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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难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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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棚元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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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 我就在这住着

立信会计学院学生处

221 评论(15)

lily完美lily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转专业一般情况下是大一上学期专业排名前5%有资格,在大一下学期提出申请,学院同意后可转。具体如下: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生转专业暂行规定立信教(2006)52号为了充分发挥学生的专项特长,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拓展学生的个性发展空间,确保我院学生院内转专业(以下简称转专业)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就学生转专业工作,作如下暂行规定。第一条 申请转专业的对象凡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专业学生,在修完第一学年的课程后,符合本《规定》所制定的有关条件的,可申请转专业。第二条 转专业的条件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可申请转专业:1、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学生必须具有能证明其专长的材料,一般要求有省(市)级或以上的成果和业绩证明。2、学生取得正式学籍后发现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3、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的平均学分绩点分名列本专业同年级学生总数前5%的学生(以下简称5%优秀生)。4、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和本校教学资源的许可,必要时学院在征求学生意见后,可适当调整部分学生的专业。第三条 转专业申请程序1、属于第二条1~2款情况的转专业申请程序:在第一学年的第二学期第18周内,由学生向所在系(部)递交转专业的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学生所在系(部)在第18周内完成对转专业学生的申请审核,并将申请材料与审批意见送交教务处复审。教务处核实有关事实后提出明确的意见。教务处在第19周报学院转专业审核小组审批。2、属于第二条第3款情况,即5%优秀生的转专业申请程序:(1)教务处于第二学期末(学生放假后的一周内)按绩点分统计确定5%优秀生名单,交学生所在的系(部),由系(部)通知有关学生,并向学生邮寄《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2)第三学期开学注册时,有转专业意向的5%优秀生将《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交学生所在的系(部)。(3)各系(部)应于第三学期第1周周一上午将《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送教务处。(4)教务处汇总申请表后,按5%优秀生转专业录取原则初排录取名单,提交院转专业审核小组,经院转专业审核小组批准后,于第三学期第1周周四将拟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张榜公示,有面试要求的专业,由专业所在的系(部)组织面试。周五公布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名单,并办理的相关手续。3、属于第三条第4款情况的转专业,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处理。第四条 针对第二条第3款情况,即5%优秀生转专业录取原则1、申请转专业的5%优秀生可以选择三个专业作为志愿,并确定志愿的排序;2、按第一学年所学全部课程(包括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但跨校选修课程除外)的平均学分绩点分由高到低排序;如全部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分相同时,按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分由高到低排序;如必修课程的平均学分绩点分相同时,则以外语课程的学分绩点分由高到低排序。3、根据各专业转入学生的计划,按绩点分优选,参考学生志愿的原则,排序拟定所转专业。第五条 转入新专业后的有关规定1、按本《规定》由本人申请,经学院批准转专业的学生,其转入专业为学生的毕业专业,此后学生不得再次提出转专业的申请。2、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执行新专业的教学计划。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学校承认其在我院历年所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和学分,并根据新专业的教学计划要求,分别予以每门课程属性的认定;对新专业要求的而历年未修读的必修课程,学生必须在转入新专业后进行逐门补修,取得学分。3、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如果新专业教学计划中所开设的课程与原专业所学课程的学分、学时不同时,学生可向教务处提出免听课不免试的申请。4、学生转入新专业的当学期第二周,应到教务处办理课程的退改选事宜。5、学生转入新的专业后,按其转入专业的收费标准交费。6、转专业学生的第一学年奖学金评定及其他相关项目的评定工作仍在学生原所在专业进行。第六条 5%优秀生转专业计划和要求的确定每学年6月底前,各系部提出可接受5%优秀生转专业的计划和具体要求,报主管院长审批后,由教务处向学生公布。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转专业: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2、由专科专业申请提出转入本科专业者;3、本科或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者;4、理由不充分者。第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适用于2005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二零零六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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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菜的阿布

你现在录取的是什么专业呢?要到大二才可以转的,在大一把公共基础课都学学好,拿到一个高绩点就可以转了。大一没有开什么专业课的,如果能转的话你会是强者,我班那几位转专业的同学来了后就把原来的佼佼者挤后面去了。最后祝福你,大学还是靠自己的的~~好好把握~~

204 评论(9)

