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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财务报告分析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一、审阅注册会计师的报告;二、审阅整套财务报表,包括报表注释和补充报表中的相关内容;三、运用分析方法,如比较报表分析法,横向和纵向百分比分析法,比率分析法等;四、参考重要的补充信息。下面将围绕上述步骤进行介绍。一、 审阅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在分析财务报告时,首先应该仔细审阅注册会计师的报告,这样做是为了检验用来分析的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如果这些报告未经审计,那么分析人员必须首先弄清这些报表的可靠性。注册会计师的报告所以重要,是因为它向分析人员提供了有关财务报告是否公正表述的、独立的、权威的意见;而且,注册会计师的报告向人们告示了所有经注册会计师深入细致鉴证的审计结果。对一个被审计企业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们将根据审计结果在其审计报告中提出以下四种意见中的一种:1.不附条件的意见,又称无保留意见;2.附条件的意见,又称有保留意见;3.反面意见;4.放弃发表意见。上述四种意见中,后三种属于不利意见。这些不利意见可能会引起证券管理部门或证券交易市场停止某家公司股票的公开交易,因为不利意见提出会对投资者的利益带来一系列的影响。二、 全面审阅财务报告全面阅读,包括阅读主要会计报表、附表、有关报表注视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首先,应该分析会计政策的陈述。会计政策的陈述一般至于报表附注释之首。其琛书内容包括:对被选会计方法的选择;行业特殊会计方针的采用;特殊会计准则的应用。有关会计政策成熟的信息对于理解、说明和评价财务报告时非常重要的。他对于评估企业在不同期间或比较行业内各企业之间的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尤其有用。其次,审阅财务报告不能忽略对报表注释的审阅,因为报表注释是整个财务报告的有机组成部分,这些注释能够比较详细地解释某些业务活动或理财思想的来龙去脉,对报告使用者客观地分析企业业绩有着不可低估的意义。三、 运用具体方法进行分析实务中用得最广泛的要属比较会计报表趋势分析法、比率分析法、因素分析法等。1.趋势分析法在趋势分析中,那种将本期和前期或前几期的会计信息汇编在一起的会计报表,称之为比较会计报表。会计报表的趋势分析通常采用的方法有横向比较法和纵向比较法。横向比较法又称水平比较法,是在会计报表中用金额、百分比的形式,对各个项目的本期或多期的金额与其基期的金额进行比较分析,以观察企业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变化趋势。纵向比较法又称垂直分析法,是对会计报表中某一期的各个项目,分别于其中一个作为基本金额的特定项目进行百分比分析,即以观察企业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变化趋势。2.比率分析法一般而言,财务报告分钟为人们普遍关注的财务比率指标有:反映盈利能力的比率;反映偿债能力的比率;反映营运能力的比率;反映企业市场价值的比率;3.因素分析法把综合性指标分解成各个因素的方法,称为因素分析法。包括定基替代法和连环替代法。四、参考其他重要的信息分析财务报告是一项针对性很强的工作,但是,要对一家企业的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作出恰如其分的判断,仅仅局限于对财务报表所提供的会计信息的分析是不够的。因为会计报表提供的会计信息是有局限性的:1.一般会计报表提供的会计信息只反映历史的情况,那么对用户来说,其相关性就受到了一定的影响。2.会计报表中的会计信息不能反映重要的、非会计计量的指标,如企业的管理水准,长期拥有的市场份额和良好的声誉,员工素质,行业竞争优势,与社会各界、政府所长期保持的良好的沟通渠道等。而这些信息对人们判断企业未来的投资增值潜力来说也是至关重要的。3.企业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变动时有多种因素影响的结果,除了企业本身的经营管理、理财活动外,还会来自国内外经济环境、甚至于政治气候的影响,这是财务报告分析中不容忽视的。上述分析表明:在分析财务报告时,尽管我们的双眼注视的是大量的会计信息,然而我们的分析思考应当是开放式的。其中不乏从其它渠道获悉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判断企业的其他不容忽视的信息。这些信息包括:1.同业公会;2.各高等院校和科研、咨询机构;3.政府机关或代理部门;4.新闻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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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2013年10月11日公会第二十次次全体会员大会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会中文名称为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以下简称“公会”);英文名称为ShanghaiBanking Association,缩写为SBA。第二条 公会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促进行业协会发展规定》精神组建,为本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愿组成、实行行业服务和自律管理的跨部门、跨所有制的非营利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法人。第三条 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经济金融方针政策,强化行业自律、维护会员权益、推进行业协调、加强会员服务,实现会员共同利益,保障上海银行业健康发展,致力于建设成为与上海银行业地位相匹配,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相适应的职业化、专业化、国际化的高水准行业组织。第四条 公会及其开展的各项活动遵循自愿、平等和民主集中的原则。第五条 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上海银监局,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六条 公会以团体会员身份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后,接受中国银行业协会的业务指导和协调。第七条 公会住所和活动地域:上海。第二章 业务范围、职责和活动原则第八条 公会业务范围为:行业协调、业务研讨、人员培训、信息交流、意见反映和会员权益维护(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开展业务)。