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暖rabbit
【导读】参加202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的考生,除了需要进行《经济基础》的复习,还需要进行专业实务的备考,实务专业有10各科目,分别是工商、财税、农业、金融、保险、人力、旅游、运输、建筑房地产、知识产权,作为2021参考考生,考试复习的依据自然就是考试大纲了,在新的中级经济师农业经济大纲没有出来之前,我们的参考大纲只能是2020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大纲,在新大纲出来后,再进行对比分析,把变化的考点进行更为深入的复习,掌握考试的要点,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202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参考大纲——农业经济,接下来就具体来了解一下。
考试目的
测试应试人员是否理解和掌握现代农业理论与实践、农产品质量与绿色发展、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农村财政与支农政策、农村金融与农业保险、农产品供求与成本收益、涉农项目投资与融资、农村集体经济统计、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实务、农业企业财务管理等相关的原理、方法、技术、规范(规定)等,以及是否具有从事农业经济专业实务工作的能力。
考试内容与要求
1. 现代农业发展概论。理解现代农业的内涵、特征、类型和在我国的发展实践,总结现代农业的发展模式、脉络、规律和条件,运用有效的策略和措施推进未来现代农业的建设进程。
2. 农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内涵和高质量绿色发展要求,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一般发展规律。掌握农业标准化的内容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分类,掌握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三品”认证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认证。熟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与追溯体系,了解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组织机构。了解国家质量兴农战略的出台背景、战略目标、重点任务。
3. 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理解乡村治理概念提出的政策背景及其历史演变,了解我国乡村治理的组织形式、架构及其特征,分析乡村治理能力的构成内容及运作机制,运用有效政策手段和措施推进我国乡村治理的现代化进程。
4. 农村财政与农业支持保护政策。辨析财政收入、财政支出、财政管理体制、财政政策,了解财政支持农业发展的必要性、农村财政政策工具和政策目标,分析我国农村财政政策的变迁、现状、成效与问题,了解我国农业重点支持政策,运用有效的农村财政政策和支农政策促进我国农业农村发展。
5. 农村金融与农业保险。辨析农村金融、农村金融体系、小额信贷、农业风险、农业保险的含义和特点,概括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演变、农业保险的类型、我国农业保险的发展过程和水平,了解主要农村信贷经营方式和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模式,理解普惠金融的概念及其运作模式。
6. 农产品供需与贸易影响。理解农产品需求和供给的影响因素、变动规律和农产品价格形成,比较农产品需求函数、需求曲线和供给函数、供给曲线的异同,根据农产品供需规律和农产品供需弹性计算方法,分析农产品价格的波动和均衡,以及开放条件下国际贸易对国内农产品市场的影响。
7. 项目投资与融资。理解项目投资评估的原则、程序和内容,根据项目盈利能力、清偿能力、项目比较的方法,分析项目融资的组织形式、条件、风险等,提出项目融资的方案。
8. 农村集体经济统计。理解农村集体经济统计的目的、调查对象、调查单位和统计的主要内容,掌握统计指标的分类、统计工作程序、统计资料的搜集方法,利用农村经济开展基本情况、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情况、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情况、农民负担情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和管理情况、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名录管理家庭农场情况、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的统计数据进行相关分析。
9.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实务。理解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开展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成本、费用、收益以及收益分配会计科目的管理和核算实务,根据会计报表分析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活动。
10. 农业企业财务管理。理解农业企业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根据货币时间价值、风险报酬等计算法,开展农业筹资、投资和利润分配等价值评估,运用农业企业财务指标,分析农业企业财务状况。
以上就是2021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参考大纲——农业经济,考察的内容就是以上10点,大家可以逐点进行认真复习,可以建立一个知识点框架图,同时也要关注考试报名相关资讯,尤其是中级经济师初次报考常见问题,一定要提前了解和关注起来,祝大家考试成功!
神经女大王
看你村的规模。以及经济构成。如果有很多乡镇企业的话,也不会很简单。如果只是一个农业构成的自然村,比较简单,抓住收支两条线就可以了,具体操作可以参看之前他们留下来的账目。一般乡镇一级会对村里的账目进行年度审核,你工作的核心就是通过那次审核就ok了。别照搬什么书本上的,以做到他们满意为唯一宗旨,呵呵,祝你成功!
