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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ting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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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lita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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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和税收,前者是人或者工作,后者是事物,二者无法区别。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运用专门的方法,核算和监督一个单位经济活动的一种经济管理工作。会计是以货币为主要的计量单位,以凭证为主要的依据,借助于专门的技术方法,对一定单位的资金运动进行全面、综合、连续、系统的核算与监督,向有关方面提供会计信息、参与经营管理、旨在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经济管理活动。会计对象是指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内容,具体是指社会再生产过程中能以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即资金运动或价值运动。会计目标也称作会计目的,是要求会计工作完成的任务或达到的标准,也称为财务报告的目标。税收是以实现国家公共财政职能为目的,基于政治权力和法律规定,由政府专门机构向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财产或特定行为实施强制、非罚与不直接偿还的金钱或实物课征,是国家最主要的一种财政收入形式。税收的职能是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社会经济、监督经济活动。

会计与税法的趋同与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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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rber1215

会计准则与所得税法客观上存在差异,主要体现在:会计与税法所采取的计量属性不同,会计与税法的“真实性原则”不同, 会计“稳健性原则”与税法“收支确定性”的差异,会计“重要性原则”与税收“法定性原则”的差异以及会计与税法对“实质重于形式”理解与实施的差异。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存在原因主要是会计的目标与税法的立法宗旨不同,企业会计必须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基础,企业会计准则必须考虑国际交流以及经济全球化的需要。而税法必须坚持“确定性原则”,为税收征管提供可供操作的法律依据。对此会计要依据税法规定进行所得税纳税调整。会计准则与税法从表面现象看,都是规范经济活动的法规,所以会计和税收工作者不希望它们之间存在重大差异,这样就可以减少纳税调整。我国《税收征管法》规定:会计人员有自行计算缴纳税款的义务。所以会计与税法之间的差异越少,会计人员自行计算纳税数额时就会省时省力,税务机关也会降低税收征管成本。但事实却恰恰与人们的意愿相反,随着经济活动的日益复杂,会计准则与税法的不断完善,二者之间的差异反而有发展之势。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存在主要有以下三点原因:第一,会计的目标与税法的立法宗旨不同,这是二者产生差异的最主要原因。会计的目标是提供会计信息使用者决策相关的会计信息,反映经营管理者的受托责任;而税法的立法宗旨是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实现,促进经济持续发展。众所周知,会计的目标是为股东以及相关会计信息使用者服务的,它要提供经济决策需要的会计信息,要向股东报告受托责任完成情况。在“两权分离”的经济环境下,企业的管理者是受股东的委托,按照“契约责任”来经营管理企业的,他有责任或者义务定期向股东报告“契约责任”的履行情况,必须向股东提供决策需要的会计信息;而税法从产生的那一天起,就承担着筹集国家管理资金的使命,它必须保证财政收入逐年增长,满足国家和社会不断发展的财政需求。税法与会计二者的目的不一样,尽管二者互相考虑协调,但还是不可避免地产生差异。第二,企业会计必须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基础,而税法不需要坚持这个基础。所谓“权责发生制”(Accyual Basis)就是以收款的权力和付款的责任是否发生为标准来确认收入与费用的基础,而不是以款项的实际收取与支付作为会计确认标准。即:凡应归属本会计期间的收入,不是以现金是否收到为标准来确认收入,而是看是否取得了收取款项的权力。凡不属于本期收入,即没有取得收取款项权力的,即使收到了现金,也不能确认为收入;凡属于本会计期的收入,即取得了收取款项的权力,即使本期没有收到现金,也要确认为收入记账;同理,凡归属本会计期间的费用,不是以现金是否支付为标准来确认费用,而是看企业是否承担支付费用的责任与义务是否发生。也就是说,这种费用的责任与义务已经发生,即使企业没有支付现金,也要确认为费用;这种责任与义务已经发生,即使企业没有支付现金,也应当确认为费用,只不过以后再支付而已。这种“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基础是会计分期的产物,是企业会计进行会计确认计量的基础。企业会计之所以必须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基础则是为了保障所有者权益,因为企业的股东是经常变换的,不坚持这种会计基础,就会人为的损害股东权益。正因为如此,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九条明确规定:“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而税法则没有施行这个基础的必要,因为税法的立法目的是保证财政收入。但税法为了保持与会计统一,减少征纳成本,大部分计税要以会计的权责发生制为基础;但有时也会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这是因为税收必须坚持“纳税资金必须实现”原则。所谓“纳税资金必须实现”原则就是指当纳税人已经收取现金,具有较强的现金支付能力时,即使按照会计的“权责发生制”基础没有确认为所得(即收入),税法也要按收付实现制征收税款入库;当纳税人没有现金流入、无现金支付能力时,即使会计上按照“权责发生制”的基础确认为所得(即收入),在税法上也可以考虑按“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不征收税款入库。这样做才能有利于企业资金周转,保护税源,促进经济发展,以利于未来增加财政收入。比如,房地产商已取得房地产的预售收入,在没有办理房屋完工决算的情况下,在会计上没有确认为销售收入时,也应当依税法对预售房屋收入征税。又如,企业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和提供劳务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应收价款日期确认收入。此时会计上已经确认收入,但税法却不征收税款,待到现金流入企业时再征税。这样做,很明显是保护税源,促进经济发展。第三,是企业会计准则作为法规的同时,又是一种文化形态,必须考虑国际交流,必须考虑经济全球化的需要。税法虽然也有国际交流问题,但税法的立法宗旨要求其把本国的国情放在首位,依据本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对税收承受能力以及国家财政收支状况来进行税收立法。众所周知,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不断改革,每一次改革都是进一步向《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靠拢,现在基本做到国际“趋同”。与此同时,我国的税法改革也在进行,但其一直是考虑中国的基本国情,依据经济发展和国情来进行税制改革。正因为有上述理由,税法与会计由此而产生差异,尽管人们努力减少二者差异,还是不能统一,纳税调整的内容跟随经济发展而日益增多。所以作为会计人员和征税人员,在会计与所得税法短期内还将继续存在差异的情况下,不能回避问题,也不应抱怨,而是将会计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应按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税金,正确记录在会计账簿中,保证按时缴纳。努力提高自己的会计理论功底和税法操作水平,把企业会计纳税调整当成是经常性的正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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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试新鲜