第九条 公会履行行业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责。第十条 公会履行下列行业自律职责:(一)组织会员签订自律公约及其实施细则,建立自律公约执行情况检查和披露制度,受理会员和社会公众的投诉,采取自律惩戒措施,督促会员依法合规经营,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依据本章程或行规行约,组织制定行业标准和业务规范,推动实施并监督会员执行,提高行业服务水平;(三)建立健全银行业诚信制度以及银行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体系,加强诚信监督,协助推进银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四)制定从业人员道德和行为准则,对银行从业人员进行自律管理,组织银行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和相关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五)对于违反本章程、自律公约、管理制度等致使行业利益受损的会员,按有关规定实施自律性处罚,并及时告知业务主管单位;(六)对涉嫌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的投诉件和发现的业内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及时报告业务主管单位,并做好上海银监局批转投诉件的调查处理工作。第十一条公会履行下列行业维权职责:(一)组织会员制定维权公约,通过开展区域信用环境评价,发布诚实守信客户或违约客户名单,实施行业联合制裁等措施,制止各种侵权行为,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二)参与上海银监局等部门组织的有关银行业改革发展以及与行业权益相关的决策论证,提出银行业有关政策、立法和行业规划等方面的建议;(三)向上海市政府和上海银监局等部门反映妨碍银行业改革和发展的问题,建立与有关部门的沟通机制,争取有利于银行业健康发展的外部环境;(四)组织会员开展行业维权调查,及时向会员进行风险提示,促进会员加强债权维护和风险管理。第十二条公会履行下列协调职责:(一)接受会员委托,协调与上海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协助上海银监局等部门落实有关政策、措施;(二)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建立和完善行业内部争议调解处理机制,公正、合理解决各种矛盾争端,营造良好的业内环境;(三)协调会员与社会公众的关系,加强会员与社会公众的沟通,维护会员与客户的合法权益;(四)加强同新闻媒体的沟通和联系,制定突发事件新闻处理机制,及时有效引导社会舆论,维护银行业声誉。第十三条公会履行下列行业服务职责:(一)建立会员间信息沟通机制,组织开展会员间的业务、技术、信息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二)组织开展与境内外银行业金融机构以及银行业协会间的交流与合作;(三)加强与证券业、保险业等行业协会的沟通和协调;(四)发挥行业整体宣传功能,协调、组织会员共同开展新业务、新政策的宣传和咨询活动,大力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公众的金融意识;(五)组织开展业务竞技活动,增进会员间的了解和友谊,培育健康向上的行业文化。第十四条公会活动原则:(一)公会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二)公会开展活动,诚实守信、公正公平、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利益;(三)公会不以公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如以举办的经营实体名义开展活动,则不与本行业内的企业争利;(四)公会开展活动时,遵循“民主集中制”和“自主办会”原则,做到工作自主、人员自聘、经费自筹。第三章 会员第十五条 公会的会员均为单位会员,包括正式会员和准会员。第十六条 申请成为公会正式会员的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加入公会的意愿;(二)承认公会章程,愿意享有公会正式会员权利,履行公会正式会员义务;(三)在上海市行政区内设立并持有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第十七条 申请成为公会准会员的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加入公会的意愿;(二)承认公会章程,愿意享有公会准会员权利,履行公会准会员义务;(三)持有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批准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或《营业执照》的中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驻沪代表机构。第十八条 会员的入会程序:(一)提交书面申请,书面申请材料包括:1.入会申请书,载明自愿申请加入公会、承认公会章程、申请单位的名称和法定住所等内容;2.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或批准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总代表(首席代表)姓名及简历。(二)经理事会审议通过。(三)公会向新会员送达书面通知。会员名单及其增减变更情况应当报上海银监局和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备案。第十九条 公会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审议权;(二)优先获得公会服务的权利;(三)参加公会各项活动的权利;(四)对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要求公会为其保守商业秘密的权利;(六)向公会陈述对经济金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权利;(七)自由退会的权利;(八)会员大会决议增补的其他权利。正式会员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二十条 公会会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公会章程和公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公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二)维护公会的合法权益和声誉;(三)承担或协助完成公会委派的各项任务;(四)按规定和标准缴纳会费;(五)如实向公会反映情况,接受公会的咨询调查,提供公会按照本章程或根据本章程制定的规则合理要求的有关资料;(六)会员大会决议增补的其他义务。第二十一条 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规定的各项会员权利时受阻的,可以向公会监事单位反映。