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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的作用与变化分析
新会计准则实现了与国际间的接轨,会计核算的原则发生了改变,全责发生制变成了会计的基本假设。以下是我收集整理的新会计准则的作用与变化分析论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摘要: 近年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不断的发展,在企业经营中,财务分析变得越来越重要。新会计准则的实施给我国企业的财务工作人员带来了更大的挑战,给会计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变化。它的制定适应了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实现了与国际间的接轨,并且还使企业所得税发生了巨大的影响。本文主要对新会计准则的变化,新会计准则在实施以后会出现什么问题,以及在新会计准则实施后给企业带来的影响等方面进行了分析,从而总结出实施了新会计准则后给企业所得税带来的影响。
关键词 :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企业所得税;财务分析;新会计准则
从 2007年开始,我国的上市公司开始实行新会计准则。经过近七年的时间,我国的企业基本可以按照准则的要求来对企业的财务进行良好的管理。新会计准则在制定时,充分的借鉴了其他国家的经验,添加了旧会计准则中没有的内容,在许多方面都发生了变化,使计税基础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异不断加大。加大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难度,也使企业在处理所得税上变得更加困难,这就使企业的经营风险加大。
一、新会计准则的作用
在新会计准则的内容中,包含了一项基本准则与三十八项具体准则。与旧的会计准则相比,新准则又新增添了许多内容,而且还对旧的准则进行了修改。与旧的会计准则相比较,新准则在内容上更加全面,在制度上更加完善。
(一)新会计准则能够更准确的对企业目标进行定位
新会计准则实施以后,明确了企业财务会计的目标方向,主要是为了向使用者提供一些财务状况等相关的会计信息,能够有效的反映出管理者的受托情况,在做经济决策时也能够为管理者提供一些参考,还可以明确的指出包括债权人和投资人等报告的使用者。
(二)对基本假设的内容进行了补充
新会计准则实现了与国际间的接轨,会计核算的原则发生了改变,全责发生制变成了会计的基本假设。新会计准则对会计的基本假设的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范,其中包括:会计分期,持续经营,货币计量,会计主体四种。
(三)对会计核算的原则进行了修改
会计准则共包括十二项一般原则,分别是:配比、谨慎性、及时性、客观性、可比性、明晰性、相关性、一致性、权责发生制、资本性支出、实际成本计价、划分收益性支出等。新会计准则对信息的质量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增加了一些新的原则,并且修改完善了一些原则的信息质量。
(四)根据实际的理论,重新定义了会计要素
在与其他的会计法规一致的前提下,新会计准则对会计要素进行了重新的定义,其中包括收入要素、资产要素和费用要素等等。
二、新会计准则的具体变化
新会计准则与旧的准则相比,发生了许多的变化,增加了许多原来在旧的准则中没有提到的内容,完善了会计准则,并且在实施了新会计准则以后,在内容与规定上都发生了很多变化,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一些处理规定发生了变化
新的会计准则对一些会计处理的规定进行了改变,特别是在亏损弥补的所得税方面,对其进行了较大的改变。旧的准则中规定,在亏损的情况下,对所得税的利益不予以确认。而在新的会计准则中规定,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在亏损时期的所得税可以进行确认。并且,相关的法律还规定了企业可以在盈利之前对亏损进行税务弥补,有效期长达五年。但是,并不是对所有的亏损都能够进行弥补。根据准则的规定,企业要正确的判断出在未来的五年里能否获得足够的利润,如果不能够获得,将不给予弥补。
(二)改变了会计处理的方法
在企业的所得税进行核算时,与旧的准则不同的是,新准则规定核算必须要使用新的处理方法,也指资产负债表中的债务法。并且,新会计准则还对成本法与权益法的使用范围进行了系统的规划,并且取消了投资差额的核算项目。
(三)与旧的规则相比,新的规则在会计复核上增加了规定
在新的会计准则中,规定了企业必须要对资产负债表中延迟的所得税进行复核。并且如果没有足够的所得税用来抵扣,那就要对账面的价值进行减计。这体现了准则具有谨慎性,保护了纳税人的利益。
三、实施新会计准则后会面临的问题以及解决的办法
(一)面临的问题
在新会计准则中,规定必须要使用资产负债表和负债务法,这就使会计的工作量加大,会计在计算方面用的时间和步骤要比以前更为复杂,并且还增加了难度。这就会遇到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首先,在对固定资产计税时,可能会出现差异大的结果。根据以前的内容,企业所得税与新会计内容,有不同的规定,这两者之间是不同的。这就可能会导致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计税之间出现不同的结果,最后加大了他们之间的差异;其次,在新的会计准则中,增加了一些别的项目,这与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也是不一样的,这样就导致会计人员不能准确的把握计算;最后,在新会计准则中,新增加的内容与所得税中会计的说法也不一样,这就加大了会计计算的困难。
(二)解决的办法
