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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elin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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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yang2336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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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电话和写信都可以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财政部、中注协有关清理整顿文件的规定,对清理整顿各阶段发现的问题,其中包括第三阶段中注协检查组发现并转告各地注协的问题,依法严肃进行处理。属于应进行整改的,应限期整改,到期要组织实地复查;属于应予行政处罚的,应依法进行处罚。对经检查核实与客户通同作弊,故意出具虚假业务报告,帮助客户做假账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要按规定从重处罚,直至撤销事务所、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注册会计师挂职清理

84 评论(8)

沉默的苏克

在证书挂靠行业,由于地区的差异及事务所的规模就会导致挂靠费用的有所不同。注册会计师挂靠价格虽然比较高,但它挂靠的风险也不小,基本上的挂靠都是需要印章的,因此,挂证者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前段时间,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关于黑龙江龙威世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单鸿丽等5名注册会计师违法违规情况的通报》,决定给予单鸿丽、陈若明、梁秋明、李君、赵宇星等五人注销注册并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通报》称,省注协收到《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哈松检侦监建〔2017〕2号),检察建议书反映,检察院在办理犯罪嫌疑人XXX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一案时发现,注册会计师单鸿丽、陈若明、梁秋明、李君、赵宇星将注册会计师证交由XXX,由XXX(非注册会计师)成立了黑龙江龙威世纪会计师事务所,法人是单鸿丽,但这五人均不在事务所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而是将注册会计师证书及印章交由XXX从事具体业务使用,并且对XXX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从不过问。XXX每年分别给以上五人8000-15000元的所谓“挂证费”。由于五人的严重不负责任,致使XXX以他们的名义为某些企业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给国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他们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有关规定。省注协要求,各所要对本所注册会计师专职执业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对不在事务所专职执业的(挂名)注册会计师主动到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转非手续,防止此类现象发生。省注协将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注册管理,完善行业监管、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等相关制度,将不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挂名)注册会计师作为任职资格检查和执业质量检查工作重点,对不在事务所专职执业(挂名)注册会计师加大清理力度,严肃查处注册会计师违法违规行为,并视问题情节轻重移交行政或司法部门依法处理。对挂证注册会计师本人而言,未直接参与业务,无法通过执行审计程序了解、发现和规避审计风险,甚至有些挂证注册会计师连事务所用自己的名字签发了多少份报告都一无所知。同时,部分事务所将风险大、在职注册会计师不愿签字的报告,以挂靠注册会计师的名义来签字,一旦出现问题,注册会计师将无法通过工作底稿来证明自己的执业轨迹。对于事务所而言,需要注册会计师挂靠,本身就意味着其执业力量存在不足,或者未能满足事务所成立的基本条件。这些事务所通过挂靠注册会计师增加人数、提高资质等级、从事超过自身执业能力的业务,势必会存在较大风险。如果故意以挂靠注册会计师名义签发风险较大的报告,是极不负责任的严重违规行为。更有某些注册会计师不固定地在事务所工作,而是去外面接“私活”,然后将报告拿回事务所盖章。在这种情况下,事务所仅收取一定的挂靠费,对执业质量、客户质量疏于管理,无法有效把控执业风险。

151 评论(15)

mirandamly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财政部、中注协有关清理整顿文件的规定,对清理整顿各阶段发现的问题,应该依法严肃进行处理。属于应进行整改的,应限期整改,到期要组织实地复查;属于应予行政处罚的,应依法进行处罚。对经检查核实与客户通同作弊,故意出具虚假业务报告,帮助客户做假账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要按规定从重处罚,直至撤销事务所、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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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 评论(11)

萤火虫在哪里

注册会计师不可以挂靠的。按照规定注册会计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二条注册会计师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执行审计业务期间,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或者不得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的其他财产的期限内,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或者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所拥有的其他财产;

(二)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三)接受委托催收债款;

(四)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业务;

(五)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

(六)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以招揽业务;

(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关于注册会计师的其他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注册会计师承办下列审计业务:

(一)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二)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三)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具有证明效力。

第十六条注册会计师承办业务,由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并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合同。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所注册会计师依照前款规定承办的业务,承担民事责任。

以上内容参考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203 评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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