第二十二条 公会统一编制会员名录。会员名录中所填事项发生变更时,会员单位应当在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公会,以作相应变更记录。第二十三条 会员不履行本章程规定的会员义务或违反公会根据本章程制定的有关准则,且经劝告仍不按规定履行义务的,给予下列一项或多项处分,公会应当及时将处分情况报业务主管单位备案:(一)口头警告;(二)通报批评;(三)同业谴责;(四)暂时停止会员资格一至六个月;(五)取消会员资格。除上述第(四)、(五)项的处分应当提交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外,其余处分均由理事会决议直接作出。受到第(四)、(五)项处分的会员,可以在会员大会审议前提出听证申请。第二十四条 会员对所受到的处分持有异议的,可以向理事会或会员大会提出申诉,理事会或会员大会应当对申诉作出裁决,会员大会作出的裁决具有终局性。第二十五条会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会员资格终止:(一)会员要求退出公会的,向公会提出书面声明,付清一切应缴费用,由公会发出通知,其会员资格自通知印发之日起终止;(二)会员持有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金融许可证》、批准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营业执照》被撤销、撤回、吊销的,其会员资格自上述证照被撤销、撤回、吊销之日起自动终止;(三)会员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员大会决议取消其会员资格的,其会员资格自会员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终止;(四)会员在一年内不参加公会组织的任何活动或不缴纳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其会员资格自动终止。第四章 组织机构第一节会员大会第二十六条 会员大会是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正式会员和准会员组成。会员参加会员大会,所派代表必须是会员单位的正式员工。每一正式会员可以委派两名代表,投票权为一票;每一准会员可以委派一名代表出席会员大会。第二十七条 会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和修改公会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单位;(三)选举和罢免监事单位;(四)对非会员理事进行审议;(五)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六)审议监事工作报告;(七)审议公会财务报告;(八)确定公会工作任务;(九)作出暂停、取消会员资格的处分决定;(十)决定成立、清算或终止公会;(十一)决定正式会员和准会员应当缴纳的入会费和每年年费金额标准;(十二)讨论和决定由理事会提交的其他重大事项。第二十八条 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每届二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召开临时会员大会:(一)理事会提议时;(二)四分之一以上正式会员提议时;(三)全体监事单位提议时。第二十九条 会员大会由会长或副会长主持。正、副会长因故都不能参加时,由会长指定的理事主持。第三十条会员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正式会员出席方能召开。会员大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正式会员表决通过。会员大会对下列重大事项作出决议:(一)修改章程;(二)处分会员;(三)清算或终止公会;(四)理事会提交的其他重大事项。上述事项应当报业务主管单位备案。第三十一条 公会实行会长负责制,会长是公会的法定代表人。第二节理事会第三十二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第三十三条 理事会由会员理事和非会员理事组成。会员理事由二十八家理事单位组成,其中中资理事单位十八家,外资理事单位十家。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为当然理事单位。公会根据换届前会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各类会员单位在其他二十二家理事单位中的名额分配。理事单位由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会员单位按类别在分配限额内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当选。非会员理事由上海银监局推荐,并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第三十四条 理事会设会长单位一家,由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依次轮流担任。理事会设副会长单位四家,由下一届轮值会长单位、非当然理事单位的中资副会长单位一家和外资副会长单位两家组成。除下一届轮职会长单位外,其他副会长单位由理事会选举产生,经选举可以连任一届。第三十五条 每届理事会任期二年,理事单位可以连选连任,换届延期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第三十六条 理事会履行下列职责:(一)召集会员大会;(二)执行会员大会决议;(三)提出修改公会章程的草案,交会员大会审议;(四)向会员大会报告理事会工作;(五)向会员大会报告公会财务状况;(六)选举和罢免正、副会长;(七)决定公会内设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撤销,决定公会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免,决定公会工作顾问的聘免;(八)审定公会重要规章制度;(九)决定吸收新会员和对会员作出除暂停、取消会员资格以外的其他处分;(十)提出正式会员和准会员应当缴纳的入会费和每年年费金额标准的建议;(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三十七条 理事会会议包括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经会长单位或副会长单位或二分之一以上理事单位提议方可召开。第三十八条 理事会会议方式除一般会议形式外,在特殊情况下,经会长同意可以采用通讯等方式召开会议。第三十九条 理事单位参加理事会会议,其代表应当是该理事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理事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理事会会议的,该理事单位可以另派其他负责人作为代表。该代表应当持书面授权书参加会议,并在会上代表该理事单位行使表决权。