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n蝦米
有些视同销售业务仅需计提税金:有些必须通过收入核算的视同销售业务。视同销售业务处理一、仅需计提税金的视同销售业务:1、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借:长期股权投资(或:短期投资) 贷:库存商品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2、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借:应付股利(利润)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3、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比如用于本单位的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非应税产品的生产、非应税劳务; 借:在建工程(生产成本、固定资产等) 贷:库存商品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4、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借:应付福利费 贷:库存商品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5、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组中借:无形资产、短期借款等 银行存款 (略……) 贷:库存商品 银行存款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略……)视同销售业务销售额的确定顺序:1、 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2、 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3、 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但,购买的货物做进项税转出即可二、必须通过收入核算的视同销售业务:1、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如果两个机构分别实行核算,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会计核算同外销一样;如果两个机构实行统一核算,那么仅需要将货物的存放地点注明即可:借:库存商品——X商品——AA部借:库存商品——X商品——BB部2、 销售代销货物;(1)收到代销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代销商品款 (2)实际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受托代销商品 借:代销商品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3、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1)发出代销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2)收到代销商品清单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4、收取手续费方式的销售代销商品; 收取“手续费”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支付“手续费”计入:经营费用。其他资产负债科目同上面。 以上业务的计税价格如果明显偏低,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据视同销售业务销售额的确定办法确定销售额

那夜无边
购进货物用于福利和消费及非应税项目的情况。购进货物时,其实价款是包含两部分的,货物价及税金。虽然这种情况下,单位为最终使用者,但购买时其实已经缴纳了税金,当用于上述项目时,当然不用重复缴纳税款;规定:购进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这三个方面的,进项税不能抵扣,进项税额转出。(条件:外购,用于这三方面之一的);除以上三方面外的其他项目,全部视作销售,计算销项税额。自产、委托加工用于该项目时:因该部分货物为自产或者委托加工,在自产或者加工过程中未缴纳税款,且用于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及非应税项目时,该货物不能继续进行流转(注:在流转中才能征税)因此这种情况下要向最终使用者对改货物进行征税,一律视同销售,确认销售收入。
huang8023ta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货币性职工薪酬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2.职工福利费
对职工福利费,企业应当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科目。
3.国家规定计提标准的职工薪酬
对于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公费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应当在职工为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关负债,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借记 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4.短期带薪缺勤
(1)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可以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可以在未来期间使用。企业应当在职工提供了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积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确认累积带薪缺勤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带薪缺勤——短期带薪缺勤——累积带薪缺勤”科目。
(2)非累积带薪缺勤,是指带薪权利不能结转下期的带薪缺勤,本期尚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将予以取消,并且职工离开企业时也无权获得现金支付。我国企业职工休婚嫁、产假、丧假、探亲假、病假期间的工资通常属于非累计带薪缺勤。由于职工提供服务本身不能增加其能够享受到的福利金额,企业应当在职工未缺勤时不应当计提相关费用和负债。为此,企业应当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二)非货币性职工薪酬
(1)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
(2)将企业拥有的房屋等资产无偿提供给职工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该住房每期应计提的折旧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并且同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
租赁住房等资产供职工无偿使用的,应当根据受益对象,将每期应付的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科目。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您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哟。
再次感谢您的提问,更多财会问题欢迎提交给高顿企业知道。
高顿祝您生活愉快!
优质会计资格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