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蝴蝶飞不过
对于不能有偿转让配套设施与房屋非同步建设的,即先建房屋,后建配套设施的,对于配套设施费用可以采用预提的方法,先计入房屋开发成本,将来发生配套设施实际支出时,再将实际支出数与预提数的差额,增加或减少有关在建项目的成本,数额小可直接计入管理费用。借:开发成本——房屋开发(A) ——房屋开发(B) ——房屋开发(C) 贷:预提费用——预提配套设施费(水塔)
李斯的雨
1、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属于期间费用,不需要在开发项目中分配,月末直接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中。 2、工资分配: (1)行政管理人员的工资,分配到“管理费用--工资”科目。 (2)销售人员的工资,分配到“销售费用--工资”科目。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的工资,分配到“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科目。 2011-03-30 10:50 补充问题 我的意思是有两个项目相续开发,但没同时完工,也没同时清算,但同一公司开发,同一办公室,那么这些费用不需要分到各个项目吗? 1、期间费用不用分到各项目中。月末直接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中。 2、开发成本核算的内容: (1)土地成本:用于核算项目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契税以及按国家统一规定交纳的费用。 (2) 拆迁补偿费:用于核算项目范围内劳动力安置费用以及地上、下附着物的拆迁补偿、安置动用房支出等。 (3) 前期工程费:用于核算项目规划、设计、可行性研究和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4)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于核算项目以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以及以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5) 基础设施费:用于核算项目范围内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污、通讯、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支出。 (6)公共配套设施费:用于核算项目范围内不能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不蓉错失927
自建房产的土地使用权摊销1、外购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按要求计提摊销.2、企业在外购的土地上构建厂房、办公楼等自用固定资产时,在资本化期间内,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的累计摊销计入构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即计入"在建工程",待完工后停止资本化,土地使用权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计提的累计摊销一般计入管理费用里.3、企业将自用的厂房、办公楼等出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时,其占用的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也应转入投资性房地产,因为出租的土地使用权也是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的.4、企业持有的准备增值后出售的土地使用权,在企业董事会等做出相关决议时,要将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转入投资性房地产.5、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建筑物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6、企业(房地产开发)取得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7、企业取得的建筑物的时候购买价款包含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但是这个价值无法在地上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合理分配的,那么土地使用权的价值随同建筑物计入固定资产,以后土地使用权的价值会随着这个固定资产计提折旧.8、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那么要计提摊销,当月增加当月开始计提摊销,当月减少当月不计提摊销.(无形资产章节讲到的需要计提摊销的情况)9、企业单独计价计入固定资产核算的,那么不需要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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