因该代表不行使表决权而导致会议延期举行的,公会可以视情节轻重对该理事单位给予本章程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一项或多项处分。第四十条 理事单位代表在公会理事任期内发生离任等情形时,由该理事单位另行委派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代表,并函告公会。第四十一条 理事会会议须有五分之四以上理事单位参加方能召开。理事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单位表决通过。第四十二条 理事会设会长一名,由会长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担任。会长履行下列职责:(一)主持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二)检查会员大会、理事会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三)签署公会的决议和有关重要文件;(四)组织、领导公会各项重大工作。理事会设专职副会长一名,由上海银监局推荐或向社会招聘,并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专职副会长履行下列职责:(一)协助会长主持公会日常工作;(二)受会长委托,签署公会有关决议和文件;(三)具体领导公会秘书处开展工作;(四)根据秘书处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向理事会提议更换秘书长或任免副秘书长;(五)根据专业委员会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向专委会提议重新选举专委会主任或副主任。理事会设副会长四名,由副会长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会长应当协助会长开展工作。会长、副会长不再担任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时,应当在离任之日起十日内向公会提出变更会长或副会长职务的书面报告。第三节监事第四十三条 公会设监事单位两家,其中中外资监事单位各一家。监事单位履行对公会的监督职责。第四十四条 监事单位由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按本章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中外资监事单位数依得票多少为序产生。理事单位不得兼任监事单位。第四十五条 监事单位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监事单位可以连选连任。第四十六条 监事单位履行下列职责:(一)监督公会的财务预、决算;(二)监督公会的各项活动;(三)监督会员履行会员义务;(四)受理会员在权利行使方面的问题反映;(五)对公会进行财务审查;(六)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在调查对象涉及监事单位时,该监事应当回避。第四十七条监事单位代表由监事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担任。监事单位代表在公会监事单位任期内发生离任等情形时,由该监事单位另行委派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代表,并函告公会。第四节秘书处第四十八条 秘书处是公会的日常办事机构,协助理事会处理公会日常事务。秘书处采取上海银监局委派、会员单位派驻、社会招聘等方式配备精干的工作人员,建立务实、高效、专业、进取的工作团队。秘书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部门。秘书处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实施公会工作计划;(二)负责公会日常财务的收支和核算;(三)编制公会经费计划和财务预、决算报告;(四)协助理事会处理公会的其他日常事务。第四十九条 秘书处设专职秘书长一名。秘书长由会长单位推荐,理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后,由理事会聘任,可以连聘连任。秘书长履行下列职责:(一)在专职副会长领导下,主持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秘书处内部部门开展工作;(三)提名秘书处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经专职副会长审查后报会长决定;(四)提出秘书处工作人员聘用或辞退名单,报专职副会长决定;(五)处理秘书处其他日常事务。根据工作需要,秘书处设专职副秘书长若干名。副秘书长由上海银监局、专职副会长、副会长单位推荐或向社会招聘,理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后,由理事会聘任,可以连聘连任。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第五十条秘书长、副秘书长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民政部门关于社团组织主要负责人任职条件;(二)在上海市银行界有较大影响和较高声望;(三)从事金融工作六年以上或其他经济工作九年以上,并在金融机构有关单位担任过相关领导职务;(四)热爱公会工作;(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六十五周岁;(六)在秘书处专职从事秘书长、副秘书长工作;(七)理事会要求的其他条件。第五十一条会员单位派驻的专职工作人员依法享有其在委派单位的合法权益。公会秘书处应当为会员单位派驻的专职工作人员出具工作鉴定,委派单位在对其派出人员的职务和薪酬做出安排时,应当将其在公会秘书处的工作表现作为重要参考依据。第五节 专业机构与顾问第五十二条公会根据发展需要,可以成立若干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是公会的内设机构,执行本章程,接受公会理事会的领导。名称统一为:××专业委员会。第五十三条 各专业委员会设主任单位一家、副主任单位若干家,成员单位若干家。主任、副主任单位由专业委员会推荐、理事会审议通过,由理事会聘任,可以连聘连任。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单位应当积极向秘书处派驻专职工作人员,协助专业委员会开展工作。第五十四条 各专业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下设若干专业小组,专业小组在专业委员会的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根据需要,专业小组也可以单独设立。第五十五条 各专业委员会应当在制定有关业务规范和公约、信息沟通、业务协调、情况调研、培训组织、会员权益维护等方面切实发挥作用。各专业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应当报理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第五十六条公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成立联席会议等专业性议事机构,参照专业委员会相关规定管理并开展工作。