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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色小恶魔yi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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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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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会计资格证 三年内禁考

初级会计试卷法律责任

186 评论(11)

腊八醋w

您好!考试还是要好好复习,独立完成的。如果被发现会吊销你的会计上岗证,情节严重的 三年禁考。

271 评论(13)

疯中之子

一、《经济法基础》教材目录第一章 总 论第一节 法律基础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第三节 法律责任第二章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第二节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第三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第一节 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原则和基本要求第二节 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第三节 银行卡第四节 预付卡第五节 结算方式第六节 票据的一般规定第七节 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145 评论(12)

派飞凯特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有《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两科,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中需要一次通过《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两个科目,两科中《初级会计实务》相对较难,考试汇总用到的分录较多,需要在试题中熟悉运用。《经济法基础》就需要多记多背多理解。《初级会计实务》包括文字性的内容和计算性的内容。对于文字性内容,将老师讲课中强调的重点内容进行标注,按照教材的原文记忆即可,归纳总结知识点,考前集中复习。对于计算性的内容,要认真听老师的授课,从原理上理解,多做题,遇到不理解的题目及时提问。这样对于计算题就可以以不变应万变了。《经济法基础》这门课程学习起来感觉不陌生,再加上认真听课,是比较容易通过的。但对于法律法规,必须注重理解,只有理解了,才能记忆。平时复习时要多归纳总结,可以采取考前集中记忆的方式来复习。很多考生认为初级职称考试不难,但历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通过率都不高,在20%左右。通过率为什么那么低?主要是因为很多考生认为在考前1个月来临阵磨枪,而且心存侥幸。没有积累,妄想低投高产,的确不太现实。初级会计职称是比会计证更高一个级别的证书,没有从业基础直接考初级会计对新手来说难度较大,大家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学习会计基础性知识,了解大概内容,如果会计证取消,也可以很轻松的跟着学习初级会计的内容。

289 评论(15)

丹枫在心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预习>>第一章 总论,欢迎来做题,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知识点: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二)行政责任

1.行政处罚

警告;(声誉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财产罚)

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为罚)

行政拘留。(人身罚)

2.行政处分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刑事责任

1.主刑

管制:3个月以上2年以下,最高3年

拘役: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最高1年

有期徒刑: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注意1】数罪并罚“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

【注意2】数罪中有判处了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了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2016年新增)

2.附加刑

罚金;剥夺了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注意1】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自由权;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权;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权。

【注意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属于行政责任;“罚金;没收财产”属于刑事责任。

往年精选习题:

下列法律责任形式中,属于民事责任形式的有( )。

A、没收财产

B、消除危险

C、暂扣许可证

D、赔礼道歉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2)选项A属于刑事责任;(3)选项C属于行政责任。

知识点:行政复议决定

(1)方式: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方法。

【注意】与仲裁和诉讼不同。

(2)举证责任: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3)答复时间: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

【新增】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30日”。

(4)决定种类:

①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②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③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5点)

A.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B.适用依据错误的;

C.违反法定程序的;

D.超越或者滥用权力的;

E.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注意1】被申请人不按照法律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等,视为无证据。

【注意2】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相同或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5)生效——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链接】仲裁调解书“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民事诉讼判决书一审“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上诉生效。

(6)执行

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被申请人不履行成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往年精选习题:

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停止执行。(  )

【正确答案】 对

【答案解析】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264 评论(8)

冰雪皑皑

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可能禁考两年,具体看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的规定吧。

220 评论(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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