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沫儿6652
一、要统筹与协调会计规范体系的结构与 内容 ,构建一套完整 科学 的体系 1.保持我国会计规范体系的层次特征, 注意不同会计规范的体系和内容的统筹规划。我国目前基本形成的会计规范体系可以分为《会计法》、会计行政规章、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四个基本层次,与西方许多发达国家要么侧重于法律规范的形式、要么侧重于准则的形式、要么侧重于制度的形式不同,我国会计规范采用了法律、法规、准则和制度多种形式并举的模式,它是我国会计制度改革的经验 总结 ,今后还要继续保持这一层次特征。既要层次分明,又要结构清晰,特别是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两个指导会计具体操作的基本层次, 问题 归类既要避免出现遗漏空当,又要避免杂乱无章、交叉重复;既要保证会计规范在法律上的严肃性,又要考虑在会计实际工作中运用的灵活性;既要考虑我国未来会计发展的国际化需要,又要兼顾我国现阶段会计工作实践的国家特色要求,充分体现我国会计规范建设上原则性与务实性的统一。 2. 淡化我国会计规范体系建设中的“准则”和“制度”的无谓之争。在会计规范的制定形式上,“准则”和“制度”虽有层次和效力之区别,但无论是“准则形式”还是“制度形式”都不重要,准则和制度都只是会计规范的一种表现形式,关键是会计规范的实质性内容。它究竟是提供标注详细的“地图”还是提供原则指引的“导游图”,这需要考虑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会计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当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会计人员素质较差时,只有提供比较详细的、具有较强操作性的会计规范,才能较好地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而当经济发展已经达到比较高的水平、会计人员在长期的实践中已经具备了较高的专业素质时,会计规范已经难以穷尽具体的会计业务和事项,此时就没有必要制定详细具体的规则型会计规范了。我国目前采取的是“双轨制”会计核算规范,兼顾了会计的原则导向和规则导向双重理念,协调了会计的国际化和国家化的双向关系,它是适应我国 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特征并充分考虑了我国特定会计环境的一种合适模式。 二、要在实践中不断修订与完善会计规范体系,始终保持源源不绝的生命力 1. 会计规范体系的发展和完善是其自身与时俱进、永葆活力的内在要求。会计规范是国家或社会为防止和纠正市场失灵而做出的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安排需要随着会计环境的不断变化而发展变化。会计规范体系的发展和完善实质上是一个制度变迁和创新的过程,会计规范在形成过程中,不可避免地要受到所处的特定 历史 阶段和所产生的特定制订程序的制约,它一方面受到社会传统的文化习俗、价值取向、伦理道德甚至意识形态的 影响 ,另一方面其结果形成本身就体现了利益相关者之间讨价还价的利益分配过程。根据社会、经济、文化和法律环境的变化,不断完善会计规范体系的内容和程序,不断调整和保证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平衡,是保持会计规范体系自身活力的原始动力。 同时,我国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过程中,虽然国有及国有控股 企业 过去一统天下的“一元制”经济格局已经逐步改变,非国有经济在量上和质上的快速扩张已促使我国逐步形成了“多元制”的经济模式,但是过去制定会计规范从政府立场出发、讲求企业利益服从国家利益的思维习惯却还深深影响着会计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因此,面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多元经济相得益彰发展壮大的现实,会计规范体系的建设与发展也需要不断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 2.要不断提高会计规范制定过程的透明度并完善其信息反馈机制。在我国会计规范体系的建设与完善过程中,还需努力增加其制定程序的透明度和公开性。政府在宏观经济管理和微观经济服务过程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以及我国的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决定了会计规范体系建设模式应当以政府为主导,不必盲目效仿西方发达国家将会计规范的制定权全部交给民间会计团体。