第五十七条 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有关单位或个人作为公会工作顾问,协助公会开展工作。第五章 资产管理与使用第五十八条公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会费包括入会费和年费两种,入会费在正式会员、准会员入会时一次性缴纳,年费按年缴纳;(二)在经核准的公会职责范围内提供服务或承办有关单位委托事项获取的收入;(三)捐赠和资助;(四)利息收入;(五)其他合法收入。第五十九条 公会经费应当在本章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用于公会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公会经费用于下列开支:(一)公会所需固定资产及管理费用支出;(二)公会举办各项活动或服务支出;(三)公会秘书处人员薪金等支出;(四)公会工作顾问费用支出;(五)其他与公会活动相关的支出。第六十条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六十一条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岗位或离职时,必须办清交接手续。第六十二条公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监督。第六十三条 公会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以及清算,应当进行财务审计,并将结果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第六十四条公会的合法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六章章程修改第六十五条本章程的修改,应当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报会员大会审议。第六十六条 公会修改的章程,应当在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五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三十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六十七条 公会自行解散时,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第六十八条 公会注销前,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指导下成立清算工作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第六十九条 公会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七十条 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上海银监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第八章附则第七十一条本章程经2013年10月11日公会全体会员大会审议表决通过。第七十二条 本章程中的“以上”含本数。第七十三条 本章程由公会理事会负责解释。本章程未尽事宜及公会的具体制度由公会理事会另行规定。第七十四条 本章程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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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行业自律组织的规则 保险行业自律组织指定的自律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包括()。A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B地方性的保险行业协会 C地方性的出具标准审计报告,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指出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分别应当采取哪些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网游行业亟需自律组织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网游行业亟需自律组织2016年11月19日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包括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地方性的保险行业协会(同业协会)等。它是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或保险从业人员自己的社团组织,具有( )。其宗依法成立的非盈利性行业自律组织,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理事单位,英依法成立的非盈利性行业自律组织,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理事单位,英2019年7月14日回答:互联网保险购买决策平台-多保鱼保险网是一个保险购买决策平台,提供意外险、健康险、医疗险、人寿险、重疾险评测、攻略、百科、问答知识,帮助用成立自律监管组织 互联网金融协会,促进行业自律,形成相互促进的良好成立自律监管组织 互联网金融协会,促进行业自律,形成相互促进的良好销毁。 船舶安全检查的内容及要求有哪些?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的名义实施被代理人。 第三者。 国家。 保险行业自律组织性质上属于() 参考答案: 查看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制定本行 业的反洗钱工作指引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制定本行 业的反洗钱工作指引2015年10月12日保险经纪人考试题库 以下试题来自:保险经纪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与执业操守题库单项选择题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包括()。A.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B.地方性的保险行财经 正文 本次评价结果由保监会成立的包括保险监管部门,行业自律财经 正文 本次评价结果由保监会成立的包括保险监管部门,行业自律2016年11月19日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包括( )、地方性的保险行业协会(同业协会)等。 A.中国保险学会B.中国保险行业协会C.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D.