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兔斯基8011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行为,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准,维护注册会计师职业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职业道德,是指注册会计师职业品德、职业纪律、专业胜任能力及职业责任等的总称。
第三条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除有特定要求者外,应当遵照本准则办理。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当烙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不得承接其委托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
第七条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独立性的利害关系,应当向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声明,并实行回避。
第八条注册会计师不得兼营或兼任与其执行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不相容的其他业务或职务。
第九条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实事求是,不为他人所左右,也不得因个人好恶影响分析、判断的客观性。
第十条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正直、诚实,不偏不倚地对待有关利益各方。
第三章专业胜任能力与技术规范
第十一条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遵守独立审计准则等职业规范,合理运用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相关技术规范。
第十二条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不得承办不能胜任的业务。
第十三条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第十四条注册会计师执行业时,应当妥善规划,并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注册会计师对有关业务形成结论或提出建议时,应当以充分、适当的证据为依据,不得以其职业身份对未审计或其他未鉴证事项发表意见。
第十六条注会计师不得对未来事项的可实现程度做出保证。
第十七条注册会计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违反会计准则及国家其他相关技术规范的事项,应当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适当处理。
第四章对客户的责任
第十八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前提下,竭诚为客户服务。
第十九条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业务约定履行对客户的责任。
第二十条注册会计师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并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十一条除有关法规允许的情形外,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或有收费形式为客户提供鉴证服务。
第五章对同行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同行保持良好的上作关系,配合同行工作。
第二十三条注册会计师不得低毁同行,不得损害同行利益。
第二十四条会计师事务所不得雇用正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不得以个人名义同时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第二十五条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与同行争揽业务。第六章其他责任
第二十六条注册会计师应当维护职业形象,不得有可能损害职业形象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不得采用强迫、欺诈、利诱等方式招揽业务。
第二十八条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对其能力进行广告宣传以招揽业务。
第二十九条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向他人支付佣金等不正当方式招揽业务,也不得向客户或通过客户获取服务费之外的任何利益。
第三十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不得允许他人以本所或本人的名义承办业务。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准则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准则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一森有你
