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3

  • 浏览数

    128

悠悠萋草心
首页 > 会计资格证 > 财务与会计企业案例答案

3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忘忧毛球

已采纳

12月31日,可变现净值980万元。借:存货跌价准备30 贷:资产减值损失 3012月31日,可变现净值1030万元。借:存货跌价准备50 贷:资产减值损失 502000年发行方确认的利息费用是12.5万

财务与会计企业案例答案

360 评论(12)

米拉妹妹12

你好,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解析:案例1:(1)、甲公司购入货运汽车的入账价值=300000+20000=320000元。借:固定资产-货运汽车 320000贷:银行存款 320000(2)、每年应计提折旧额=(320000-20000)÷5=60000元则:2007年应计提的折旧额=60000÷2=30000元说明:由于你题中没有告诉该汽车的用途,我就以销售部门使用给你作相关处理:借:销售费用 30000贷:累计折旧 30000(3)、2007年末,该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320000-30000=290000元其可收回金额为220000元,则发生减值。减值额=290000-220000=70000元。借:资产减值损失 70000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70000(4)、2008年应计提的折旧额=(220000-10000)/4=52500元借:销售费用 52500贷:累计折旧 52500(5)、2008年末减值测试前,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220000-25200=167500元,其可收回净额为188000元,未发生减值。故不作账务处理。案例2、(1)、借:材料采购-A材料 20000应交费用-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贷:应付账款 23400(2)、借:原材料-A材料 22000贷:材料采购-A材料 20000材料成本差异 2000(3)、借:生产成本 25300(230×110)贷:原材料-A材料 25300(4)、借:预付账款-甲公司 20000(50000×40%)贷:银行存款 20000(5)、借:原材料-B材料(暂估) 12000贷:应付账款 12000(6)、借:原材料-A材料 44000(400×110)材料成本差异 6000(50000-44000)贷:预付账款-甲公司 20000银行存款 30000(7)、本期购进A材料数量=(200+400)=600件本期形成材料成本差异额=-2000+6000=4000元(借方,超支差异)合计形成的超支差异率=(4000-1855)/(600+50)=2145/650=3.3元/件则:结转差异额:发出材料应结转额=230×3.3=759元,结余材料应结转额=(4000-1855)-759=1368元借:生产成本 759贷:材料成本差异 759如果还有疑问,可通过“hi”继续向我提问!!!

191 评论(11)

不合理存在

我本身是从事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的,对于这些案例见过很多次了。多数情况下我们进行如下处理:(1)对于被审计单位把票据利息部分都进入“应收利息”科目的会计做法是错误的,正确的应该是把利息直接计入“应收票据——利息”科目下面。如果被审计单位之前的所有票据利息计入“应收利息”科目,则应该做一笔调整分录,借:应收票据贷:应收利息然后针对到期票据未转出“应收票据”科目的处理是再做一笔调整分录,调整被审计单位的原账面值,借:应收账款——A公司贷:应收票据——A公司上述调整具体的金额为A公司开具的带息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和11月20日止被审计单位按照票面利率所计提的利息之和。对被审计单位针对A公司的这张票据期末继续计提的应收利息全额予以冲减,不得确认为资产(原因下附)借:财务费用贷:应收利息相应要调整被审计单位计提的年度所得税以及转入资产负债表上的“未分配利润”的金额(2)未计提的利息部分必须补提,借:应收票据贷:财务费用金额为7月20日-12月31日之间的应收利息额:500万*0.003*(4+1/3)=6.50万元(如果已经计提了一部分,那么只要补提计提不足的部分即可)相应要调整被审计单位计提的年度所得税以及转入资产负债表上的“未分配利润”的金额原因为:1、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到期不能收回的带息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后,期末不再计提利息,其所包含的利息,在有关备查簿中进行登记,待实际收到时再冲减收到当期的财务费用。2、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关于补充问题。对于带息的商业汇票到期未获付款的,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期后不再计提利息。具体规定请参见上文。之所以企业会计制度做出如此规定,其原因在于,期后利息不符合资产的定义。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资产,是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既然票据到期值(票面金额加到期利息)未获付款,已属重大违约,那么,也就没有确凿证据能够表明到期日后的所谓利息肯定能够获得,这就是说,该些利息不能“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因此,不能将期后利息确认为资产,也就是不能计提利息收入。只有在实际获得这些利息的时候,才能按照规定冲减收到当期的财务费用。对于已转入“应收帐款”科目的票据到期值,如果有证据表明不能全部或者部分收回,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应当计提相应的坏帐准备,其原因也在于该些价值量已不符合资产的定义。

283 评论(13)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