那一缕幸福
如果交给乡里财政所等代理,那就几乎没什么事情了,如果是自己做帐,详见财政部2004年9月30日印发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12号):
(一)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农业资产、长期投资和固定资产。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款项、存货等。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单位和农户收取现金时手续要完备,使用统一规定的收款凭证。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所有现金均应及时入账,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坐支,不准挪用,不准公款私存。应严格遵守库存现金限额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建立健全现金开支审批制度,严格现金开支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开支,不准付款;对不合理的开支,经办人有权向民主理财小组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账款相符。要组织专人定期或不定期清点核对现金。
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定期与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核对账目。支票和财务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四)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收款项包括单位和个人的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拖欠的应收款项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催收。对债务单位撤销,确实无法追还,或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以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按规定程序批准核销后,计入其他支出。由有关责任人造成的损失,应酌情由其赔偿。
(五)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销售和发货业务。应当在销售与发货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并加强有关单据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销售收款业务,应将销售收入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不得坐支现金。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销售合同、发货凭证、销售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管理。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销售业务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六)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采购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审批的采购与付款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民主理财小组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应当在采购与付款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并加强有关单据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在办理付款业务时,应当对采购发票、结算凭证、验收证明等相关凭证进行严格审核。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对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采购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管理。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采购业务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存货包括种子、化肥、燃料、农药、原材料、机械零配件、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农产品和工业产成品等。
存货按照下列原则计价:购入的物资按照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以及相关税金等计价。生产入库的农产品和工业产成品,按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领用或出售的出库存货的核算,可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中任选一种,但是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动。
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存货要定期盘点核对,做到账实相符,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盘盈的存货,按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计入其他收入;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实际成本扣除应由责任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和残料价值后的余额,计入其他支出。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存货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保管人员岗位责任制。存货入库时,由会计填写入库单,保管员根据入库单清点验收,核对无误后入库;出库时,由会计填写出库单,主管负责人批准,领用人签名盖章,保管员根据出库单出库。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存货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八)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业资产包括牲畜(禽)资产和林木资产等。
农业资产按下列原则计价:购入的农业资产按照购买价及相关税费等计价,幼畜及育肥畜的饲养费用、经济林木投产前的培植费用、非经济林木郁闭前的培植费用按实际成本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产役畜、经济林木投产后,应将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部分在其正常生产周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预计净残值率按照产役畜、经济林木成本的5%确定;已提足折耗但未处理仍继续使用的产役畜、经济林木不再摊销。农业资产死亡毁损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实际成本扣除应由责任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后的差额,计入其他收支。
(九)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采用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或者购买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包括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有价证券等投资。
长期投资指不准备在一年内(不含一年)变现的有价证券等投资。
(十)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对外投资按照下列原则计价:
以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以实物资产(含牲畜和林木)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计价。
(十一)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实物资产方式对外投资,其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必须真实、合理,不得高估或低估资产价值。实物资产重估确认价值与其账面净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公积公益金。