中国保险精算学会_答案保险行业自律公约保险行业自律公约2018年3月23日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包括()、地方性的保险行来协会等。A.中国保险学会B.中国保险行业协会C.中国保监会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包括()、地方性的保险行来协会等。2019年当下中国的现状 2019年保险行业现状及趋势分析2019年当下中国的现状 2019年保险行业现状及趋势分析保险行业自律 编辑 讨论 上传视频保险行业自律是指保险市场主体为了共同的权益组织起来,通过行业内部协作、调节与监督,实行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这种形式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起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1]中文名保险行业自律内 容保险行业自律守则作 用有利于国家对保险业的监督类 别概念目录1 主要内容2 作用3 组织▪ 工作方式▪ 工作内容主要内容编辑保险行业组织对保险行业自身进行管理的主要内容有: [1] 1.制定行业自律守则保险行业组织通过强化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促使会员之间展开公平、适度的竞争。为了协调整个保险市场参与者的行为,各行业组织都制定本组织的自律制度,对违反行业惯例或协议的会员进行调查并予以曝光,以约束会员的行为。2.制订、颁布保险行业发展的指导性建议,为会员提供咨询服务保险行业组织中有各个方面的专家和技术人员。他们通过对行业发展的研究,可以为各类保险组织的发展提出具体的指导性建议,进而形成整个行业发展方向的建议。3.制订解释保单措词的共同规则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主张权利和义务上的争议,不少是由于保险单的一些用词不明确,或者各自理解上的差异造成的。保险行业组织一般都制定一个共同遵守的解释规则,如按商业惯例解释或按文义解释或按意图解释或按有利于被保险人的原则解释,凡是会员解释要一致。4.制定共同遵守的费率和条件为了减少费率上的不公平待遇和保证费率确定的科学性,各国保险行业组织都有要求会员统一遵守的费率标准。另外,还规定统一的手续费标准,防止保险同业间的盲目竞争。5.规定统一的保险条款格式保险条款的技术性和法律性很强,而且通常由保险人单方事先拟定。如果没有统一的条款格式,没有统一的专业术语,被保险人很难比较不同保险组织提供的保险单,就会出现某些保险人利用保险条款进行不公平交易,甚至逃避责任,欺骗投保人。因而,各保险同业组织都规定有统一的保险条款模式,甚至使用统一的保险单。6.促进保险教育和培训各保险同业组织都将保险业务教育和人才培训视为同业自律的一项重要内容,凭借自身的优势,组织技术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对全行业开展业前培训、专题讲座、行业定期轮训,甚至有专门的专业资格考试制度。作用编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险行业自律成为保险监管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2] (一)有利于国家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保险本身的内在规律和业务经营的特点决定了国家必须对保险业进行严格管理。由于国家保险监管机构对保险业实施的监管是从宏观方面进行的,所以对于各保险组织的具体经营活动中的情况和问题很难实施协调和控制;且国家颁布的保险法律、法规虽然为运用法律手段规范保险活动;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施对保险业监督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对保险经济活动中的许争具体规则却很难涉及。保险行业组织是保险监管主体与监管对象之间的中介,是联系政府与保险公司的桥梁。保险监管部门可以通过行业组织贯彻国家关于保险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行业组织可以通过自律机制有效地解决保险活动中的具体问题,从而对国家在宏观监管活动中运用行政、法律方面的不足之处进行弥补,协助政府加强对保险业的管理。此外,各保险公司、中介机构还可以通过行业组织向政府反映行业共同利益的要求和有关保险行业的发展信息,为国家制订保险宏观政策提供依据。(二)有利于行业经营和协调内部关系保险经营的性质决定保险经营必须遵循风险大量和风险分散等原则,通过行业自律,可以实现保险同业的全面协作,从而科学、有效地运用大数法则等数理工具和保险学的基本原理,使保险经营的各项原则得到顺利贯彻。在行业自律机制的运行中,保险行业组织可提供多种服务;如进行保险市场研究,建立行业信息网络,向各保险组织提供咨询服务,对从业人员开展培训教育,组织行业内技术交流与合作等。通过服务,可以加强和发展各保险组织之间的联系,使保险行业的整体利益得到维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险组织之间在市场竞争中存在经济利益矛盾。行业自律可以约束保险组织的行为,有利于解决彼此之间的矛盾,正确处理共同利益问题,使保险实现有序竞争。此外,在与国际保险市场接轨,参与国际保险业的竞争过程中,通过行业组织,还可以统一民族保险业的发展战略和协调在保险市场上的运作行为,从而维护民族保险业的共同利益。(三)有利于协调社会关系和提供社会服务保险行业的社会联络面极为广泛。一方面依据保险合同,保险组织要承担对各行各业被保险人实行经济补偿的义务,同时还要协助被保险人防灾防损,保障社会财富和公民人身安全。另一方面保险组织在经营活动中与政府有关行政部门以及社会防灾防损部门等具有紧密的联系。保险行业组织作为行业利益代表,它可以以行业的名义与社会各行业、各有关部门发生横向联系,妥善协调、处理彼此之间的关系,从而保证保险业严格依法经营,充分发挥保险的职能作用。此外,保险行业组织作为社团法人,还可以兴办保险咨询服务公司等第三产业,为社会公众服务,从而进一步提高保险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组织编辑工作方式保险行业自律是通过保险行业自律组织,主要是保险行业协会或者保险同业公会来组织和实施的。保险行业自律组织的性质决定了其工作方式既不同于政府的保险监管,也不同于保险企业的自我管理。保险行业自律组织主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开展保险监管工作的。 [3] (一)制定行规行约各种保险行业组织为了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都制定有要求会员统一遵守的行规行约。如《香港保险业自律守则》不仅对一般保险实务以及最基本的投保书、索赔、续保以至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争议等问题制定了一套统一的规范,而且制定了一般保险业务中间人的行为守则,提出了中间人在日常推销保险行为中要抱有的正确态度及必须遵守的一般推销原则等。同时要求代理人与保险人一定要签署代理合约。合约中应列明佣金比率、保费交收及毁约赔偿责任等事项。