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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完毕一页,结转下页时,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写在本页最后一行的有关栏内,在摘要栏内注明“过次页”字样。在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应抄列上页的合计数及余额,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
也可以将本页合计数及金额只写在下页第一行有关栏内,并在摘要栏内注明“承前页”字样。
扩展资料:
记账时,必须按账户页次逐页逐行登记,不得跳页、隔行,如无意发生隔行、跳页现象,应在空页、空行处用红色墨水画对角线注销,加盖“此页空白”或“此行空白”的戳记,并由记账人员签章。
每一账页记录完毕结转下页时,为表现账目的连续性,应当结出本页合计数及余额,并在本页最后一行摘要栏注明“过次页”,在下页第一行摘要栏“承前页”,并将上页余额及发生额过入次页;也可以上页最后一行不结计发生额合计及余额,而直接在次页第一行承前页写出发生额合计数及余额。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于“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的结计方法做了如下具体规定:
第一,对现金、银行存款和收入、费用明细账等需要按月结计发生额账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是自本月初起至本页末止的发生额合计数。
第二,对需要结计本年累计发生额的某些明细账户,结计“过次页”的本页合计数应当是自年初起至本页末止的累计发生额。
第三,对不需按月和按年结计发生额的账户,可以只将每页末的余额结转次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登记账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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