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4

  • 浏览数

    271

八宝爱上粥
首页 > 会计资格证 > 严格审查会计资料制度

4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雪蓝的枫叶

已采纳

发个“企业会计档案管理规定”供你参考:A,会计档案管理规定1 总则1.1 为加强公司会计档案管理,更好地发挥会计档案的史实、证据作用,为公司经济工作服务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1.2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具体归档内容见《文件材料归档及保管期限的规定》。1.3 股份公司、分厂(分公司)、后勤部门(含职工医院、食堂)和工会等核算单位均适用本制度。2 整理与移交归档2.1 财务部门应按照归档要求,负责将会计档案整理、立卷、装订成册。2.1.1 会计报表,归档前需进行整理,制包封面,装订成册。封面上需写明案卷名称、类别、所属年、月和编号(注明本卷起讫页数)。2.1.2 会计帐册,在归档前,经整理后加上牛皮纸封面,并贴上写明帐册名称、所属年月、记帐员姓名以及帐册起迄页数的标签。2.1.3 会计凭证,在归档前经整理后包上封面,装订成册,做到整齐、牢固,并在封面上进行编号,逐项填妥有关内容。工资结算单的整理按月装订,标明年、月。2.2 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门自行保管l—3年,期满后(一般在二季度)按上述要求整理,由财务部门负责一式二份编造移交清单,一次性向档案室移交。档案室经清点无误后方能接收,并在移交清单上签注后,与财务部门各执一份。2.3 移交档案室保管的会计档案,必须符合会计档案立卷、装订要求,否则档案室有权拒收。需重新整理直至符合要求后才可接收归档。2.4 档案室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同原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3 借阅与利用3.1 公司或外单位人员需查阅会计档案材料,对三年内由财务部门保管的档案,由兼职档案员负责接待和查阅。对已归档案室的档案,则由档案室会计档案员负责接待和查阅。3.2 公司人员查阅会计档案,需持所在部门领导签证,并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外单位查阅会计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并注明查阅内容和利用目的,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3.3 查阅档案只限在阅档室进行。会计档案原件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复制,须经财务部门负责人批准。3.4 借阅人应切实负责所借档案材料安全,不得损坏、涂改、拆卷。3.5 案卷借阅和归还时,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当面点交清楚。归还时应检查案卷有否损坏、遗缺情况,并在登记簿上签收注销。4 保管与鉴定销毁 4.1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其特点,分为永久、定期二种,具体内容内见《文件材料归档及保管期限的规定》。4.2 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4.3 涉及到落实政策的凭证,其保管期限应从处理结束后的第一天算起,到期按规定销毁。4.4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等共同进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查,报请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方能销毁。4.5 对期满需销毁档案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室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4.6 会计档案的销毁必须到指定的地点进行,并由档案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双方共同派员监销。4.7 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交档案室保管。4.8 严格按“七防”要求,做好库房管理和档案的保护工作,维护档案安全,防止泄密。B.《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下列会计单位:一、预算会计。包括各级财政机关的总预算会计;各级机关、团体和事业单位的单位预算会计;各级税务机关税收会计。二、建设银行会计。三、企业会计和建设单位会计。包括所有国营企业会计和建设单位会计。

严格审查会计资料制度

340 评论(14)

逸轩设计

分两种情况来判断:

第一种在公司坐班的会计人员或者说是正规企业是对此有要求的,不可以私自将会计资料拿回家中的,这属于公司秘密。

第二种是代账会计人员,每月只到所工作的企业拿回相应的单据,并据此登记并生成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及报表是允许的。会计业务的真实性和安全性是能够保证的。

按照全国统一的会计制度来说,会计资料,账簿,凭证,都属于会计档案,从法律上说,单位的会计资料借出,得有单位负责人的签字,并填写记录,防止泄露企业秘密。

扩展资料

销毁规定

(1)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共同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非国有企业会计档案要销毁时,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销毁;国有企业经企业领导审查,报请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销毁。

(3)会计档案保管期满,但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部门保管到结清债权债务时为止;建设单位在建设期间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4)销毁档案前,应按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的项目逐一清查核对;各单位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共同派员监销;各级主管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财务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才加监销;会计档案销毁后经办人在“销毁清册”上签章,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以示负责,同时将监销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一式两份,一份报本单位领导,一份归入档案备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会计档案

226 评论(10)

饭兜兜兜得牢

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带回家的做法是不正确的。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都是记录企业经济业务的会计档案,是一种企业秘密,都需要企业指定人员保管,不能私自带回家。

