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丁不二
【导语】我们知道,注册会计师和中级会职称考试时间是不一样的,所以很多考生会选择注册会计师和中级会职称同时报考,其实考试时间不一样只是其中之一,更重要的是因为注册会计师和中级会职称科目内容重合度比较高,很多知识点都是一样的,下面就来给大家进行一下具体介绍,赶紧来学习一下吧。
1、注会的《会计》和中级会计的《中级会计实务》的重合度超90%
总的来说中级会计实务考试内容更少、范围更窄、考核要求更低。相比注会考试,中级没有涉及股份支付、租赁、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每股收益、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商誉减值、设定受益计划等内容;没有专门的章节去讲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但这两部分内容属于基础性的知识,在中级的其他章节内会有所体现。
2、注会的《财务成本管理》和中级会计的《财务管理》,二者的重合度在80%
中级财务管理涉及的内容范围面很广,几乎和注会差不多,不过学习的内容整体比注会的财务成本管理浅,是注会的缩略版,比如注会中的第十四章标准成本法、第十五章作业成本法、第十六章本量利分析、第十九章责任会计浓缩到了中级的第八章成本管理。
但中级会计没有涉及期权、企业价值评估、产品成本计算、短期经营决策、业绩评价、管理会计报告;中级会计多了第九章中的纳税管理,不过这部分不是考试重点。
3、注会和中级会计的《经济法》,二者的重合度在60%
中级会计经济法主要由四部分构成:民法、商法、税法和经济法。民商法内容和注会大体相当,包括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制度,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新增了仲裁与诉讼相关内容和保险法的相关内容。
税法相关制度部分需要学习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有关内容(注册会计师的《税法》有此内容);经济法相关制度多了预算法、知识产权法和政府采购法相关内容。
4、注会+中级会计考试科目比较
(1)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注会考试划分为专业阶段考试和综合阶段考试。考生在通过专业阶段考试的全部科目后,才能参加综合阶段的考试。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经济法》、《税法》、《审计》、《会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2)中级会计的考试科目《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以上就是注册会计师和中级会职称科目比较,有兴趣的考生可以两门考试同时备考,当然2021年复习备考计划还是要好好制定,认真进行复习备考,祝大家成功!
晓布丁2011
中级会计职称全年备考规划,如何安排学习时间?随着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报名的结束,考生基本都投入到了备考中。为了提高大家的学习效率,高顿小编还制定了中级会计职称的全年备考计划,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详细内容请点击:
第一阶段:基础阶段(2022年2月-2022年5月)
结合历年考生的考试情况来看,很多考生基础参差不齐。对于基础薄弱的考生,建议先学习基础会计的内容,再学习中级会计实务,每天比别人多花点时间在提升专业基础上;对于二战的考生,现阶段也不要马虎,要理解每一个知识点,尤其是基础较弱的内容。
另外,在这个阶段,每个科目的学习时间要均衡分配。 建议基础阶段的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中级经济法可以按照5:3:2的比例进行协调分配。
第二阶段:强化阶段(2022年6月-2022年7月)
第一阶段学习结束后,考生应在6月前完成三科基础阶段的学习。配套章节练习可以开始同步进行了,在不断发现自己知识掌握上的漏洞,找到自己的不足或者知识盲区,再回归到教材上找到对应知识点强化巩固。找一些类似的题目举一反三,经历了这个反复学习的过程,重难点就能逐一击破,在答题时,题目和知识点的联结也能更加紧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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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de蔷薇
2018年教材的主要变化已经公布了,变化不大,具体变化如下:
1.第一章总论:基本没有变化
2.第二章存货:基本没有变化
3.第三章固定资产
(1)删除“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相关内容。
(2)删除“专项储备”相关内容。
(3)删除“三、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内容。
(4)将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确定依据由“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改为“经济利益预期消耗方式”,并增加“企业不能以包括使用固定资产在内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收入为基础进行折旧”的说明。
(5)将清理净损益的处理重新编写。
4.第四章投资性房地产:基本没有变化
5.第五章长期股权投资
删除“第三节共同经营”相关内容。
6.第六章无形资产
(1)将无形资产摊销方法的选择由“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改为“经济利益预期消耗方式”,并增加“企业通常不应以包括使用无形资产在内的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收入为基础进行摊销”等相关说明。
(2)删除持有待售相关的知识点。
(3)无形资产出售确认的“营业外收支”改为“资产处置损益”。
7.第七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将“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改为“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资产处置损益”。
8.第八章资产减值
删除“第四节商誉减值的处理”相关内容。
9.第九章金融资产
删除“公允价值的确定”部分内容、仅保留第一层次输入值至第二层次输入值的相关内容。
10.第十章负债及借款费用
(1)删除“设定受益计划的确认和计量”全部内容。
(2)删除“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全部内容。
(3)删除“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全部内容。
11.第十一章债务重组:基本没有变化
12.第十二章或有事项:基本没有变化
13.第十三章收入:基本没有变化
14.第十四章政府补助:整章重新编写
15.第十五章所得税:基本没有变化
16.第十六章外币折算:基本没有变化
17.第十七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基本没有变化
18.第十八章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新增“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涉及报告年度所属期间的销售退回发生于报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相关内容。
19.第十九章财务报告
(1)新增“现金流量表”相关内容。
(2)新增“终止经营”相关内容。
20.第二十章政府会计
重新编写“第一节政府会计概述”相关内容。
21.第二十一章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基本没有变化
扩展资料
会计实务(Practice of Accounting)是指会计进行账务处理的过程,一般从填制凭证开始到编制报表结束的整个过程。也称会计做账。
操作流程
合同的分立和合并
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项建造合同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为了反映一项或一组合同的实质,需要将单项合同进行分立或将数项合同进行合并。
(一) 合同分立
资产建造有时虽然形式上只签订了一项合同,但其中各项资产在商务谈判、设计施工、价款结算等方面都是可以相互分离的,实质上是多项合同,在会计上应当作为不同的核算对象。
一项包括建造数项资产的建造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每项资产应当分立为单项合同:(1) 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2) 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3) 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
(二) 合同合并
有的资产建造虽然形式上签订了多项合同,但各项资产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上是密不可分的,实质上是一项合同,在会计上应当作为一个核算对象。
一组合同无论对应单个客户还是多个客户,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应当合并为单项合同:(1) 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2) 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3) 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三) 追加资产的建造
追加资产的建造,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作为单项合同:(1) 该追加资产在设计、技术或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的一项或数项资产存在重大差异;(2) 议定该追加资产的造价时,不需要考虑原合同价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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