会计规范的建设应建立在广泛的社会实践和深入的 理论 研究 的基础之上,增加制定程序的客观科学性,既要不断扩大会计专家和会计准则执行者对会计规范制定过程的参与程度,又要考虑通过政府部门掌握对会计规范的批准权而对会计规范的发展方向发挥引导作用。与此同时,需要完善会计规范的反馈评价程序,对于已经颁布实施的会计规范,制定者要积极主动地就实际实施效果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特别是要充分关注和多听取会计实务工作者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修改和完善会计规范的内容,使之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3. 在会计规范体系的建设与完善过程中,还必须自始至终遵循成本效益原则,既要紧紧锁定会计规范建设的远期目标,又要考虑会计规范建设的既有模式和现有特点;既要考虑会计规范作为制度安排的关键性制约作用,又要考虑会计环境等各种非正式制度安排的重要影响,争取以最小的制度改革成本来实现最大的会计改革效益。也就是说,会计规范的制定要处理好社会成本与社会效益的匹配关系。三、建设规范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增强 会计 规范体系的执行力 1.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程度制约着会计规范执行的有效程度和会计信息质量。公司治理结构分为两个组成部分:一个是通过竞争市场(包括资本市场、经理人市场、产品市场、兼并市场等)形成的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即外部治理结构;另一个则是通过内部决策和执行机制所形成的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激励约束机制,即内部治理结构。在外部治理结构中,资本市场和 企业 并购市场需要依靠会计信息来实现资源在企业之间的合理流动和配置,产品市场则依靠会计信息来决定企业与供应商和销售商之间价值链的伸缩与整合,经理人市场则依靠由会计信息反映的经营业绩指标来体现经理人的价值和职业生涯。可见外部治理结构利益相关者依赖会计部门根据会计规范生产的会计信息来做出决策和选择,因而对会计规范建设有迫切而严格的要求,是会计规范体系建设的原动力。而会计规范建设的质量和执行效果直接 影响 到公司能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树立良好形象、作出正确决策,立于不败之地,提高外部治理结构的效率和效用,促进外部治理结构健康 发展 。对于内部治理结构,其有效运行依赖于会计规范体系的完善和严格执行,完善的会计规范和严格的操作要求,使公司内部事务井然有序,决策管理得心应手。而内部治理结构的有效运行又会促进和监督会计规范体系的完善和严格执行,相互促进。 2. 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为会计规范在单位的有效运行提供良好的内部环境。内部控制制度可以分为内部会计控制和内部管理控制,规范、系统、 科学 的内部控制制度增强了会计规范的监控力度,它可以从源头上减少“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 问题 。内部控制最为关键有效的手段是内部会计控制。企业为了管理和控制生产经营业务就必须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健全相应的授权批准、岗位分工、业务记录、财产安全、人员控制等内部控制制度,特别是在货币资金、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等具体业务中更是如此。可以说,内部控制尤其是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过程,本身就是会计规范在企业的推行过程,内部会计控制在企业运行的标准或者依据又正是会计规范的基本 内容 之一。 四、加强全方位的会计监管体系建设,保证会计规范得以顺利实施 1.强化以单位内部审计工作为主的内部会计监管制度以构筑会计监管的第一道防线。内部审计具有外部监管无法比拟的优势:首先,内部审计人员能够参与到单位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获取的信息比外部监管者要具体、详细和系统;其次,内部审计属于单位内部的管理活动,可以提前发现问题并预先在内部解决,因而能得到单位领导的信任;再次,内部审计是以保证单位 经济 活动顺利运行、提高单位经济效益为目标,这与会计规范的终极目标也是一致的,并与单位领导的受托责任目标相统一。在“两权分离”的企业制度下,企业经营者不可能事必躬亲,在企业内部也存在责权利的层级委托、代理和授权关系,上层责任人对下层责任人的任务履行情况可以通过内部审计形式的会计监督来完成,内部审计构成了整个会计监管体系的第一道屏障。 