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投资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利息等计入投资收益。出售、转让和收回对外投资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十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对外投资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审批的对外投资业务,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民主理财小组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对外投资业务(包括对外投资决策、评估及其收回、转让与核销),应当实行集体决策,严禁任何个人擅自决定对外投资或者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对外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对外投资中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未履行集体审批程序和不按规定执行对外投资业务的人员,应当追究相应的责任。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对外投资业务各环节设置相应的记录或凭证,加强对审批文件、投资合同或协议、投资方案书、对外投资有关权益证书、对外投资处置决议等文件资料的管理,明确各种文件资料的取得、归档、保管、调阅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规定及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投资收益的控制,对外投资获取的利息、股利以及其他收益,均应纳入会计核算,严禁设置账外账。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对外投资业务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十三)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建立有价证券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种有价证券的管理。要建立有价证券登记簿,详细记载各有价证券的名称、券别、购买日期、号码、数量和金额。有价证券要由专人管理。
(十四)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劳动资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有些主要生产工具和设备,单位价值虽低于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也可列为固定资产。
(十五)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1.购入的固定资产,不需要安装的,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加采购费、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和交纳的有关税金等计价;需要安装或改装的,还应加上安装费或改装费。
2.新建的房屋及建筑物、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固定资产,按竣工验收的决算价计价。
3.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发票所列金额加上实际发生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和应支付的相关税金等计价;无所附凭据的,按同类设备的市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计价。
4.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造、扩建的,按原有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改造、扩建工程而增加的支出,减去改造、扩建工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计价。
5.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计价。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设备的市价计价。
(十六)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在建工程指尚未完工、或虽已完工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项目。在建工程按实际消耗的支出或支付的工程价款计价。形成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计入固定资产。不形成固定资产的在建工程项目完成后,计入经营支出或其他支出。
在建工程部分发生报废或者毁损,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照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工程成本。单项工程报废以及由于自然灾害等非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者毁损,其净损失计入其他支出。
(十七)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按年或按季、按月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可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等方法中任选一种,但是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动。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下列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1.房屋和建筑物;2.在用的机械、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工具器具;3.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4.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1.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3.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4.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他固定资产。
村集体经济组织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固定资产提足折旧后,不管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提取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十八)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直接计入有关支出项目。
固定资产变卖和清理报废的变价净收入与其账面净值的差额计入其他收支。固定资产变价净收入是指变卖和清理报废固定资产所取得的价款减清理费用后的净额。固定资产净值是指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后的净额。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人员岗位责任制。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做到账实相符,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清查。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设备的市价计入其他收入;盘亏及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其原价扣除累计折旧、变价收入、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款之后,计入其他支出。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十九)每年年度终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存货、农业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对于已发生损失但尚未批准核销的各项资产,应在资产负债表补充资料中予以披露。这些资产包括:1.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2.无法收回的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3.盘亏、毁损或报废的存货;4.死亡毁损的农业资产;5.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6.毁损或报废的在建工程。
(二十)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流动负债指偿还期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款项、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等。
长期负债指偿还期超过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及应付款、一事一议资金等。
(二十一)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借款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不得由同一人办理借款业务的全过程。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借款业务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并保留完整的书面记录。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借款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并加强有关单据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加强对借款合同等文件和凭证的管理。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借款业务内部控制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二十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负债按实际发生的数额计价,利息支出计入其他支出。对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其他收入。
(二十三)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所有者权益包括资本、公积公益金、未分配收益等。
(二十四)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投资者投入的资产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评估。投入的劳务要合理计价。