会计账簿是各单位重要的经济资料,必须建立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账簿管理分为平时管理和归档保管两部分。

一、账簿平时管理的具体要求

1、各种账簿要分工明确,指定专人管理,账簿经管人员既要负责记账、对账、结账等工作,又要负责保证账簿安全。

2、会计账簿未经领导和会计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批准,非经管人员不能随意翻阅查看会计账簿。

3、会计账簿除需要与外单位核对外,一般不能携带外出,对携带外出的账簿,一般应由经管人员或会计主管人指定专人负责。

4、会计账簿不能随意交与其他人员管理,以保证账簿安全和防止任意涂改账簿等问题发生。

二、旧账归档保管

1、年度终了更换并启用新账后,对更换下来的旧账要整理装订,造册归档。

2、归档前旧账的整理工作包括:检查和补齐应办的手续,如改错盖章、注销空行及空页、结转余额等。活页账应撤出末使用的空白账页,再装订成册,并注明各账页号数。

3、 旧账装订时应注意:活页账一般按账户分类装订成册,一个账户装订成一册或数册;某些账户账页较少,也可以合并装订成一册。装订时应检查账簿扉页的内容是否填写齐全。装订后应由经办人员及装订人员、会计主管人员在封口处签名或盖章。旧账装订完毕应编制目录和编写移交清单,然后按期移交档案部门保管。

4、各种账簿同会计凭证和会计报表一样,都是重要的经济档案,必须按照制度统一规定的保存年限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和任意销毁。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辅助账、日记账均应保存15年。其中,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要保存25年,涉外和对私改造账簿应永久保存。保管期满后,应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报经批准后才能销毁。

扩展资料:

按编制程序和用途分类,会计凭证按其编制程序和用途的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1、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最初发生之时即行填制的原始书面证明,如销货发票、款项收据等。

2、记账凭证是以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为依据,按照经济业务的事项的内容加以归类,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后所填制的会计凭证。它是登入账簿的直接依据,常用的记账凭证有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等。

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当在账簿的有关位置记录以下相关信息:

1、设置账簿的封面。除订本账不另设封面以外,各种活页账都应设置封面和封底,并登记单位名称、账簿名称和所属会计年度。

2、登记账簿启用及经管人员一览表。在启用新会计账簿时,应首先填写在扉页上印制的“账簿启用及交接表”中的启用说明,其中包括单位名称、账簿名称、账簿编号、起止日期、单位负责人、主管会计、审计人员和记账人员等项目,并加盖单位公章。在会计人员发生变更时,应办理交接手续并填写“账簿启用及交接表”中的交接说明。

3、填写账户目录。总账应按照会计科目的编号顺序填写科目名称及启用页码。在启用活页式明细分类账时,应按照所属会计科目填写科目名称和页码,在年度结账后,撤去空白帐页,填写使用页码。

4、粘贴印花税票。印花税票应粘贴在账簿的右上角,并且划线注销。在使用缴款书缴纳印花税时,应在右上角注明“印花税已缴”及缴款金额。

193 评论(13)

暗香微漾

分两种情况来判断:

第一种在公司坐班的会计人员或者说是正规企业是对此有要求的,不可以私自将会计资料拿回家中的,这属于公司秘密。

第二种是代账会计人员,每月只到所工作的企业拿回相应的单据,并据此登记并生成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及报表是允许的。会计业务的真实性和安全性是能够保证的。

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都是记录企业经济业务的会计档案,是一种企业秘密,都需要企业指定人员保管,不能私自带回家。

扩展资料:

会计凭证的保管主要有下列要求:

1、会计凭证应定期装订成册,防止散失。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遗失时,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始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若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车票丢失,则应由当事人写明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2、会计凭证封面应注明单位名称、凭证种类、凭证张数、起止号数、年度、月份、会计主管人员、装订人员等有关事项,会计主管人员和保管人员应在封面上签章。

3、会计凭证应加贴封条,防止抽换凭证。根据财政部制定的规定: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复制。

4、原始凭证较多时,可单独装订,但应在凭证封面注明所属记账凭证的日期、编号和种类,同时在所属的记账凭证上应注明“附件另订”及原始凭证的名称和编号,以便查阅。

5、每年装订成册的会计凭证,在年度终了时可暂由单位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后应当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6、严格遵守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要求,期满前不得任意销毁。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会计凭证

185 评论(12)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