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4

  • 浏览数

    258

helloJ80430
首页 > 会计资格证 > 注册会计师全科通过证

4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南京1942

已采纳

注册会计师CPA全科合格证会过期。

注册会计师证书是终身有效的,但是考出后是要进行后续教育的。注册会计师证书分为专业阶段合格证和全科合格证,注会专业阶段通过,颁发专业阶段合格证书。职业能力综合测试合格,由财政部考办颁发全科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CPA没有期限规定的,只是要年检,具体情况如:

注册会计师证每个年度需经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检验一次,并加盖检验印章。申请检验的时间和手续,由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确定。

年度检验的内容包括:

1、是否仍在执行业务。

2、是否完成了规定的培训要求。

3、如果是兼职注册会计师,在进行检验日以前的一个年度内执业时间是否累计达到3个月以上。

4、是否发生过违纪、违法和违反工作规则行为以及处理情况。

年度检验情况,由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做出相应记录。对于达到上述1、2、3项要求或虽有第4项情事,但情节轻微且已作了检查纠正的,视为通过检验,否则不予通过检验。

注册会计师全科通过证

307 评论(13)

兴业腾达装饰

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由财政部考办颁发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专业阶段考试合格的考生应当在成绩发布之日起45个工作日后到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报名地的地方考办领取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取得职业能力综合测试合格成绩者,由财政部考办颁发全科合格证。职业能力综合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成绩发布之日起45个工作日后到参加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考试报名地的地方考办领取全科合格证。

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已取得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颁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并且在有效期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92 评论(11)

小小米珠

通过了所有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就可以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了。

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第十三条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

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由考生向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由考生向参加职业能力综合测试科目考试所在地的地方考办领取。

扩展资料: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第二条财政部成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组织领导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财政部考委会设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财政部考办设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成立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组织领导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地方考委会设立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地方考办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

203 评论(13)

上海草根

不是,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申请的注册会计师协会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受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

五、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不予注册的情形的。

注册后管理:

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将准予注册的人员名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国务院财政部门发现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不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通知有关的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

注册会计师协会依照本法第十条的规定不予注册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复议。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注册会计师

340 评论(15)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