想要解决新会计准则在实施时的困难,可以遵循以下三个方法:第一点是要加强建设企业的财务信息系统,财务系统使用了信息化以后,可以简化一些工作的步骤,减少财务工作人员的工作量;第二点是加强对企业内部财务制度的管理,对监督的机制进行规范,这是比较重要的一个措施。企业想要实现现代化的管理,必须要有一个完善的管理制度来保证各种信息的准确性,避免发生一些不必要的错误;第三点是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使计算的过程变得简单方便,对以前的纳税方案进行调整,并且总结出有效的方案。由于复杂的计算过程不能准确的发挥出信息的及时性与有效性,这就会导致企业在信息方面的成本得到增加,不符合企业的效益原则,所以,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适当的减少会计人员的工作量。
四、新会计准则实施后给企业所得税带来的影响
实施新会计准则后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主要可以分为三个方面:第一方面是会对计税的依据产生一定的影响。因为新会计准则使用的是多种计量属性,所以,会对一些税种在确定计税依据时产生一些影响,会使确定的过程变得复杂。第二方面是会对调整纳税产生一定的影响。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在很多方面协调了新会计准则的内容,使税务调整可以得到有效的简化,但是这不可能使企业所得税与新会计准则在内容上达到完全的一致。在计量方式与计量标准等方面,新会计准则与税法的规定还是有一些区别的,需要企业在对纳税申报时做一些纳税调整。第三方面是对税收的负担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在实施了新会计准则以后,因为它对会计的`确认与计量有了新的要求,所以就会对当期损益产生一些影响,而现在实行的企业所得税法没有对是否征税做出明确的要求。就新会计准则中的变化,来对资产负债账面的价值和计税基础的差异进行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分析。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和交易的金融资产都应该按照公允价值来进行计量。在结束时,因为公允价值发生了变化,所以要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就是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期末时要按照公允价值进行计量。但是按照现在的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期末时要按照成本计量,对公允价值变动时产生的利益和损失不予以肯定。而如果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和到期投资在期末的时候出现了减值的现象,应该做好计提减值的准备,但是所得税法还规定不能对计提减值进行准备,至于怎样计价税法还没有提出明确的规定。
(二)长期的股权投资
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当长期股权投资使用的是权益法来进行核算的时候,投资的企业应该分担或者享有被投资企业的投资账面价值,并且对投资的损失或者获益来进行确定。而现在实行的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了,被投资的企业在盈利时,要在被投资方对利润的分配进行决策时,对投资的收益进行确认。当被投资的企业在经营中发生亏损时,企业要按照规定来进行弥补,投资的企业不能对账面的价值进行随意的调整,当被投资的企业因为某种原因而增加了消费者的权益时,投资的企业也应该在年终的时候,按照应该得到的部分来增加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而在现在实行的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了投资企业在收到捐赠的资产时,要对资产进行详细的确认。新会计准则中还规定了,如果股权的长期投资成本比初始成本大时,被投资单位是享有公允价值份额的,长期股权的投资成本不能进行调整,而现在正在实行的企业所得税法中,允许企业对非货币性质的资产进行投资,当出现这种情况的时候,应该对纳税所得额进行调整。当投资的成本比被投资单位的公允价值小时,要对长期股权的投资成本进行调整。但是,现在实行的企业所得税法中,没有对现金投资出现这种情况来进行明确的规定。
(三)固定的资产
对固定资产进行初始的计量,企业所得税法与新会计准则里的规定基本是一样的,但在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中,新会计准则与企业所得税法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在新会计准则中,规定了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与折旧年限等都应该由企业自身来决定,并且还允许企业准备计提减值,但是在现行的企业所得税法中,对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都有统一的规定,不能擅自处理,并且不允许企业进行计提减值。
结语
在实施了新会计准则以后,虽然给企业的所得税带来了一些影响,但是与旧的准则相比较,新的会计准则能够更适合我国当前的国情,能够更好的与国际上的准则相互接轨,并且有助于企业之间的相互交流。企业在实施新会计准则时,应该尽量的减小对企业所得税产生的不利影响,并且化不利为有利,最后使企业以及企业内部的会计行业得到快速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赵云梅.浅析新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J].中国外资,2013.
