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哥拉天使
进行确认损失: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某商品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报经批准后处理时 因为是正常的原因造成的报废处理,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希望帮助到你
暖洋洋的心2006
第一步:借:主营业务收入 15000 应缴税费-增值税(销项税)自己计算 贷:应收账款 借:库存商品 (成本) 贷:主营业务成本第二步:这步我觉得应该考虑到进项税是否已经抵扣 借:应付账款 贷:库存商品 应缴税费-增值税(进项税) 第三部,你只要确认了收入,同时结转成本,但有些单位不需要同时结转,而在月末结转 确认收入: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增值税(销项税)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可能第二步的有点问题,你可以再确认下,把正确的答案也最终发上来吧,大家共同学习
爽爽小无敌
1、零售药店过期药品确认损失: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贷:库存商品-某商品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报经批准后处理时因为是正常的原因造成的报废处理,分录:借:管理费用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实际工作中,经常存在纳税人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先并未确定将用于生产或非生产经营,但其进项税税额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行了抵扣,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入“进项税额转出”。关于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不得抵扣问题,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及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零售药店过期药品,是变质的损失。
优质会计资格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