这类规定要求同业组织的成员必须遵守,有的组织规定得更为具体。如规定统一的费率或最低费率、统一的回扣标准等。新加坡的产险组织同业公会就曾制定了所有财产保险组织费率冻结的协议,其中有一条规定:火险保险金额100万元(新币)以上者,各家财产保险组织必须统一按同业公会制定的费率进行承保,不得竞相压价,如有违纪可进投诉,公会有权进行干预。(二)建立例会制度保险行业组织一般都有例会制度。如每半年召开一次会员碰头会,每一年召开一次例会,利用此会议机会检查各会员组织的工作,或要求其将年度报表及有关资料呈送行业组织,以供查核。同时也转发政府部门及社会上其他机构需告知各会员组织的材料,还可以讨论、解决会员共同面临的问题。如英国劳埃德保险人协会的委员会就定期举行会议,讨论劳埃德保险市场出现的各种业务问题及带普遍性的行政管理问题,并将讨论结果以建议书的形式递交全体会员审批。新加坡的保险同业公会理事会则基本上每月召开一次会议,讨论研究理事会下设的各小组委员会上送的报告,议决要办的事项,然后将会议讨论及议决的事项均以书面通报形式告知各会员组织执行。工作内容(一)制定保险行业的发展目标与规划保险行业组织需要从保险业与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出发,制定出本行业在较长时期的发展目标与规划,如怎样保持保险供给与需求的平衡,如何创造一个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如何在保证保险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时增进保险业的社会效益。为了实现保险业发展的长期目标,需要制定各个时期保险业的发展目标与规划,通过近期工作的落实和短期目标的实现,达到长期目标的最终实现。与此相适应,保险行业组织还制定保险行业发展的指导性建议,为会员提供咨询服务。保险行业组织中有各个方面的专家,他们通过对行业发展的研究,可以提出各类保险组织发展的具体指导性建议,进而形成整个行业发展方向的建议。如通过对风险管理的研究,指导各会员做好保险防灾减损工作;利用其收集的行业统计资料和国外保险业发展动态,为会员开展咨询,提供技术和市场信息,组织会员进行经验、技术推广和交流。(二)制定行业自律规则保险行业组织通过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的强化,既能促使会员之间开展积极的竞争,激发其经营活力,又能积极组织协作,杜绝盲目、过度的竞争,从而提高会员及整个行业生存与发展的能力。为了协调整个保险市场参与者的行为规范,各行业组织都需要以全行业的利益为出发点,制定行业自律规则,并对违反规则的行为进行惩罚,以约束会员的行为。例如,《香港保险业自律守则》规定了一般保险实务守则、一般保险业务中间人行为守则以及代理合约,同时为了确保保险同业尊重并严格执行该守则,还建议建立一外界监察机构并制定惩罚办法,处理违背自律守则的保险人或代理人。一般地,行业组织受到会员的信赖,行业自律规则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约束力。(三)对保险合同的监管随着保险业的发展,逐渐出现对保险合同内容和格式标准化的要求。标准化是指保险合同的凭证,即保险单主要内容与格式的基本一致。例如,承保风险、保额确定、责任起讫、费用承担、除外责任等的统一规定。保险条款的差异也是保险竞争的方式之一,但保险条款的技术性和法律性是一般投保人很难深入了解的,如果没有统一的条款格式和专业术语,被保险人就很难比较不同保险组织提供的保险单,就会出现某些保险人利用保险条款进行不公平交易,甚至逃避责任,欺骗投保人的现象。因而很多保险同业组织都规定有统一的保险条款格式,甚至使用统一的保险单。这样可以避免保险人利用保险条款进行不公平交易欺骗投保人,有利于保险市场的公平竞争。如英国伦敦海上保险人协会在1939年决定各会员公司必须使用伦敦海上保险人协会联合保险单。保险行业组织还需要制定解释保单措辞的共同规则。由于保险单的一些用词不明确,或者各自理解上的差异,常常发生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主张权利和义务上的争议,此时就需要对此作出解释。保险行业组织一般都制定有一个共同遵守的解释规则,如按商业惯例解释,或按文义解释,或按意图解释,或按有利于被保险人的方式进行解释。(四)对保险费率的监管保险商品的价格就是保险费率。计算保险费率首先需要有大量的、多年的业务资料,包括大多数保险组织的承保情况、赔付情况、损失概率等,然后才能科学地计算出符合实的、合理的保险费率。这些工作,即对会员业务资料的收集、计算与统计等需由保险同业公会这样的行业组织来完成。同时,为了减少费率上的不公平待遇和保险组织破产的可能性.,各国保险同业组织亦会要求会员统一遵守的费率标准。另外,行业组织还规定统一的手续费(即佣金)标准,防止保险同业间的盲目竞争。(五)对保险产品的开发和监管保险产品的开发是一个系统工程,它不仅指保险产品的开发设计,而且还包括保险产品改造、对重点客户保单的特殊设计以及对保险产品的包装和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等。上个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保险需求增加,银行业和保险业开始相互渗透。而银行业和保险业的相互渗透模糊了各自的业务界限,导致双方竞相开发保险产品。如1996年美国投资银行业的巨擘——摩根斯坦利集团花了大量人力物力,率先推出了保险证券,将保险业务证券化,其他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及保险经纪商也不甘落后,或各自招募金融专家开发保险证券,或联合开发。由于银行业和保险业的相互渗透,从事保险产品开发的人员不仅需要精通保险,而且要熟悉银行业,但并非每个保险公司都具有这样的人才和物力,无法保证开发的保险产品的质量和营利性,且开发时间偏长。若由行业公会统一进行开发,不仅节省成本,而且适合市场需要。此外,行业公会还在保险产品的开发中起着监管作用。当前,许多国家对保险产品开发的监管都是采取“无为而治”的方式,即通过同业公会制定保险产品开发条款,由行业条款委员会审定后,保险企业再付诸实施;若制定的条款违背公众利益和法律法规,国家就要通过行业公会进行干预。(六)协助国家保险监管机构对财务报表进行分析保险会计制度具有特殊性,主要如“保守性”和法定性。一般会计制度是建立在持续经营假说基础上的,以企业不会在可预见的将来停止经营为前提。而保险会计制度正好相反,它采用“清偿假设”,即假定保险公司在可预见的将来甚至明天就会破产或技术性丧失清偿能力,这就是它的保守性。法定性表现在许多会计原则、记账标准都是通过专门法规的形式制定下来,并随着法规的变迁而更新,还表现在保险会计制度要便于监管机构利用特定分析工具跟踪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如在美国、加拿大等保险发达国家,监管部门采用特殊的、建立在法定报表基础上的风险预警系统。一般来说,对财务报表的分析是由国家保险监管机构进行的。但由于保险业的会计制度具有特殊性,而保险同业公会对此比国家宏观监管机关更清楚,且具有专业人才,因而由保险同业公会协助进行调查分析,会更准确、更及时地发现会员公司的财务问题,从而保障会员公司的偿付能力。(七)对保险中介人的培训与监管保险中介人是沟通保险市场需求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保险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必须掌握大量的保险法律知识和保险业务实际经验,具有多方面的专业知识,并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对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等中介人,各国政府均通过法律明确其地位、资格、执业条件、法律责任等。