会计准则和所得税法存在区别是必然的。他们有趋同的动力,但是有本质矛盾。虽然他们有些重合,都有规定“净利润”怎么算,不过它们存在着根本的区别:会计准则是给投资者用的,税法是给国家政策制定者用的,两者没有共同一致的根本利益。作为投资者,看净利润是为了了解企业运营的如何,而对于净利润的理解,不同的投资者需要的还不同;国家税收政策,是为了调节不同类型的经济活动,跟投资者的需求差别更大。所以根本上来说就不可能合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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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肖肖肖肖雪*

(一)税收是研究如何收钱的一门学问,财政是研究如何花钱的一门学问,财务是研究如何将收的钱、花的钱管好的一门学问,会计是研究如何将收的钱、花的钱记录下来的一门学问,审计是研究会计记录是否合理、准确的一门学问,金融是研究钱生钱的一门学问。风景天晴:看您的微博增长学问。马靖昊说会计:我更希望你能够不断地换一个角度去思考问题。(二)近日,某上市公司发布半年报,现金流量表显示其现金流突然恶化: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1亿元,而去年同期为1.45亿元,导致现金流恶化的原因是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大量增加。要我说,原因大致为:1.企业可能应收账款涉嫌造假,不然,不会傻到那么多应收未收回;2.预付账款被关联方占用,不然,不会傻到先给别人付出去那么多的款项。stockmann168:这几天晚上看半年报,感到大多数企业的经营性净现金流量均是负的! 哎!MONEY去哪儿了?马靖昊说会计:可能你这几晚恰好看到的这些企业经营性净现金流量多半为负数! 不过,赚钱确实比赚取利润要难得多!(三)民营企业要是亏损了,老板只有三条路:倾家荡产、跑路、跳楼。但是国有企业要是亏损了,就真的不一样。八十年代国企亏得快要破产的时候可以“拨改贷”,九十年代国企亏得快要破产的时候可以IPO,00年代国企亏得快要破产的时候可以资产重组,当下国企亏得快要破产的时候可以债转股。反正,总是有办法。四不像爱旅行:民企也敢和国企比?反正国企的IPO,资产重组,债转股,都是经济砖家想出来,官员实施的。夕阳下的黄手帕:也就是说,只要现金流不断,其实债转股也没事,反而避免了债务违约,那这样说起来,只要保证企业的现金流,就欠债也没事,银行不追着要债就行了,反正银行有钱,银行也没钱了国家就印钞票,通货膨胀,大家一起玩完。秋枫家的piggy:我家这一个大型国企濒临破产了,上税务总局查资料时竟看到了专门出了一个文件是关于该集团债转股的,无奈之举呀,底下养了这么多员工,只能贷款发工资了,不过很可恶的是很多高管提前退休,领取高额的退休补偿金,大厦将倾,他们还拼命的想吸干最后一滴血,基层员工的工资少的可怜,国企的高管们没治了。债转股其实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商业银行并不擅长股权投资,即使债权变更为股权,银行也很难参与到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去,况且股权退出会涉及到上市、回购等等方面,退出难度比还贷要大很多。债转股的这块资金,坏了就很难再点石成金了,最底还是由老百姓来兜底。(四)听说个税改革方案未涉及房贷利息抵扣,看来是不会推出了。我认为,不将房贷利息抵扣个税的改革就不是真改革。老百姓辛苦挣的钱几乎都消耗在房子、医疗、教育上,我建议不但房贷利息应抵扣个税,而且医疗、教育上的花费也应抵扣个税。老百姓只有在解决住房、医疗、教育的基础上,才有缴纳个税的义务。诗剑_221:马老师,为民呼吁,体现了自古以来的中国士大夫精神,挺你!莫兰:在我看来,马老师是有良知的专家,能经常看马老师的文字是一种福气。马靖昊说会计:谢谢你们一直在鼓励我!经济问题实际上也是社会问题,只要我们凭良知、从常识出发,都能看清楚当前个税问题所在。要解决问题,只要政府从人民的立场出发,为人民改革,充分考虑民生问题,就能找到个税的改革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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