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毛先生老杨
国家电网管理层成员:
国家电网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舒印彪;
国家电网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成员:寇伟;
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辛保安;
国家电网公司党组成员、中纪委驻国家电网公司纪检组组长:黄德安;
国家电网公司总会计师、党组成员:罗乾宜;
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王敏;
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杨晋柏;
国家电网公司工会主席、职工董事、党组成员:刘广迎;
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韩君;
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刘泽洪;
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张智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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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长(外部董事) :吴耀文。
副董事长:纪喜来。
董事:王安。
外部董事:刘福春,李彦梦,任滨彦。
职工董事:王 晞。
董事会秘书:都基安。
党委常委书记:纪喜来。
党委常委副书记:王安。
党委常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王晞。
党委常委:曹祖民,张宝山,洪宇,都基安,彭毅,杨列克。
总经理(法定代表人):王安。
副总经理:曹祖民。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张宝山。
副总经理:洪宇,都基安。
总会计师:彭毅。
中煤能源: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煤集团)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前身是1982年7月成立的中国煤炭进出口总公司。经过多次资产重组,成为中国煤炭行业最具特色的大型企业集团。
馋死宝宝啦
国家电网是全球最大的电力公司,经营区域覆盖全国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供电范围占国土面积的88%,供电人口超过11亿。公司资产总额高达41436.1亿,年营业收入26604.3亿元,年售电量44536亿千瓦时,年实现利润770.3亿元,输电线路长109.34万千米,全口径用工总量155.6万人。2020年,国家电网在《财富》世界500强中排名第3位。
对于这样一家“巨无霸”级的重要国企,其领导人和管理团队变动历来是中央领导亲自过问、行业内外重点关注的大事。目前(2020年12月),国家电网领导班子成员一共有七人,分别是: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辛保安;董事、党组副书记韩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公司党组成员黄德安;总会计师、党组成员罗乾宜;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刘泽洪;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张智刚;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庞骁刚。
国家电网现任七人领导班子成员和个人背景,华夏能源网特别搜集整理如下:
1.国家电网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辛保安
男,汉族,1960年10月生,河南辉县人,中共党员,1982年7月参加工作,西安交通大学本科毕业、华北电力大学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硕士毕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个人履历:
2005年8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
2016年11月,国家电网公司党组专职副书记、副总经理;
2018年12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
2.国家电网董事、党组副书记韩君
男,汉族,1960年10月生,甘肃兰州人,中国共产党党员,兰州大学本科学历,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
个人履历:
1980年,考入兰州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电力系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
1993年09月——1994年11月,担任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人事董事部副主任
1994年11月——1996年06月,担任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人事董事部主任
1996年06月——1997年10月,担任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厅级)
1997年10月——1998年12月,担任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1998年12月——2000年11月,担任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副总经理
2000年11月——2002年05月,担任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兼总经理
2002年05月——2004年10月,担任甘肃省电力公司党委副书记兼总经理
2004年10月——2006年04月,担任青海省电力公司党委副书记兼总经理
2006年04月——2008年10月,担任安徽省电力公司党委副书记兼总经理
2008年10月——2010年07月,担任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兼总经理(正厅级)、山东鲁能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和山东鲁能乒乓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0年07月——2012年01月,担任国家电网公司人事董事部主任(正厅级)
2012年01月,任国家电网公司总经济师兼人事董事部主任(正厅级)
2015年12月,任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
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电网纪检监察组组长、公司党组成员黄德安
男,汉族,1963年3月出生,福建宁德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
个人履历:
1980--1984年,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1984--1994年,福建省检察院干部、副科、正科级助检员,反贪局办公室副主任(其间:
1984.09--1985.11,在福安县检察院办案锻炼)。
1994--1994年,福建省检察院副处级检察员(1992.12--1994.12,在宁德市<县级>检察院挂职任副检察长)。
1994--1999年,福建省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其间:1998.06-2000.09,在莆田市检察院挂职任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1999.04确定为正处级检察员、四级高级检察官)。
1999--2002年,福建省检察院批捕处处长、检察员。
2002--2002年,福建省检察院审查批捕处(侦查监督处)处长、检察员。
2002--2007年,福建省三明市检察院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其间:2005.04-2007.01,参加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学习,2007.01获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2007--2011年,福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委会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2008.08)(其间:2008.03-2009.01,参加中央党校中青班学习)。
2011--2012年,福建省纪委副书记,福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委会委员,二级高级检察官。
2012--2017年,福建省纪委副书记。
2017年--,现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组长、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党组成员。
