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发艺工匠
可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也 可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本制度中所称“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是指不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符合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统计局2003年制定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中界定的小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符合《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按照本制度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1.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不能在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同时,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2.集团公司内部母子公司分属不同规模的情况下,为统一会计政策及合并报表等目的,集团内小企业应执行《企业会计制度》。3.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的小企业,如果需要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等,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如果因经营规模的变化导致连续三年不符合小企业标准的,应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Lydia胖胖
六大会计要素的具体确认标准:一、资产1.定义和特征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①资产是由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购买+生产+建造注意: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即必须是现实的资产,而不能是预期的资产。②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拥有:所有权 控制:控制权(融资租入固定资产)③资产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2.资产的确认条件 将一项资源确认为资产,需要符合资产的定义,还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二、负债定义和特征: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①负债是由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②负债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不是潜在义务)③负债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三、所有者权益1.定义和特征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老板权益)所有者权益在数量上等于企业资产总额扣除债权人权益后的净额,即为企业的净资产,反映所有者(股东)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 特征:①除非发生减资、清算或分派现金股利,企业不需要偿还所有者权益;②企业清算时,只有在清偿所有的负债后,所有者权益才返还给所有者;③所有者凭借所有者权益能够参与企业利润的分配。2.所有者权益的确认条件 所有者权益的确认、计量主要取决于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其他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3.所有者权益的分类 四、收入1.定义和特征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1)收入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2)收入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增加;(3)收入是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投资人投入的称为资本而不属于收入。2.收入的确认条件 收入的确认除了应当符合定义外,至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与收入相关的经济利益应当很可能流入企业;(2)经济利益流入企业的结果会导致资产的增加或者负债的减少;(3)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五、费用1.定义和特征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特征:(1)费用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非日常活动→损失(如地震、罚款支出)(2)费用会导致所有者权益的减少;(3)费用是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分配股利不属于费用)2.费用的确认条件 费用的确认除了应当符合定义外,至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与费用相关的经济利益应当很可能流出企业;(2)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结果会导致资产的减少或者负债的增加;(3)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六、利润1.定义和特征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通常情况下,如果企业实现了利润,表明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将增加,业绩得到了提升;反之,如果企业发生了亏损(即利润为负数),表明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将减少,业绩下降。2.利润的确认条件 利润反映收入减去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减去损失后的净额。利润=日常活动 + 非日常活动 = 营业利润 + 非营业利润利润的确认主要依赖于收入和费用,以及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的确认,其金额的确定也主要取决于收入、费用、利得、损失金额的计量。
孔雀凉凉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统一会计核算标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企业。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中国投资企业(以下简称境外企业)应当按照本准则向国内有关部门编报财务报告。第三条制定企业会计制度应当遵循本准则。第四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第五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第六条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帐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和月份。年度、季度和月份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第七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业务收支以外币为主的企业,也可以选定某种外币作为记帐本位币,但编制的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境外企业向国内有关部门编报会计报表,应当折算为人民币反映。第八条会计记帐采用借贷记帐法。第九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可以同时使用某种外国文字。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十条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第十一条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满足有关各方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需要,满足企业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第十二条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第十三条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应当将变更的情况、变更的原因及其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财务报告中说明。第十四条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第十五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第十六条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第十七条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第十八条会计核算应当遵循谨慎原则的要求,合理核算可以发生的损失和费用。第十九条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物价变动时,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调整其帐面价值。第二十条会计核算应当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第二十一条财务报告应当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单独反映。第三章资产第二十二条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第二十三条资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第二十四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第二十五条现金及各种存款按照实际收入和支出数记帐。第二十六条短期投资是指各种能够随时变现、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有价证券应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帐。当期的有价证券收益,以及有价证券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与帐面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短期投资应当以帐面余额在会计报表中列示。第二十七条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帐款、其它应收款、预付货款、待摊费用等。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实际发生额记帐。应收帐款可以计提坏帐准备金。坏帐准备金在会计报表中作为应收帐款的备抵项目列示。各种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算、催收,定期与对方对帐核实。经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已提坏帐准备金的,应当冲销坏帐准备金;未提坏帐准备金的,应当作为坏帐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待摊费用应当按受益期分摊,未摊销余额在会计报表中应当单独列示。第二十八条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存地各种资产,包括商品、产成品、半成品、在产品以及各类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各种存货应当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帐。采用计划成本或者定额成本方法进行日常核算的,应当按期结转其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或者定额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各种存货发出时,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使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各种存货应当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对于发生的盘盈、盘亏以及过时、变质毁损等需要报废的,应当及时进行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各种存货在会计报表中应当以实际成本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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