天津的明

整个学年整个系里面排名前5的可以提出申请转专业,要求很高的学生手册上写的是这些教务处的规定第九章 转专业和转学 第三十八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转专业: 1. 学生确有专长,在转专业、转学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入学后发现患某种疾病或有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3. 经学校认可,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4.在第一学年的平均绩点分名列本专业前5%的学生,且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者。转专业的具体办法见《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学生转专业暂行规定》。 5. 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 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转入上一批次学校,或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 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4. 本科学生三年级及以上,专科学生二年级及以上者。 5. 应予退学的。 第四十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转学的手续,按下列办法办理: 1. 学生在本校范围内转系(专业),由学生向所属系提出申请,须经所属系主任同意并向拟转入系(专业)推荐,拟转入系(专业)审核同意,报教务处审批。 2. 学生在本市范围内转学,须转出学校推荐,由转入学校进行考核,两校同意后,报市教委审批。 3. 学生跨省市转学,须本校推荐,经市教委批准,发函向拟转入学校联系,转入学校同意后报转入学校所在省(市、自治区)教委部门批准,发文通知本市教委和本校,学生方可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4. 学生转专业、转学的手续,应在每学期开学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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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猫之介

立信的宿舍都没有空调的,就一个电风扇,所以夏天都几乎是自备小台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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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神的精灵

一、学校全称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二、校址 校本部: 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 2800 号 松江校区: 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 2800 号 备注:2010年录取的“专升本”新生全部在松江校区就读 三、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专业培养对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限招英语 六、招收男女生比例 男女比例不限 七、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 八、招生专业 会计学专业,两年制 九、招生计划 160名(含退役考生计划10名) 十、报名与录取办法 报考条件:1. 考生须为上海市2010年应届专科毕业生(含春、秋两季),但不包括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大学英语四级(含四级)以上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2. 凡本市2009年冬季退役的具有专科(含高职)学历的退役士兵不受证书限制均可报考;3. 应届考生原则上持有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证书,或者须持有同等水平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参加学校计算机考试成绩在80分及以上(需学校出具计算机考试成绩证明)。对没有证书或无法出具计算机成绩证明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与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一级考试大纲同等要求的考试。报考办法:1.报名确认时间:4月20~21日 9:00-15:00;2.报名确认地点:上海立信会计学院徐汇校区(中山西路2230号);3.报名确认手续:应届考生报名凭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的毕业证明原件、英语四级证书和计算机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或者同等水平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或者由学校教务处出具的计算机考试成绩证明原件,同时提供一寸免冠照片2张;高职高专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的考生凭身份证、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和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报名,同时提供一寸免冠照片2张;4.报名考试收费:报名费14元、考试费每科26元,沪价费2002(8)号、沪财预2002(8)号。具体报名确认办法详见《上海立信会计学院2010年“专升本”招生考试报名办法》。(二)录取1.应届考生以会计学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充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2.退役士兵考生的录取根据退役士兵考生的招生计划数,以会计技能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考核,充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3.加分及优惠政策:(1)在高校学习期间,获市级及以上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加5分;(2)在高校学习期间,获市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单项奖或团体奖排名第一位者加3分;(3)志愿服务西部的我校学生:a.当年报考我校专升本考试并被录取者,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至服务期满回校就读;b.凡志愿服务西部的学生服务期满后,在符合报考资格的前提下,可参加我校的专升本考试,在考试成绩上加5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十一、考试内容 应届考生:会计学(主要包括会计学原理与财务会计),考试大纲及参考教材见立信招生网;退役士兵考生:会计技能,考试大纲及参考教材见立信招生网。 十二、考试时间 应届考生:2010年5月9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 会计学退役士兵考生:2010年5月9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会计技能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5000元/年(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1400元/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四、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专科起点本科毕业证书。 十五、联系电话 67705115、67705238 十六、网址 学院网址:电子邮件: 十七、资助学生政策 1、学校每学年对评选出的品学兼优的学生,将分别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发给证书和奖励金,发放奖励金的最高等级可达3500元/年,累计获奖学生比例可达学生总数的40%。2、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由个人申请并持当地乡镇以上政府证明,经审核后可在相关银行享受国家规定的助学贷款政策(每年最多可贷6000元)。同时,学生可申请安排勤工助学岗位,而获得一定报酬。 十八、监督电话 67705015 十九、其他须知 凡在高职高专学习期间,未修过《成本会计》、《高等数学》和《线性代数》的考生,在录取后的本科学习期间,必须补修以上三门课程。考生入学后学校将按国家和市教委规定,对新生进行体格复查和高职高专毕业审查,凡不符合国家和市教委招生规定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考生如毕业后未拿到高职高专的毕业证书,虽通过专升本考试,也不能升入本科继续学习,并不保留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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