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当家
哀家深信,在中国,没有什么考试比注册会计师更让人销魂、酸爽了。考过一次,刻骨铭心,那种五味杂陈的体验,给人一种初恋般的感觉,走完全程,犹如活脱脱经历了一场关于爱情的马拉松,弃之不舍,唯有望其背影,暗自怀念。回首往昔,一幕幕浮上心间,仿佛昨日一切又重新上演,挥之不去,悠扬……不舍……
我用尽全部力量、夹杂着有些蹩脚的文思,写下这篇我与他(注会考试)的不二情书,这场轰轰烈烈的情感大戏持续了4年……
初识在一个充满阳光的午后
媒人,是我那好得不能再好,却比我异常聪慧的闺蜜。在她口中,他是那样高高在上,冷酷、英俊、倜傥……仿佛把一切赞美完美男子的词语加在他的身上,都不显格格不入。
我,动心了……
也不是没有考虑过,我们成功牵手的可能性非常低,甚至一度怀疑自不量力的初衷,会给本就门不当户不对的设定雪上加霜。但我仍想一试,期待成功牵手的那一刻。
努力筋疲力尽的第一年
为了拉近我们之间的距离,我开始仔细研究关于他的一切。
《会计》、《审计》、《税法》、《经济法》、《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是他擅长的6个领域,而对于我来讲,这一切都和天书无二,读不懂、理还乱。
既然决定在一起,那就要努力,起码证明我为此倾尽全力,不顾一切。
这一年,我决定与他探讨《会计》、《审计》和《税法》。
于是,挑灯夜读成了我的常态化生活方式,当中也有头大、疯狂的暂时失态状态。慢慢我发现自己宅了很多,这也许就是为挚爱而进行的改变,痛并快乐如影随形,但我不觉辛苦,反而充满斗志。
他对于我《会计》、《税法》的研讨程度表示肯定,但《审计》却让他恼火。
尽管这样,我还是非常满足,这是一个好的开端,我们的距离也越来越近了,我甚至有些迫不及待——期盼第二年与他的对话,探讨有关注会的话题。
繁乱还债与拼命的第二年
心头有一种被命运捉弄,反复轮回的感觉,明明认真努力,结果却残酷无情,我有些茫然,因为此刻毫无方向感可言,迷失……
这一年,想要逃走,远离这个让我寝食难安的“注会敌人”,起码,我能活得更像自己。
再一想,这不符合我人生的略带偏执的逻辑思维方式,错了,也要错到底,至少我知道我已经努力过。
《审计》、《经济法》、《财管》,我决定还上去年的债,再拼尽全力,学习《经济法》、《财管》,只有这样,我才能提前得到他的肯定。
于是,我开启了比以往更加疯狂的状态,变本加厉地拼命学习。
除了《财管》,其他两科通过。
乐癫略有小成的第三年
日子在周而复始地不停运转,我也以尽乎于癫狂的姿态在拼命备考。那些日子,我与一切与娱乐有关的项目彻底绝缘,有种不生不灭的大彻大悟,蹒跚在与他相遇的路上。
终于到了与他讨论《财管》、《战略》的时刻了,激动!看看桌上被我翻得有些脏的教材、辅导材料和一本本笔记,突然间,我的脸上露出了一种要多诡异就有多诡异的笑容,别人看来有些瘆人,只有我知道,我们相聚的日子临近了……
又是一个秋天,我终于得到了他的肯定,这两科顺利通过。
心情很美……我奖励自己彻底放松一下,看电影、听音乐、甚至成行了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诀别4年的感情止于一纸证书
我终于迎来了他的综合阶段考试,不出意外,他对我表示满意,在递给我证书的那一瞬间,他选择了放手,我们的情感,从那时起再没有一丝牵连。
我怔怔地走在回家的路上,感到整个人生都被失落的心情笼罩,尽管不舍,但还是要分别,从来没有想过他对我的肯定会是我们分手的开端。
闺蜜问:“你还有什么不满足,多少人想得还得不到,你得到了连笑都不笑一下吗?”