村集体经济组织接受捐赠的资产计入公积公益金;对外投资中,资产重估确认价值与原账面净值的差额计入公积公益金;收到的征用土地补偿费及拍卖荒山、荒地、荒水、荒滩等使用权收入,计入公积公益金。
(二十五)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劳务)成本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组织生产或对外提供劳务等活动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和劳务成本。
(二十六)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各项生产、服务等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产品物资销售收入、出租收入、劳务收入等。村集体经济组织一般应于产品物资已经发出,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经营收入的实现。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包及上交收入是指农户和其他单位因承包集体耕地、林地、果园、鱼塘等上交的承包金及村(组)办企业上交的利润等。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有关规定收到的财税部门返还的农业税附加、牧业税附加等资金。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补助资金。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收入是指除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和补助收入以外的收入。
(二十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支出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因销售商品、农产品、对外提供劳务等活动而发生的实际支出,包括销售商品或农产品的成本、销售牲畜或林木的成本、对外提供劳务的成本、维修费、运输费、保险费、产役畜的饲养费用及其成本摊销、经济林木投产后的管护费用及其成本摊销等。
管理费用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及固定员工的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和维修费等。
其他支出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经营管理活动无直接关系的支出。
村集体经济组织要逐步建立健全支出的预算制度,量入为出,对非经营性开支要实行总量控制,不得超支。
(二十八)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全年收益总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收益总额=经营收益+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补助收入+其他收入-其他支出
其中:
经营收益=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益-经营支出-管理费用
投资收益是指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扣除发生的投资损失后的数额。
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现金股利和债券利息,以及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高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等。投资损失包括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收取农户、其他单位和个人上交的承包金或利润时,要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坚持取之有度、用之合理、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既不能超越农户和所属单位的承受能力,又要保证集体扩大再生产和发展公益事业的需要。
(二十九)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进行年终收益分配工作以前,要准确地核算全年的收入和支出;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搞好承包合同的结算和兑现。
1、固定资产
例题1、固定资产的购建:2006年6月大河村经批准修建一条2000米水泥路,工程预算40万元。其中上级无偿提供水泥300吨,价值9万元,村民一事一议筹劳折款3万元,建筑工程施工费用需28万元(村积累20万元)。
(1)、收到水泥:
借:库存物资——水泥 90 000
贷:公积公益金 90 000
如果是工程直接领用:
借:在建工程——水泥路 90 000
贷:公积公益金 90 000
(2)、村民一事一议筹劳
借:库存物资——沙石等 30 000
贷:公积公益金 30 000
(3)工程领用上述物资
借:在建工程 ——水泥路 120 000
贷:库存物资 ——沙石等 30 000
——水泥 90 000
(4)、工程开工预付工程款15万元
借:在建工程 ——水泥路 150 000
贷:银行存款 150 000
(5)2006年7月工程完工,已经过验收,付工程款5万元,欠工程款8万元。
货:在建工程 ——水泥路 270 000
贷:银行存款 50 000
贷:应付款——XX建筑公司80 000
借:固定资产 ——水泥路 400 000
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造,扩建的,按原有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改造扩建工程而增加的支出,减去改造扩建工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计价
(6)、假设上述新建水泥路设计使用年限16年,无残值。
2006年8月开始计提折旧:
年折旧额=400 000元÷16年=25 000(元)
年折旧率=25 000÷400 000×100%=6.25%
月折旧率=6.25%÷12=0.521%
如按月计提月折旧额为:
400 000×0.521%=2084元
借:其他支出 2084
贷:累计折旧 2084
关于村经济组织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是这样规定的:生产用固定资产的折旧计入经营支出,管理用固定资产的折旧计入管理费用,公益性固定资产的折旧计入其他支出。
折旧方法:“年限平均法”和“工作量法”中任选一种,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动
如果是经盘点盘亏的固定资产(未提折旧的)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固定资产
经批准后
贷:固定资产清理
借:相关科目(生产用的经营支出、管理用的记入管理费用、公益性列其他支出)
如果是经盘点盘亏的固定资产(提折旧的)
借:固定资产清理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经批准后
贷:固定资产清理
借:相关科目(生产用的经营支出、管理用的记入管理费用、公益性列其他支出)
2、农业资产
生物资产—动物、植物—生产型、消耗型
农产品收获后加工而得产品
牲畜(禽)资产:
(1)购入时,按照购买价及相关税费计价。
(2)发生饲养费用,按实际支出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3)幼畜成龄转作产役畜时,按实际成本计价。
(4)发生饲养费用,按实际成本计入经营支出
(5)产役畜成本摊销,将成本扣除净残值后的余额按直线法摊销。
(6)死亡毁损、对外销售和对外投资,与存货、固定资产等会计业务处理相同。
3、林木资产:
(1)购入或营造时,按照购买价及相关税费或营造费用计价。
(2)发生培植费用,按实际成本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3)发生管护费用,按实际成本计入经营支出或其他支出。
(4)经济林木投产后成本摊销,将成本扣除净残值后的余额按直线法摊销。
(5)死亡毁损、采伐销售和对外投资,与存货、固定资产等会计业务处理相同。
4、在建工程。在建工程部分发生报废或者毁损,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照扣除残料价值和过失人及保险公司赔偿款后的净损失,计入工程成本。单项工程报废以及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报废或者毁损,其净损失计入其他支出。
5、一事一议资金。
用途: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
来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会计核算:权责发生制,于一事一议筹资方案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通过时,计入内部往来,收到款项时,再冲减内部往来。
账务处理:无论是否最终形成资产,都将实际支出的金额转作集体积累,计入公积公益金。
年末余额:贷方余额为剩余,借方余额为超支(或没有足额筹集)。
6、公积公益金
来源:各种渠道。如:从收入中提取、土地补偿费及拍卖“四荒”使用权价款、收到捐赠。
用途:发展生产、转增资本、弥补福利费不足和亏损。
《制度》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档案包括农业承包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或协议,各项财务计划及收益分配方案,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会计人员交接清单、会计档案销毁清单。
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会计档案的管理。建立会计档案室(柜),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作到完整无缺、存放有序、方便查找。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将其会计档案委托乡(镇)经营管理机构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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