2.建立健全全方位的外部监管体系,是会计规范得以顺利实施的有力保障。外部监管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代表投资者进行的民间监督,税务、审计、财政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实施的政府监督,以及其他多种形式的广泛的 社会 监督(比如舆论监督)。特别是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具有执业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其作为民间独立的中介机构以及独立身份的受托人,凭借其独立的身份和地位,是保障会计规范得以贯彻实施的重要力量。政府监督也是外部监管体系不可或缺的成员,与注册会计师的民间监督以及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相结合,从而一起构成了我国会计监督的基本框架。在一定条件下,广泛的社会监督尤其是舆论监督也能够发挥其他监督机制难以起到的作用,也是监督会计规范实施的一支重要力量。 3.加强对会计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提高会计规范权威性。限于 目前 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和水平,及各种主客观原因,还存在大量的会计违法行为。会计违法行为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由于会计人员会计 法律 知识欠缺,没有主观上的违法意识,只是受自身知识水平和能力的限制而导致的非故意违法行为;另一类则是主观上明知故犯或监守自盗的会计违法行为。对于前者应当加强会计规范的宣传和会计法制 教育 ,这既是我国现阶段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会计规范得以实施的条件,不仅能增强会计行为人的守法意识,而且还能提高执法者的执法水平,良好的执法环境有利于会计法律法规的推行。对于后者则必须拿起法律武器来扞卫会计法律的尊严,要加大对主观会计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增加违反会计规范的违约成本,增强会计法规的权威性和震慑力。在我国的会计实践中,长期存在的单位负责人为牟取私利或小团体利益,指使、强令会计人员篡改会计数据、编造假账、弄虚作假、会计信息失真、内部控制制度形同虚设、会计基础工作薄弱等问题,都可以归结到会计守法成本高而违法成本低、会计违法行为风险低这一症结上来。因此,我们应当在坚持完善会计规范体系的同时,加大执法力度,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达到足以使会计违法者望而生畏、知难而退的程度,以切实推动会计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笑寒天下
摘要:在制定和完善我国财务会计规范时,要特别考虑我国的文化和法律背示,同时要兼顾国际化的趋势,应在两者之间寻求某种平衡。从长远看,我国的财务会计规范必须符合国际通行的惯例,甚至完全采用国标准则,但在今后一个时期,应更强调规范的适用性。此外,会计规范采用何种形式并不重要,关键在于内容;准则与制度并不对立,在内容上两者可以兼容,各有侧重。最后,应当强调制定会计规范的“due process”,注重会计职业界和学术界的参与,并切实发挥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的作用。关键词:完善财务会计规范我国近10年来在制定财务会计规范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存在许多值得思考的问题。如何完善我国的财务会计规范,就是需要作进一步研究和探讨的问题。笔者在本文中试就这个问题发表几点不成熟的看法。一、完善财务会计规范应特别考虑哪些环境因素会计是其所面临的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等环境因素共同作用的产物,会计随着环境的不断变化而变化。已有许多论著研究和分析过会计的众多环境因素以及这些因素是如何对会计产生影响的,故此不再赘述。笔者在研究和探讨如何完善我国财务会计规范这个问题时,认为值得我们特别思考的,或者说过去我们重视不够的环境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我国特有的文化环境。中国有着历经几千年而经久不衰的灿烂文化,中国传统文化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就是“忠孝”。所谓“忠”,多指对国家的忠;所谓“孝”,即为对长者的孝。而这个特征往往表现为国人思想观念深处明显的“尊上”、“唯上”倾向,即“上面”怎么说我就怎么做。