[2] 李玉红,王秋月.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企业所得税影响研究[J].中国证券期货,2013.
[3] 吴良鸽.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J].重庆职业 技术学院学报,2008.
[4] 傅小民.论新所得税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J].现代商 贸工业,2009.
[5] 张爱珠.新会计准则实施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J].税务研究,2007.
[6] 管炳庆.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新变化及对企业的影响[J].商业会计,2008.
[7] 金旭.新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的影响[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08.
[8] 唐巍.新会计准则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J].财会学习,2006.
樱桃小胖妞儿
一、会计准则与税收制度的关系根据诺布斯(Nobes)分类法,会计准则和税收制度的关系(以下简称“会、税关系”)有两大模式,第一类是会计准则与税收制度统一模式,即税收制度对一国企业会计的影响大于公认会计准则,法国、德国是该模式的典型代表。第二类是以英、美等国家为代表的会计准则与税收制度分离模式,即会计制度与税法相互独立,纳税人在纳税时按照税法进行相应的调整。二、我国会计准则与税收制度的关系及其演变历程在我国,“会、税”关系被称为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的关系。目前在我国会计理论界比较具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三种:第一种观点是主张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合一,简称“统一论”;第二种观点是主张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相协调,简称“协调论”;第三种观点是主张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适当分离,简称“分离论”或“独立论”。实务中,我国“会、税关系”经历了一个由统一到分离再到协调的过程。1993年以前基本上是税法决定会计,采用会计准则与税收制度统一模式,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在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利润等要素的确认和计量方面基本相同。1993年《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和1994年现行税制的确立,使得我国企业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首次出现了明显差异,拉开了会计和税法相分离的序幕。1999年初,证券市场上发生了东北药事件,随后财政部颁发了16号文件,规定国家财务和税收不能干预企业的会计核算。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提出会计制度应与税收法规尽量保持一致,不能一致的就适当分离,可采取纳税调整的方法进行处理。至此,我国的“会、税关系”处于协调模式下,既坚持分离,同时又尽量协调分离所造成的差异。三、新企业所得税下会计准则与税收制度的关系分析2006年2月,财政部颁布了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标志着我国建立了与国际趋同的新会计准则体系;2007年3月,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我国的会计准则与税收制度仍处于协调模式下,但新会计准则与新所得税法之间的差异呈现出新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准则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反之,应以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换入资产成本。而税法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二)企业合并取得的资产会计准则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资产按照合并科目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税法规定企业发生应税合并,资产按公允价值确认计税成本;企业发生免税合并,按账面价值确认计税成本。(三)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会计准则规定,在期末,将公允价值的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税法规定公允价值变动属未实现损益,待损益实现时再纳税或抵税。(四)资产减值损失会计准则规定,在期末,应将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变现净值或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低于部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税法规定根据应收账款账面余额0.5%计提的坏账准备可在税前扣除,其他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不能在税前扣除,当损失实际发生时,才可在税前扣除。(五)固定资产折旧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的实现方式选择折旧方法,合理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税法规定折旧方法原则上采用直线法,并规定各类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六)无形资产会计准则规定,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研究阶段发生支出进行费用化处理,但对于开发阶段发生的费用,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允许资本化。税法规定研究阶段发生支出可全额在税前扣除,符合条件的可以加扣50%。采用直线法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摊销年限不少于10年。(七)分期销售商品会计准则规定,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税法规定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税法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计税收入。