4.国家电网总会计师、党组成员罗乾宜
男,汉族,1965年9月生,湖北当阳人,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1982年考入东北大学。
个人履历:
1995年,任中国燕兴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1999年,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财务审计部主任;
2006年,任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2017年12月,任国家电网公司总会计师、党组成员。
5.国家电网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刘泽洪
男,湖南长沙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1年获湖南大学学士学位,1983年获得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硕士学位。国际知名电网工程和直流输电专家。长期参与和组织国家电网公司超/特高压交、直流输电系统的规划、科研、设计、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主持了世界上电压等级最高、输送容量最大的±800kV/6400-10000MW、±1100kV/12000MW特高压直流输电的技术研发和工程建设。担任国际大电网会议、国际电工委员会多个工作组召集人或中国代表,是国家863计划智能电网研究方向项目“±1100kV直流SF6气体绝缘穿墙套管核心技术研究及装置研制”项目负责人。
个人履历:
曾任国家电网公司特高压部副主任;国家电网公司直流建设部主任;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年12月,任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
6.国家电网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张智刚(公开渠道无详细资料)
个人履历:
曾任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主任;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年09月,任国家电网公司副总经理。
7.国家电网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庞骁刚
男,东南大学电气工程学院毕业,省网公司管理经验丰富。2010年,出任南方电网公司所属的云南电网公司董事、昆明供电局局长、党组成员。2013年担任南方电网公司办公厅副主任,并于一年后出任南方电网公司国际部主任。2016年,庞骁刚调任南方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总经理。2018年,庞骁刚调任广东电网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个人履历:
2010年,任云南电网公司董事、昆明供电局局长、党组成员;
2013年,任南方电网公司办公厅副主任;
2014年,任南方电网公司国际部主任;
2016年,任南方电网公司深圳供电局总经理;
2018年,任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18年10月,任南方电网深圳供电局党委书记、董事长;
2020年7月,任国家电网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网页链接
莎菲娜娜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明确总会计师在能源企事业单位的职权和地位,充分发挥总会计师在经营管理中的作用,根据《总会计师条例》,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能源行业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应设置总会计师。煤炭、石油、核工业、华能集团所属公司、水电工程局等大中型企业的总会计师设置,由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东北内蒙古煤炭工业联合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华能集团公司、中国水电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归口公司),制定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电力行业的跨省电网联合公司(总公司、集团公司)、省局(公司)以及大中型发电厂、供电局、物资供销、机械制(修)造企业和其他大中型企业,应该设置总会计师。第三条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勘测设计等事业单位,根据需要可设置总会计师,但必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煤炭、石油、核工业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设置,由归口公司审批;电力事业单位总会计师设置,报能源部审批。第四条归口公司应设置总会计师,由单位主要行政领导提名,报能源部审批。第五条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工作,直接对单位主要领导人负责。第六条总会计师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和会计核算、监督等工作。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对本单位基建投资、生产经营和经费安排等重要经济问题进行分析、决策。第七条总会计师具体组织本单位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制度,保护国家财产。总会计师的职权受国家法律保护。单位行政领导人应当支持并保障总会计师依法行使职权。第二章总会计师的职责第八条总会计师组织本单位的下列工作:(一)组织编制和执行工程投资预算、财务收支计划、银行贷款使用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运用方案;(二)组织对工程投资和生产、施工经营成本费用进行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三)组织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督促财会部门加强财务管理和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四)组织清产核资、资产管理工作,保护国有资产完整;(五)对外资的借入、使用和偿还进行管理和监督;(六)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政策,组织审核企业内部自销产品、劳务价格;(七)承办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交办的工作。第九条总会计师负责对本单位财会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第十条总会计师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对企业生产经营、项目投资、事业单位业务发展等问题作出决策。总会计师参与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科技研究、工资奖金等方案的制订;参与组织国内外贷款和国外合资、合作项目的谈判、签约;参与企业债券、股票的发行;参与其他重大经济合同的研究和审查。第三章总会计师的权限第十一条总会计师对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纪律和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有权制止或纠正。制止或纠正无效时,提请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处理,并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如不同意总会计师处理意见,总会计师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九条规定执行。第十二条总会计师有权组织本单位各职能部门和所属单位开展经济核算,财务会计和成本管理等工作。第十三条总会计师主管审批财务收支工作。除一般的财务收支可以由总会计师授权的财会机构负责人或者其他指定人员审批外,重大的财务收支,须经总会计师审批或由总会计师报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批准。第十四条总会计师对本单位国有资产的毁损、报废、出租、出售等不符合规定的,有权制止或纠正。对盲目采购物资造成积压、损失浪费和擅自扩大工资基金的发放范围,提高标准的,总会计师有权追究责任,并提请主要行政领导人进行处理。第十五条总会计师审查和签署本单位的预算、财务计划、成本和费用计划、财务专题报告、会计决算报表。重大的经济合同、协议等,在单位内部须经总会计师会签。第十六条会计人员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事先征求总会计师的意见。财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的人选,应当由总会计师进行业务考核,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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