中国传统文化这种下对上的“垂直”观念与欧美文化强调平等博爱的“平行”观念有着十分明显的差异,这是其一。其二,我们中国人在思维方式上有一个特点,即较强调体系、结构与层次,倾向于追求形式上的完美主义,但对功能、内容以及是否实用等方面往往重视不够。相对而言,欧美人士则较注重实效,不过于在乎外在的形式,表现为较为明显的实用主义倾向。其次是法律环境。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成文法国家,成文法的特点是,体系完整,规定明确且具有强制性。长期以来,我国的财务会计规范一直是以财政部颁布的部门规章这种“准法律”形式出现的,对会计实务的要求比较注重合法性和合规性,而给专业判断留有的余地很小甚至没有;此外,由于专业素质总体上较低,会计人员也习惯甚至依赖于“照章办事”,而对专业判断较为陌生,或者力不从心。尽管在《立法法》生效后我国财务会计规范的性质可能发生某些变化,但这种长期形成的注重合法合规性、忽视专业判断的情形不会很快消失。此外,在国际环境方面,至少应考虑两个方面。第一,经济全球化,特别是资本市场和金融市场的全球化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与之相应的是,会计准则国际化或会计规范全球化的倾向也越来越明显。我们相信在不远的将来建立一套适用于各国的丢计准则,并非象人们过去普遍认为的那样可望而不可及。第二,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特别是“入世”在即,我国经济发展与国际接轨的趋势已不可逆转。为了满足我国企业到国际资本市场筹资的需要和吸引更多的外国投资者到中国来投资,我国的财务会计规范无论在形式还是在内容上必须要与国际通行惯例相衔接。二、我国财务会计规范的着眼点是什么我国目前财务会计规范所面临的问题,实际上是一个应着眼于我国的实际现状,还是应更着眼于国际化的问题。笔者认为,要处理好这个问题,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考虑:第一,如何实现会计规范的目标。会计规范的最终目标,是为了能够提高会计信息的有用性,而有用的会计信息只能产生于良好的会计实务。因此,会计规范必须有广泛的适用性,即具有可操作性,较为具体且能为广大会计人员所理解和接受,并能在会计实务中加以有效的应用。否则再好的会计规范也无法产生良好的会计实务,会计规范的目标最终也难以实现。如前所述,我国的会计人员目前的专业素质总体上偏低,较习惯于“照章办事”,加上其思想观念深处那种“你怎么说我就怎么做”的强烈意识,恐怕在较短的时间内难以适应准确、恰当的专业判断。此外,过于原则、可操作性不强的会计规范,也可能给人为操纵会计信息留有很大的余地。第二,怎样才算是国际化。20多年来,我国的财务会计规范在借鉴国际惯例、与国际接轨方面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果,但究竟什么是国际化仍有待于进一步探讨。笔者始终认为,国际化不等于英美化。战后美国有政治、经济、军事头号“超级大国”的地位,加上英语作为事实上的国际通用语言的便利,使其在向全球推销“扬基文化”的同时,美国的会计观念和会计惯例也深深地影响了各国的会计实务。事实上,我国20多年来的会计改革,更多地是借鉴了美国的会计惯例,师对在文化、法律背景上与我国有更多相似之处的欧洲大陆国家的会计惯例则研究不足,存在着事实上的“重美轻欧”。尽管美国的影响还会继续万且极有可能扩大(国际会计准则委员委员会最近的改革就是一个例证),但无论如何不能以美国的标准来判断我们的会计规范是否或怎样国际化。即使我们最终全盘接受带有明显美国色彩的国际会计准则,但在此之前仍还有一个相当长的过程要走,这不仅是因为我国目前尚不具备客观条件,而且国际会计准则自身在能为各国所接受之前也有一个完善的过程,这个过程究竟有多长,谁也无法准确地预测。因此,我国财务会计规范目前仍然应更多地着眼于我国的实际现状,即应当更强调规范的适用性,建立一套适用于我国实际情况的,能够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的一套规范。但长远地看,我们不仅不能放弃国际化的目标,而且应当在形式和内容上最大限度地借鉴国际通行的做法,使我国的财务会计规范在具备可操作性的同时,尽量能为国际同行理解和接受,而不致成为经济发展与国际接轨的障碍。三、我国的财务会计规范应当采用何种形式我国财务会计规范目前可能采用的形式,不外乎有两种,一是会计准则,二是会计制度。究竟应当采用何种形式,颇有争议,且一争就近20年。对此笔者的观点则是:准则和制度彼此并不对立。长期以来,我们在争论中不知不觉地将两者对立起来,似乎非此即彼,或者“双轨”。实际上,准则也好,制度也罢,充其量只是会计规范的形式问题。纵观全球,也有许多国家的会计规范以“准则”之外的形式出现,如法国的“通用会计方案”(也可译作“统一会计制度”),而德国等国家的会计规范干脆见诸于法律。即便是在美国,1973年之前的叫法也很混乱。因而我们认为,问题的关键不在于形式,而在于实质内容。