她怎么会知道,这四年,他已经蔓延到我生活的每一个角落,成为我生命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我早已经习惯了有他相陪的日子,喜欢受虐也好,沉醉于这种感觉也罢,现在的我反而非常不习惯了。
挥手谨以此文证明我们相爱过
在顺利进入事务所的那一年,我有些激动,又有些失落,我与他的感情,在一年年、一场场的爱情考试中得以印证、作实。想了想没有他陪伴的前程,我握着证明我们感情的那张注册会计师证书,不禁惆怅、无限……
写下这许多心思,不为其他,不求回应,只想纪念那些与他有关的日日夜夜。那段过往,划过我最美的青春岁月,感谢有他一路陪伴,我的人生因为他而变得一切都不同了。
别了,恋人……
猪小七ice
经济法知识点比较混杂,经济法主观题重点:
【重点法条20】在(经营)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酒酿圆子珺
有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难度问题,请从一个成绩单看齐:
1.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六科,大部分考生是零基础或者接近零基础。
所谓零基础,是指没有一点基础,注会考试允许考生跨专业参加考试,如果你并非会计相关专业,甚至是工科、理科考生,那么零基础开始,会计、审计两座大山已经够你翻阅的。
接近零基础,就是指那些会计相关专业的,比如已经考过初级会计师证书的。你可能会问,考过初级证书,难道不算有基础吗?在这里,负责任的告诉你,不算,比如初级会计师考试中会计部分,可能只是注会六科的会计科目中一小部分知识,如果备考注会的会计,仍然需要花大力气复习。
2.注册会计师如马拉松比赛,拼的就是坚持和耐力。
很多考生,看到注册会计师前景好,待遇好,就脑袋一热,要报名注册会计师,然后发现,复习这么痛快,然后开始和诱惑展开了拉锯战,看不看书,看多长时间书,每天都纠结着。等到上了考场,才发现,自己平时学的不够,真心考不过!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高顿CPA,六科学霸们也有很多,有零基础一次过六科的,
有应届毕业生,一次过六科,单科成绩77分的
他们都是听上财名师——郁刚、高圣荣、张泉春的课程。
赤脚医师
注会《经济法》科目的考试具有的特点之一是全面考核,突出重点,试题涵盖了考试大纲以及辅导教材的所有章的内容,体现了全面考核的特点,同时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公司法、物权法、破产法、合同法、证券法、支付结算制度、票据法律制度及会计法都是考核的重点内容,《经济法》科目考试的另一特点在于注重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实际应用。资料整理: 另外,《经济法》是一门应用性较强的科目,因此试题中在考核考生对法律具体规定把握的基础上,注重考核考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实际应用能力,经济法试题除综合题体现了应用性之外,在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中亦体现了一定的应用性。
秉诚装饰
股东出资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购入土地,应作为无形资产核算
无形资产的摊销口诀:当月增加,当月摊销;当月减少,当月不摊销
若在土地上建设房产,在建期间土地使用权的摊销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中
借:在建工程
贷:累计摊销
当在建工程完工之后,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正常计入当期损益中
借:管理费用
贷:累计摊销
建造期间工程物资相关处理
在建期间的工程物资的净损失计入在建工程成本中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与费用化
若为借款建厂,则借款利息应在厂房在建期间予以资本化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利息
但若存在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的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暂停资本化,暂停资本化期间的借款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完工后将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以经营租赁的方式租入管理用固定资产,租金计入当期损益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自行研发无形资产研发费用的核算
研究阶段:研究阶段支出应当予以费用化,期末转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
开发阶段不符合资本化条件支出应当予以费用化,期末转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应当予以资本化,当达到预定用途时转入无形资产
如果确实无法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当将所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以上总结来自东奥会计在线
天津小吃好
经济法知识点比较混杂,经济法主观题重点: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出卖人未取得预售许可而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合同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的,合同有效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外商投资企业股东与债权人订立的股权质押合同,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成立时生效;未质权登记的,不影响股权质押合同的效力;当事人仅以股权质押合同未经外商投资企业审批机关批准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或未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承租人对于租赁物的经营使用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人民法院不应仅以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许可为由认定融资租赁合同无效。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抵押财产确定之前,浮动抵押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1)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2)各买受人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3)各买受人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1)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履行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2)各买受人均未受领交付,先行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3)各买受人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4)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出卖人未按照约定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可以行使解除权的情形:(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2)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3)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4)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5)约定或者法定的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1年,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在(经营)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重点法条20】在(经营)租赁合同中,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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