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般聊聊
会计估计是指对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出的判断。为了定期、及时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需将企业持续不断的营业活动(经济业务)划分为各个阶段。例如你买了一个固定资产,如果没有确定的使用年限的话,你就要根据相关的法规和经验等,预估它的使用年限为n年。
无锡小呆
看看这个你就知道了。原材料已到,只支付了部分货款,收到部分货款的发票 实务中可能会存在一笔货款分批开具发票的情形。对于已经开具发票的部分原材料可凭发票入账,期末只暂估尚未开具发票的那部分原材料的价格。【例3】2010年8月5日A企业从B企业购入甲材料2 000千克,合同约定的不含税单价为2.5元。8月18日车间领用甲材料100千克,经计算的加权平均单价为2.6元。9月5日,按合同约定,A企业支付80%的货款,用银行存款支付4 680元,B企业开具同等金额的发票。A企业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按合同约定的价格暂估入账,仓储部门和财务部门都按暂估价登记材料明细账:借:原材料——甲材料5 000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5 0008月18日,车间领用甲材料,发出材料按计算的加权平均单价:借:生产成本 260贷:原材料——甲材料2609月1日,冲暂估价:借: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5 000贷:原材料5 0009月5日,支付部分货款,收到发票:借:原材料——甲材料4 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80贷:银行存款4 6809月30日,暂估剩余20%的原材料:借:原材料——甲材料1 000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1 000暂估入账的纳税调整如果发票跨年度仍未到达,但存货已经领用并销售,汇算清缴时是否调整按暂估价列支的成本,目前没有统一的规定。 根据税法规定,税前扣除必须符合以下原则:(1)配比原则,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应配比或应分配的当期申报扣除。纳税人某_纳税年度申报的可扣除费用不得提前或滞后申报扣除。(2)权责发生制原则,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3)相关性原则,即纳税人可扣除的费用从陛质上和根源上必须与取得应税收入相关。所以,对暂估人账发生的成本,如果遵守以上原则,且纳税人不存在滥用暂估入账少缴或不缴所得税的情形,原则上可在税前扣除。实务中税务较多运用的原则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发票已到达的或能提供能充分证明暂估入账真实性的其他原始凭证如合同等就不必做纳税调整,否则应做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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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暂估的账务处理,一般有购销存系统的企业,月末可设置凭证: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2、收到发票时,发票勾稽,账务处理借: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应缴税金-进项税金 贷:应付账款-XX公司3、如果暂估与实际发票金额存在差异,那么可以区分对待。如果是金额较小,可以月末自动生成调差凭证借:生产成本-直接材料 贷:应付账款-应付暂估款4、如果暂估与实际发票金额差异较大,那么应区分在库材料、已领用材料、已入库产品、已售产品,进入相应科目。
甜心派儿596
暂估入库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下月初用红字
借:原材料 (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红字)
收到发票
借:原材料(材料采购)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但发票尚未收到的,企业应当在月末合理估计入库成本(如合同协议价格、当月或者近期同类商品的购进成本、当月或者近期类似商品的购进成本、同类商品同流通环节当期市场价格、售价*预计或平均成本率、等)暂估入账。
风铃结香
一般情况下,成本应以实际发生额予以确认,如果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确实可靠地估计并计量的话,也可以在当月按估计值入账,譬如月末,在发票未到,货物已到的情况下,应该暂估相关原材料或物资暂时入帐,待下月初应将此分录按暂估金额红字冲回。待发票到达后按实际发票列明金额处理。 例:11月13日购进A材料一批,验收入库数量10T,至月末结账时发票仍未到,货款未付。12月10日收到A材料发票,并支付价款120000.00元。1.11月30日 借:原材料——A材料 117000元贷:应付帐款 117000元(暂估值,根据上月购进同类材料价确认)2.12月1日 借:原材料——A材料 - ××元贷:应付帐款 - ××元3.12月10日 借:原材料——A材料 120000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400贷:银行存款 140400元
颖儿yuki
楼主.你好.例如:企业购买了一批原材料、而结算凭证暂时未到..到了月底、结算凭证仍未到达的情况下、就要做暂估入账了。分录: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到了下个月的月初、把上个月的暂估入账数冲回就可以了。
爱美食的NANA
一般情况下,成本应以实际发生额予以确认,如果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确实可靠地估计并计量的话,也可以在当月按估计值入账,譬如月末,在发票未到,货物已到的情况下,应该暂估相关原材料或物资暂时入帐,待下月初应将此分录按暂估金额红字冲回。待发票到达后按实际发票列明金额处理。例:11月13日购进A材料一批,验收入库数量10T,至月末结账时发票仍未到,货款未付。12月10日收到A材料发票,并支付价款120000.00元。1、11月30日 借:原材料——A材料 117000元贷:应付帐款 117000元(暂估值,根据上月购进同类材料价确认)2、12月1日 借:原材料——A材料 - ××元贷:应付帐款 - ××元3、12月10日 借:原材料——A材料 120000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400贷:银行存款 140400元。
致远……
暂估,是指按照现行会计准则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以及谨慎性的质量要求,在具体的会计业务处理中,一种与预计负债不完全相同的业务。暂估也是指本月存货已经入库,但采购发票尚未收到,不能确定存货的入库成本。月底时为了正确核算企业的库存成本,需要将这部分存货暂估入账,形成暂估凭证。暂估业务简单的可理解为货到票未到的业务。1.暂估入库借:原材料 (暂估金额) 贷:应付账款——暂估/无票(XX供应商 ) (暂估金额) 必须注意的是,因未取得增值税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2. 暂估回冲按照规定,暂估入库要在次月月初红字冲回,但在实际工作当中,如果当月发票还是没有收到,月初冲回月末再次暂估,会无形中加大工作量,一般是在收到发票时再冲回。(1)红字冲回暂估入库借:原材料 (原暂估金额,红字)贷:应付账款——暂估/无票XX供应商 (原暂估金额,红字)(2)收到发票,做入库处理借:原材料 (发票不含税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税额) 贷:应付账款——XX供应商 (发票含税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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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你买了一个固定资产,如果没有确定的使用年限的话,你就要根据相关的法规和经验等,预估它的使用年限为n年。
会计估计是指对结果不确定的交易或事项以最近可利用的信息为基础所作出的判断。为了定期、及时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需将企业持续不断的营业活动(经济业务)划分为各个阶段。
会计估计原则:
1、适度稳健原则。
为确保经营环境内的部确定性和风险得到充分的考虑,对低度不确定性经济业务的金额应作谨慎的估计。
2、科学性原则。
科学性原则是指在低度不确定性经济业务有关金额的估计时,首先,必须根据财务会计的目标和会计原则,选择适用的标准和科学的方法来进行估算。其次,科学性原则还要求会计估计的程序应科学合理。
第三,科学性原则要求在会计估计时,要利用最新的信息和资料,作出最佳估计,并利用以后的真实资料,不断地修改和完善估计方法。
3、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是指会计估计的结果应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应注意同质性,即估计的结果应与低度不确定性经济业务的“质”(真实情况)的情况保持一致。如固定资产折旧额的大小应尽量与固定资产的实际损耗的程度(包括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不产生明显矛盾。
4、一致性原则。
在对低度不确定性经济业务进行估计时,对同一类型的业务所采用的方法,前后应当保持一致,不能随意更改。
5、权责发生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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