而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在这方面的作用则是凭借自身的优势,组织技术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对中介人开展培训,并组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进行纪律管理,甚至进行市场准入监管。保险同业公会可成立专门的委员会来负责保险中介人的注册,此时需要对申请人的品质、能力、专业技术资格进行审查。对保险中介人、的非法行为或不道德行为,可对其发出警告、进行罚款、责令暂停营业,甚至吊销营业执照。如英国对保险中介业的监管甚为严格,成立了保险经纪人注册理事会,其主要功能就是调节以经纪活动为主的保险中介人的行为,其对保险经纪人最严厉的惩罚也是唯一的处罚方法,即是将违法保险经纪人从保险经纪人注册表中除名。除名后的当事人不得再以保险经纪人名义从事保险中介活动。事实上,保险行业组织对保险中介人的监管包括两个层次,一是保险行业组织根据金融监管部门的授权对保险中介人的监管(如前所述),二是保险中介人的行业自律。保险中介人的行业自律主要是通过保险中介人协会(公会)这一组织形式,在各种保险中介人组织内部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保险中介人的行业自律是各国在发展保险中介市场过程中行之有效的方法。为了维护保险中介人的利益,建立平等有序的竞争环境,通过建立行业社团,在中介人组织内部形成有效的行业自律机制。保险中介人协会的基本职能和任务主要有:维护中介人的合法权益,反映中介人的合理建议和要求;规范保险中介人的行为,协调会员之间的业务活动;组织保险中介人之间及与其他有关部门的交流研讨。(八)举办保险教育、培训和专业考试保险经营活动是一项技术性非常强的工作,它要求保险从业人员具备一定的业务能力和素质。为此,保险行业组织将保险业务教育和人才培训作为其重要的工作内容,凭借自身的优势,组织技术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对全行业开展业前培训、专业专题培训、行业定期轮训、专家业务讲座。如美国财产意外保险协会是美国非寿险业最大的保险学术团体,专门为美国非寿险业培训合格的职员。保险行业组织还可以举办各种专业考试如从业人员的资格考试。美国的多家保险行业组织坚持以科学和严肃的态度举办资格考试,其资格证书的权威性受到保险界以至整个社会的承认。在英国,英国特许保险学会CII每年都组织英国保险界雇员进行CII保险资格考试。英国特许保险学会会员以丰富的保险专业知识著称于英国保险界,在全世界享有很高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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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公司的自律组织是?保监会。保险行业自律保险行业自律是指保险市场主体为了共同的权益组织起来,通过行业内部协作、调节与监督,实行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这种形式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起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1]中文名保险行业自律内容保险行业自律守则作用有利于国家对保险业的监督类别概念快速导航作用组织主要内容保险行业组织对保险行业自身进行管理的主要内容有:[1]1.制定行业自律守则保险行业组织通过强化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促使会员之间展开公平、适度的竞争。为了协调整个保险市场参与者的行为,各行业组织都制定本组织的自律制度,对违反行业惯例或协议的会员进行调查并予以曝光,以约束会员的行为。2.制订、颁布保险行业发展的指导性建议,为会员提供咨询服务保险行业组织中有各个方面的专家和技术人员。他们通过对行业发展的研究,可以为各类保险组织的发展提出具体的指导性建议,进而形成整个行业发展方向的建议。3.制订解释保单措词的共同规则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主张权利和义务上的争议,不少是由于保险单的一些用词不明确,或者各自理解上的差异造成的。保险行业组织一般都制定一个共同遵守的解释规则,如按商业惯例解释或按文义解释或按意图解释或按有利于被保险人的原则解释,凡是会员解释要一致。4.制定共同遵守的费率和条件为了减少费率上的不公平待遇和保证费率确定的科学性,各国保险行业组织都有要求会员统一遵守的费率标准。另外,还规定统一的手续费标准,防止保险同业间的盲目竞争。5.规定统一的保险条款格式保险条款的技术性和法律性很强,而且通常由保险人单方事先拟定。如果没有统一的条款格式,没有统一的专业术语,被保险人很难比较不同保险组织提供的保险单,就会出现某些保险人利用保险条款进行不公平交易,甚至逃避责任,欺骗投保人。因而,各保险同业组织都规定有统一的保险条款模式,甚至使用统一的保险单。6.促进保险教育和培训各保险同业组织都将保险业务教育和人才培训视为同业自律的一项重要内容,凭借自身的优势,组织技术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对全行业开展业前培训、专题讲座、行业定期轮训,甚至有专门的专业资格考试制度。
王小金Fighting
银行存款科目。
为了核算和反映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设置"银行存款"科目,该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增加,贷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末存款的余额。
企业应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管理,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扩展资料:
整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款的核算
借:现金
贷:定期储蓄存款—整存整取户
借:定期储蓄存款—整存整取户
借:利息支出
贷:现金
储户全部提前支取的,其手续与到期支取相同;
储户部分提前支取的,先按原存单本金全部付出,并按规定计付提前支取部分的利息,后将未取部分的本金,按原存入日期、期限、利率和到期日另开新存单。部分提前支取的,每张存单仅限一次。
整存整取存款的利息计算在存期内按存单开户日所定利率计息;提前支取的,均按支取日挂牌公布的活期储蓄利率计息;逾期支取的,其过期部分利息一律按支取日挂牌公布的活期储蓄利率计息。
应代扣代缴的税款=结付的储蓄存款利息额×税率20%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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