如果在实质内容上与国际惯例区别不大,采用制度或是别的什么形式,问题都不大。反之,即便是准则,如果只是套用其形式,不注重实质,不仅难以为我国的广大会计人员认可,而且也未必能得到国际同行的理解和接受。就内容而言,我国目前的会计规范,究竟与国际通行的会计惯例有多大区别,倒是需要我们认真对待的问题。遗憾的是,这方面的工作我们过去似乎不够重视:总的看,我国目前的会计规范与国际通行惯例并不存在实质上的重大区别,如果有的话,则是因为我国的会计规范在很大程度上还受着诸如财务制度、税法等其他因素的制约。即便如此,如果能将这些区别仔细加以甄别并对其原因进行解释,增加会计规范的透明度,相信也不难为国际同行所理解和接受。就形式而言,笔者建议采用“区分层次,各有侧重”的处理方式。首先是“会计准则”,它主要侧重于基本概念、基本原则以及具体的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原则和原理。其次是“报表及信息披露格式”,其部分内容大致上相当于过去我国的行业会计制度(但不一定还叫制度)。这一层次的会计规范是对上述准则的具体化,主要解决如何把准则的概念、原则和原理体现到进行日常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和编写报表附注申。此外,也没有必要再将准则分为两个层次,或至少应放弃“具体准则”的概念,准则就是准则,在形式上无所谓“基本”和“具体”之分,也就是不要太受传统思维方式的束缚,太强调准则自身的结构和体系,而是要更加注重准则的实效。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制定会计准则的努力不但不能削弱,而是应当加强,以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颁布一套内容较为完整,且又同时兼顾适用性和国际化需要的会计准则,否则,任何形式的会计规范很有可能又回到过去那种不注重概念和原则的老路上去。四、我国财务会计规范应以什么方式制定我国的财务会计规范究竟应当是以政府部门为主还是以民间团体为主制定,也是需要认真思考的一个重要问题。总体上讲,以政府为主制定并以法律或法规的方式颁布的会计规范具有强制性,容易发挥切实规范会计实务的作用;而以民间团体为主制定并以行业规则方式出现的会计规范则更符合市场经济的运行原理。在我国,至少就目前而言,那种以民间团体取代政府制定会计规范的方式极不现实,其原因除了我国的文化、法律背景和传统习惯外,还有就是我国的会计职业界无论在规模、质量、影响和威望方面都十分微弱。因此,根据历史、现实相国内、国际情况,确定我国财务会计规范制定方式应注意以下两个间题:一是会计规范的制定过程和制定程序。一套良好的会计规范应当考虑并尽量满足与之相关的各方面的需要和要求,因此会计规范的制定过程应当是公开和透明的,其程序必须充分、适当、合理,也就是要经过人们常说的“due process”。二是会计规范由谁颁布固然重要,但这更多还是属于“形式”上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在实质上究竟由谁最终决定会计规范的内容。解决以上两个方面的问题,除了要进一步增加会计规范制定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之外,还应更多地让会计专业人士,尤其是职业会计师参与会计规范制定过程。会计学术界的参与,则不能偏重综合的或较为抽象的问题探讨,而是应当更加注重具体的、面向实际问题的研究,并且在研究方法上多一些实证,少一些抽象的逻辑推理。此外,还应明确会计规范在内容上的最终决定者,进一步发挥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的作用,突出专业性,使我国的财务会计规范在制定方式上有一个实质上的突破。综上所述,在制定和完善我国财务会计规范时,要特别考虑我国的文化和法律背景,同时要兼顾国际化的趋势,应在两者之间寻求某种平衡。从长远看,我国的财务会计规范必须符合国际通行的惯例,甚至完全采用国际准则。但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应更强调会计规范的适用性。此外,会计规范采用何种形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于内容;准则与制度并不对立,在内容上两者可以兼容,各有侧重。最后,应当强调制定会计规范的“due process”,注重会计职业界和学术界的作用,并切实发挥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的作用。我们相信,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在不远的将来,我们一定能够制定出一套既符合中国实际,又能与国际惯例衔接的财务会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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