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王Z大人
兼职应该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非全日制用工,此不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是否签合同双方自愿,但如果能签订书面合同最好。相关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Emily147303
公司合同是公司从事经济业务的依据,双方经济业务的权利义务都体现在合同内容里,做为财务需要在签合同的时候参与监督并给出意见,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进行税务筹划,降低税务风险,也可以帮公司节约成本。如果等合同条款都签订了,在经济业务进行过程中才发现问题就不好调整了。以上回答谨作为参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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