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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颈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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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兔吃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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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中级会计职称一科及以上的考生可以去财政局办理会计继续教育的登记,携带相关手续到财政局办理视同通过通过,免去继续教育的程序。但并不是不需要继续教育,而是可以持相关手续到财政局办理视同通过会计继续教育,省去缴费报名听课答题的步骤。但是是在通过考试的当年有效,不能结转下年。

中级会计职称继续教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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佐鉺三鉺洞

1、没有针对中级会计师的继续教育。只有针对会计(拥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人员的继续教育。《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六条有明确规定: 第六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文件:"第十一条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等。(一)会计理论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会计基础理论和应用理论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二)政策法规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会计法规制度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度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依法从事会计工作的能力;(三)业务知识和技能训练继续教育,重点加强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会计准则制度等专业知识、内部控制、会计信息化等方面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技能;(四)职业道德继续教育,重点加强会计职业道德的培训,提高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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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的达人安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考过了一门后,当年不用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也就是说如果中级考试只通过了一门或者两门,那么当年的继续教育也可以不用学的,当然如果全通过了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那么就更不需要参加当年的继续教育。【更多会计问题点击咨询>>】具体情况您可以咨询东奥会计在线。东奥会计在线是以会计学习者为中心的个性化教育服务的领航企业,致力于通过创新、高品质的软件平台和高效、实用的教育服务推动全社会会计终身教育体系的建设。东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计算机与网络软件技术,应用和服务于会计等领域教育服务事业,持续推动学习者的成长与成才,提升其竞争能力。东奥会计在线名师均有十数年注会、会计职称考试命题、辅导和培训经验,他们深入研究大纲和教材内容,熟知考试命题的发展变化。东奥会计在线汇聚了业内优秀的师资力量授课。张志凤、郭守杰、闫华红、刘圣妮、刘颖、田明、范永亮等名师教学、命题、阅卷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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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祖宗想切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财政部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了《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其中第十三条规定“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被录取的,折算为90学分”,新颁布的继续教育学分每年不低于90学分。所以考过一门不需要参加继续教育,但是要到网上(北京是网上自行申报)或者财政局办理登记,视同通过继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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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小晴晴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规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促进我国会计工作水平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会计管理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会计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第三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第四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任务是以提高会计人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职业道德水平,使其知识和技能不断得到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第五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为在职会计人员,具体包括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会计工作并取得会计证的会计人员。第六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级别,即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一)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包括已取得或受聘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及具备相当水平的会计人员;(二)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包括已取得或受聘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及具备相当水平的会计人员;(三)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包括已取得或受聘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和已取得会计证但未取得或受聘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第二章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形式第七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应坚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学以致用的原则。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主要内容包括:(一)会计理论与实务;(二)财务、会计法规制度;(三)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四)其他相关知识;(五)其他相关法规制度。第八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包括接受培训和自学两种形式。(一)培训形式包括:1、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组织的培训;2、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培训点举办的培训;3、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4、正在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接受国家承认的会计专业学历教育;5、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形式。(二)自学形式包括:1、部门或单位自行组织的业务学习、岗位培训;2、承担会计专业课题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3、参加上一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4、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形式。第九条高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68小时,其中接受培训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20小时,自学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48小时。初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72小时,其中接受培训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24小时,自学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48小时。承担会计专业课题研究、参加上一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自学形式需要折算自学小时的折算方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制定。第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会计人员,其继续教育时间可以顺延,在下一年度一并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时间:(一)年度内在境外工作超过六个月的;(二)年度内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三)生育;(四)其他情况。有上述情况的会计人员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单位证明,经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审核后确认。第三章继续教育的组织与实施第十一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的原则。第十二条财政部负责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工作。(一)制定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制度、规定、办法;(二)制定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科目指南或培训大纲;(三)编写或推荐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或资料;(四)组织全国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活动;(五)指导、检查各地区继续教育工作。第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负责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工作。(一)制定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二)制定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三)组织开展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活动;(四)在使用财政部统一编写或推荐的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或资料的基础上,报经财政部同意后,可结合本地区的实际需要,补充编写或推荐适合本地区特点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材或资料;(五)指导、检查本地区继续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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