出口港装货以前所有的费用作为计价基础的价格,也就是FOB价格。但只有当进出口商申报的价格被海关接受后才能成为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进口:
从价计征的进口关税应征税额=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即CIF)×进口从价关税税率
常用的几种价格的换算:CIF=FOB+运费+保险费CIF=(FOB+运费)/(1-保险费率)
出口: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离岸价格(FOB中国境内口岸)-出口关税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FOB中国境内口岸)/(1+出口关税税率)
扩展资料:完税价格原则
进境物品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遵循以下原则确定:
扩展链接:百度百科-完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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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税价格(Duty-paid Value) 完税价格的定义首先需要明白的是:完税价格是计算关税的基础, 完税价格分为两种: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和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一.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1. 定义:进口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即货物的CIF价)作为完税价格。到岸价格包括货价,加上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等费用。2. 进口关税计算公式从价计征的进口关税应征税额=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即CIF)×进口从价关税税率常用的几种价格的换算:CIF=FOB+运费+保险费CIF=(FOB+运费)/(1-保险费率)二.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1)定义:出口货物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货物售与境外的离岸价格,扣除出口关税后,作为完税价格。离岸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估定。 (2)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的计算公式:公式一: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离岸价格(FOB中国境内口岸)-出口关税公式二: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FOB中国境内口岸)/(1+出口关税税率)说明:上述公式一只是说明“出口货物完税价格”,“ 离岸价格(FOB中国境内口岸)”和“出口关税”这三者之间的关系,在实际计算中并无多大用处。实际计算中常用公式二。(3)应征出口关税税额的计算公式应征出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出口关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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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完税价格是指货物的关税计税价格。《海关法》规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审查确定。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估定。
(一)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根据《海关法》规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1.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正常情况下,进口货物采用以成交价格为基础进行调整,从而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卖方向我国境内销售该货物时买方为进口该货物向卖方实付、应付的,并且按照《完税价格办法》有关规定调整后的价款总额,包括直接支付的价款和间接支付的价款。
(1)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应当符合的条件
对进口成交价格而言,交易应是真实的;价格应是确定的、完整的、公允的。进口货物完税价格所包含的因素可用以下图表表示:
(2)应计入完税价格的调整项目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中的货价应该是完整的,包括应由买方负担、支付的佣金、经纪费、包装费用、与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和其他费用等。但不包括买方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的购货佣金,也不包括货物进口后发生的安装、运输费用等。
2.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
对于进口货物的价格不符合成交价格条件或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经了解有关情况,并且与纳税义务人进行价格磋商后,依次使用的方法包括:
(1)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提示】第一顺序,同时或大约同时(申报之日前后45日)、多个价格的选择(最低价格)。
(2)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提示】第二顺序,相同商业水平且进口数量一致。
(3)倒扣价格方法;
(4)计算价格方法;
生产用材料和加工费+一般利润和一般费用+I+F
【提示】倒扣价格法和计算价格法的适用顺序可以选择。
(5)其他合理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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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完税价格指的是:以出口商将货物运至出口港装货以前所有的费用作为计价基础的价格,也就是FOB价格。关税进口计算:从价计征的进口关税应征税额=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即CIF)×进口从价关税税率 关税出口计算: 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离岸价格(FOB中国境内口岸)-出口关税 关税完税价格包含:1、进口人为在国内生产、制造、出版、发行或使用该项货物而向国外支付的软件费;2、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3、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和其他劳务费用;4、保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五条: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且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第六条: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符合本章第二节规定的,或者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经了解有关情况,并且与纳税义务人进行价格磋商后,依次以下列方法审查确定该货物的完税价格:(一)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二)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三)倒扣价格估价方法;(四)计算价格估价方法;(五)合理方法。纳税义务人向海关提供有关资料后,可以提出申请,颠倒前款第三项和第四项的适用次序。第十一条以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时,未包括在该货物实付、应付价格中的下列费用或者价值应当计入完税价格:(一)由买方负担的下列费用:1、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2、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3、包装材料费用和包装劳务费用。(二)与进口货物的生产和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有关的,由买方以免费或者以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并且可以按适当比例分摊的下列货物或者服务的价值:1、进口货物包含的材料、部件、零件和类似货物;2、在生产进口货物过程中使用的工具、模具和类似货物;3、在生产进口货物过程中消耗的材料;4、在境外进行的为生产进口货物所需的工程设计、技术研发、工艺及制图等相关服务。(三)买方需向卖方或者有关方直接或者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但是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特许权使用费与该货物无关;2、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不构成该货物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条件。(四)卖方直接或者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销售、处置或者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纳税义务人应当向海关提供本条所述费用或者价值的客观量化数据资料。纳税义务人不能提供的,海关与纳税义务人进行价格磋商后,按照本办法第六条列明的方法审查确定完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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