采购与收款循环中的不相容职务至少包括:1.申购与批准的岗位必须相分离简单点说,就是,提出采购计划和同意你去采购,不能是一个人说了算,如果一个人说了算,那就会造成申购计划管理失控,就会形成昨天采购计划管理中谈到的诸如积压、闲置、浪费等此类问题的出现,也会出现舞弊行为,利用公司资金购买不用或者少用等方面的材料与设备,对公司资源造成浪费。2.询价和供应商确定必须分离询价是一个对市场价格把握和了解的过程,至于采购那种产品?采购谁的,不能是同一个人说了算。当然,最为有效的是同类产品、相同供应商应由不同的采购人员进行询价和记录,询价记录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招标采购管理中,只有经过充分的询比价之后,才会对投标情况有个基本的掌握,不至于被忽悠。平常采购询价后,必须由第二天进行批准,招标采购现场公布中标结果,但是结果还是需要批准后执行的。3.采购合同和价格确定和合同审核岗位是需要分离的采购部门在根据询价比价或者招标、商务谈判等各种方式,确定了供应商,并签订了经济合同以后,需要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审核,确认合同价格确定的准确性,对公司权益的保护等等方面提出专业性的意见。4.采购验收和相关的会计记录是需要分离的验收是对实务的状态、数量的管理,而会计记录是对账面数据的管理,和资金管理一样,管实物的不管账务,管账务的不管实物,两者互相形成牵制。当然,在实物管理方面,还有个普遍使用的内控原则就是限制实物接触的管理。5.付款的申请和审批必须相分离一般情况下,都是供应部门根据采购的量、供应商合同、付款约定等相关规定,整理提出付款申请,由财务进行数据的复核和审批,完成最后的付款环节。再这个环节,供应和财务人员的责任心和数据管理是非常重要的。我曾经有个审计案例,就是供应人员两次提交同一笔付款申请,尽然财务进行了支付,在2年以后,在例行审计时,才发现这笔款是重复付款,当时与供应商交涉,最后供应商对供应量和货款回收情况进行核对后,确认是多收,最后进行了退款。虽然金额不大,但是在付款和审批管理中说明存在管理不细致的问题。拓展资料:什么是不相容职务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职务。财政部发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中,提出了“不相容职务分离”的问题。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它要求每项经济业务都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的处理,使得单个人或部门的工作必须与其他人或部门的工作相一致或相联系,并受其监督和制约。就是通常说的管钱的不管账,管账的不管钱,这是最简单最直接的不相容职务分离的例子。
甜甜的daisy
采购与付款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一) 采购业务的请购与请购审批;(二) 询价业务与确定供应商;(三) 确定供应商与验收;(四) 采购合同的订立与执行;(五)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六)付款审批与付款执行。任何单位不得由同一部门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全过程。一、采购与付款循环的基本业务流程:一般来说,生产型企业的采购与付款循环应至少涉及以下四个部门,生产部门、采购部门、仓储部门、财务部门,对应的业务流程分别为请购、订货、验收、付款,二、采购与付款循环基本流程中涉及的业务活动及主要凭证:1、请购商品和劳务----请购单;应有的相关制度:采购申请制度、预算制度、授权文件等。请购权与审批权具有级次化。“请购单”是采购交易轨迹的起点;请购单是采购交易的“发生”认定的凭据之一;审批后的请购单应送至“采购部门”。2、订货----订购单;采购部门在收到请购单后,只能对经过批准的请购单发出订购单。应有的相关制度:采购制度、相关的合同文件。“订购单”是确定日后是否收到商品并正确入账的证据之一;与采购交易的“完整性”认定有关。正常情况下,订购单应一式若干份,至少要送交“供应商”一份,送至“验收部门”、“应付凭单部门”、“请购部门”各一份。3、验收商品----验收单;有效的订购单代表企业已授权验收部门接受供应商发运来的商品。应有的相关制度:相关资产的验收制度。“验收单”是支持资产或费用以及与采购有关的负债的“存在或发生”的重要凭证。定期独立检查验收单的顺序以确定每笔采购交易都已编制凭单是与采购交易的“完整性”认定有关。“验收单”至少应送至仓库部门和请购部门各一份。4、储存已验收的商品存货----入库单;将储存已验收的商品存货与采购的其他职责相分离,可减少未经授权的采购和盗用商品的风险,这些控制是与商品的“存在”认定有关。5、编制付款凭单、确认与记录负债----采购发票、付款凭单;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应关注以下的控制点是否设置、执行:(1)确定采购发票的内容与验收单、订购单一致;(2)确定采购发票、付款凭单计算的正确性;(3)编制有预先编号的付款凭单,并附上支持性凭证;(4)在付款凭单上填入应借的资产或费用账户名称;(5)由被授权人员在付款凭单上签字,以示批准按此凭单要求付款。以上的控制是与“存在、发生、完整性、权利和义务、计价和分摊”的认定有关。“付款凭单”(付款汇总表)是企业内部记录和支付负债的授权证明文件,编制付款凭单(付款汇总表)通常由“应付凭单部门”根据采购发票的内容(发票内容要与验收单、订购单一致),在确保商品和劳务已验收(核查购置的资产)、已接受的前提下编制的;定期将已批准的付款凭单(付款汇总表)送达会计部门,据以编制有关记帐凭证和登记有关帐簿。6、付款----付款凭证(现金、银行存款等)。应有的相关制度:付款审批制度、预付账款和定金授权批准制度、退货管理制度,定期核对制度、支票管理制度。付款的日期通常由“应付凭单部门”负责确定,会计部门负责执行付款。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应关注以下的控制点(1)关于支票的签发--由经授权的人员(财务负责人)签署;支票金额要与付款凭单的金额、受款人的名称一致;对已付款的付款凭单要做以标记,避免重复付款;支票时连续编号的,对每一张支票的用途等情况做以记录,保证其完整性。(2)关于单证的核对--会计部门在办理付款业务时,应当对采购合同、请购单、采购发票、结算凭证、验收证明等相关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合规性进行严格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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