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奈小妖精
企业报税分为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现在有很多助力小微企业资金周转的信贷平台,记得一定要选择正规平台,比如度小满金融,额度高利率低,据了解度小满金融的信贷用户中,有七成是小微企业主,大品牌更安心。此回答由康波财经提供,康波财经专注于财经热点事件解读、财经知识科普,奉守专业、追求有趣,做百姓看得懂的财经内容,用生动多样的方式传递财经价值。希望这个回答对您有帮助。
都亲上了
【导语】增值税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吧,它是商品流转过程中的一种计税方式,也是流转税的一种,同样的,其也是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重要考点,对于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我们需要知道和掌握了高频考点,才能更有效备考,也能更节约时间,当然这也和考生自己的努力是分不开的,虽然努力了不一定能够成功,但是放弃了肯定是失败的,下面就给大家带来2021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增值税,大家赶紧学起来。
【知识点】增值税
提问内容:增值税的即征即退?
回复:
增值税即征即退是一种税收优惠,指税务机关对按规定缴纳的税款,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其实质是一种特殊方式的免税和减税。也就是收到了税款然后立刻全部或者部分退还给纳税人。比如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与“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例-单项选择题】某动漫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3月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取得销售额68000元,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为1346元;支付运费取得的小规模纳税人运输企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列示运输费用200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实际应负担的增值税为()元。
A.11560
B.10200
C.4080
D.2040
【答案】D
【解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动漫企业,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应纳税额=68000×17%-1346-200×3%=10208(元),实际税负=10208÷68000=15%,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实际应负担税额=68000×3%=2040(元)
以上就是2021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重要知识点:增值税,也是客观题的主要考点,当然会计科目也是必考考点,小编也给大家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常见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表等等,希望大家在备考的时候,也要重点掌握,烈火试真金,逆境试强者,祝大家考试成功!
阿籽猫77
99728520: 1、增值税按月申报,申报时间是次月15号前; 90天是指购买方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取得发票后的的税款抵扣时间;是二个不同概念。2、你说的是2月25号购买家电,商场在2月份未开发票给你,在3月15日前商场已申报纳税(包括开票收入和未开票收入),因商场买给你的家电(未开发票)可能也已申报纳税,如果再开给你发票,可能存在重复纳税,所以商场不给你开发票。 3、严格来说,必须销售当月开票,到现在是不能给你开发票了,但你可以与商场协商补开给你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对来说要好办一点;增值税专用发票规定较多相对来说麻烦,必须向税务局说明才可以开具。
王豆豆228
310050是上个月计提的账增值税,在6月份缴纳,这个分录做的是缴纳增值税的账务处理,当月计算的增值税360050,账务处理:借: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WeiXin呵呵呵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第十九条规定:
(1)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另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是:发生应税行为!如果你没有发生应税行为,开票就可能属于“虚开发票”,而这个“发生应税行为”不必须是已经发生,如果是根据合同规定即将发生或者未来确定会发生也可以算是“发生应收行为”,比如: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如果你对这个简洁的定义还有异议,认为它不足以确定实际工作中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那么我们还可以通过以下两个文件来具体地确定各种情况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有关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具体为: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3.销售应税服务、不动产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四十五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4)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5)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另,按照财税【2017】58号文件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时,不产生纳税义务,但需要在机构所在地预缴税款。划重点:是机构所在地不是项目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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