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妮妮
1 在基础会计上是:利润总额*所得税率=应交所得税2 在财务会计上是: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当期应交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纳税增加额包括税收滞纳金 罚款 罚金 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工资支出 业务招待费支出纳税减少额包括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亏损和准予免税的项目 如 前五年内为弥补亏损和国债利息收入税前会计利润就是利润总额
金德易BOSS
1.在2012年12月31日前,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见《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2013年1月1日起废止),你这个是10月的,所以应该是2012年或者之前的,应该适用这个文件,所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20%*50%=400元。2.从2013年1月1日起,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见《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2]85号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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