(八)借款费用会计准则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税法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企业为购置、建造和生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资产购置、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九)业务招待费支出、广告宣传费支出、公益性捐赠支出按会计准则规定,可以全额扣除。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0.5%部分。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一般广告费在税前可允许扣除的比例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部分,超过部分,准许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四、对新企业所得税下会计准则与税收制度关系的思考会计准则制订的立足点是为投资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忽视了税收管理部门对会计信息的需求。《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即明确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以强调高质量会计信息的供给与需求为核心,要求财务报告在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同时,应当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信息。企业所得税法规制定的目的是确保企业所得税及时足额地被征收,以满足政府公共支出的需要。由于税收的征收具有无偿性,纳税人会不自愿纳税甚至会想办法偷逃税款,因此在制定企业所得税法规时,会减少纳税人处理方法的可选择性,以免纳税人少计收益、多计费用。因此,会计目标与税法目标之间的矛盾加剧了新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之间的差异。同时,为了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新会计准则不仅注重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等起修正作用原则的运用,而且还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这意味着会计人员在准则规定的范围内有了更多的选择余地,准则扩大了会计职业判断的空间。公允价值的运用、商业实质的确定都离不开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而企业所得税法具有法的严肃性,对任何涉税事项的确认、计量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不能估计。同时为了便于税收征管,尽量避免税务部门与纳税人之间因为主观判断不同而产生争议,企业所得税法对涉税事项的确定更强调法律依据和法律形式。会计职业判断的运用与税收法定原则之间的矛盾加剧了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之间的差异。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会计准则与税收制度的差异呈增大之势,如何协调“会税关系”,从而降低企业的制度转换成本、税收成本和纳税风险等,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如果会计准则和税收制度之间差异过大,因大量的纳税调整事项而增加的成本也将是巨大的,可能导致纳税人不得不设置不同的账簿,但我国目前尚不具备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各自独立的会计环境。因此,现阶段加强协调,缩小差异,保持会计准则与税收制度之间的适度分离是一种现实的选择。(周文华)
狮子跃峡谷
(1)了解借鉴阶段 借鉴的前提是了解,借鉴必须建立在切实吃透、弄懂国外会计理论、方法的基础上,才能博采众长。因此,我们必须通过系统学习,深入了解国外会计的丰富内涵,吸取其精华,借鉴其合理内核。由于会计协调在这个阶段大都是自发进行的,因此自发性是该阶段的主要特征,学习借鉴国外会计中先进的合理的成分则是该阶段的工作重点。在了解借鉴阶段,可以采取以下几种主要措施: ①加强与国际性或地区性的职业组织的联系与交流,积极参与国际会计协调活动,和了解西方发达国家成功的会计经验。 ②会计学会、注册会计师协会、有条件的高等院校乃至政府会计主管机构,应该设立专门的外国会计、国际会计的机构,以搜集、整理和研究国外先进的会计信息资料,取其精华,为我所用。 ③在制定和修订会计准则时,应充分借鉴国际会计组织的经验和,使我国新出台的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基本保持一致,避免出现“走回头路”、“朝令夕改”的现象。 ④加强会计协调的超前性与务实性研究。超前性要求会计研究具有预见性,研究国内已经存在但不普遍、甚至还未出现的会计及其可能的解决办法,研究国际上已经出现的会计问题及其解决办法,探讨其在中国运用的可能性。务实性要求会计研究“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使会计理论研究成果能够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⑤深化改革会计,培养国际会计人才。在会计教育过程中,加强对会计人员的国际性教育,如开设西方会计、国际会计、国际贸易、国际、国际税收、经贸外语、会计电算化等课程,提高会计人员处理国际会计业务的水平。 (2)协调阶段,我国的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尚有一定的距离。针对这个现实情况,我们要充分利用会计的商业语言作用去沟通、发现、寻求与各国会计的共同之处,在此基础上,通过协商调整我国会计准则中的某些内容,以使其与国际会计准则保持基本一致,为第三个阶段的规范统一打下基础。 在协调阶段,应该采取以下几种主要措施: ①加强国际性的会计双向交流与合作。一方面,我国通过国际会计职业组织积极地、辩证地学习和吸纳西方各国会计理论与及国际会计准则中的有益成分;另一方面,又充分利用国际讲坛向国外介绍中国会计,使国际会计职业组织的决议中包含适应中国情况的内容,实现双向的交流与合作。这样,既有利于我国引进外资,又便于我国对外投资。 ②针对我国会计准则中与国际会计准则中不一致的内容,与主要会计发达国家和国际会计职业组织共同协商解决,实现我国会计的国际化。 ③建立健全政府或民间会计协调组织机构,具体领导和负责我国会计协调活动,以它们的强制性或权威性来引导会计协调活动走向新的阶段,取得更大的成就。 ④加快我国审计的国际化进程,保证我国财务报告鉴证的广泛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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