凹凸威小姐
存货的盘盈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存货,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所列金额,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原材料
周转材料
库存商品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盘盈的存货,通常是由企业日常收发计量或计算上的差错所造成的,即正常损失,其盘盈的存货,可冲减管理费用,按规定手续报经批准后,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存货的盘亏
企业对于盘亏的存货,根据“存货盘存报告单”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
周转材料
库存商品等
对于盘亏的存货应根据造成盘亏的原因,分别情况进行转账。
属于定额内损耗以及存货日常收发计量上的差错,即正常损失,经批准后转作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应由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发生的存货损失,即非正常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经批准后记入“管理费用”科目。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乖乖邓子
库存商品盘盈的账务处理:
1、盘盈,原因尚未查清:借:库存商品,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财产损益。
2、查明原因后,属于收发计量错误等: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财产损益,贷:库存商品。库存商品盘亏的账务处理:
1、盘亏,原因尚未查清: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财产损益,贷:库存商品。
2、查明原因后:借:其他应收款(有责任人赔偿部分)、管理费用(管理不善)、营业外支出(非正常损失),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流动财产损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第11条中提到“前期差错通常包括计算错误、应用会计政策错误、疏忽或曲解事实以及舞弊产生的影响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盘盈等。”存货和固定资产的盘盈都属于前期差错,但存货盘盈通常金额较小,不会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进行判断,因此,存货盘盈时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进行核算,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冲减“管理费用”,不调整以前年度的报表。
存货盘盈是指单位清查出无账面记载或反映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和产成品等。根据存货盘点表、经济鉴证报告或证明、其他材料(保管人对于盘盈的情况说明、价值确定依据等)进行认定。企业进行存货清查盘点,应当编制“存货盘存报告单”,并将其作为存货清查的原始凭证。经过存货盘存记录的实存数与存货的账面记录核对,若账面存货小于实际存货,为存货的盘盈;反之,为存货的盘亏。对于盘盈、盘亏的存货要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存货盘亏是盘点后存货的账面结存数大于实际结存数的情况。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除正常损失外,因自然灾害、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货物的损毁,主要包括外购货物和自制半成品、在产品、产成品的短少,即税法中所称的“非正常损失”。
抖抖小姨
要想做的正规,开出支票去采购商品,每月底做暂估商品入账,每月初做暂估商品冲红,这一点是为了你的销售做垫底的,那么你的销售收入与成本结转也就配比了。你也可以做预付账款处理,但是你的销售收入也只有做就应收账款处理,到年底查账就经罗麻烦了
茶痴吃茶去
1.可挂预付账款,以后有了进货票再冲。2.进帐到基本户的收入没有申报,可以放在预收账款,等以后你再开票时冲回。3.收入与客户汇款没有关系,你当初报税时收入为9857.85,因为客户没有汇款,所以走应收款;借:应收账款 9857.85 贷:主营业务收入 8425.51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 1432.34当客户汇款以后,你应该这样记:借:银行存款 9857 财务费用 0.85 贷:应收账款 9857.85
HazimiYoYo
一、库存商品盘盈账务处理: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存货
借: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等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盘盈的存货,为正常损失的,其盘盈的存货,可冲减管理费用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二、库存商品盘亏账务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等
1、属于定额内损耗以及存货日常收发计量上的差错,即正常损失,经批准后转作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对于应由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3、对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发生的存货损失,即非正常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扩展资料:
存货盘亏避免方法:
盘点盈亏根本表现在商品的损溢,其归根结底是由于员工平时工作疏忽、责任心不强,不严格按照规程操作造成的。因此,要避免盘点中大的盈亏差错,必须加强全员的责任心培养与业务技术的提升。
1、根本上要增强工作责任心 。
2、严格控制进货关和销售关 。
3、收银坚持三唱原则 :
检查各类度量衡器具,保证计量准确无误。
较强报表单据各环节的复核与控制。
加强盗窃的各类防范活动,减少因此带来的暗损失。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盘盈盘亏
朗姆薄荷儿
一、存货盘盈
会计分录如下:
1、存货发生盘盈,应按其重置成本入账
借: 库存商品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待查明原因,报经批准处理后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二、存货盘亏
会计分录如下:
1、发现盘亏,原因待查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库存商品
2、查明原因,报经批准处理
(1)、属于收发计量差错造成存货短缺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属于管理不善造成存货霉烂变质,由过失人赔偿部分损失
借:银行存款
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属于自然灾害造成的损毁,收到保险公司赔款
借:其他应收款-保险赔款
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扩展资料:
库存商品核算
一、商品入库
1、外购商品入库须办理入库手续
商品入库前,根据国内公司发货信息表核对商品信息,经核对无误后,经办人填制《商品验收入库单》,注明商品信息(商品厂家,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入库时间等)一式三联,由经办人、财务、经理共同签字认可,商品入库。《商品验收入库单》第一、二联交财务记账,第三联交保管员登记《库存商品明细表》,并存档备查。
2、销售商品出库须办理出库手续。
店铺零售:销售人员办理出库手续,凭销售发票、商品出库单,领取商品出库。销售发票注明商品销售信息(客户信息,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等),由经办人签字。销售发票第一联交由销售人员留底,第四联交保管员登记,第二、三联交财务记账,保管。
仓库批发:销售人员按以上程序办理
二、商品出库
1、公司仅限下列情况下出货
1、交货
2、交客户试用
3、样品
4、因公司需要商品调换库房
2、库存商品保管
1、根据实际数量,及时按规定办理出入库手续
2、建立《库存商品明细账》,根据商品出库单每月末下账结存
3、财务人员不定期进行实地盘点,对盘盈、盘亏做出处理意见
3、对库管员要求
1、每日根据客户订单编制次日《发货计划表》,及《送货单》,业务人员须附《销售发票》(或出库单)连同送货单,订货单在业务发生日当晚送回公司财务。送货单的编码需顺序排列,格式为2008xx/xx/xx
2、根据实际出库情况登记《每日发货情况表》
3、按照规定真实登记《库存商品明细账》
4、不定期进行实地盘点库存
5、 配合销售人员做好商品出入库工作
参考资料:库存商品-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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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一:在发出货时,即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
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 234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售税额 34万
借:主营业务成本 160万
贷:库存商品 160万
发出商品的税收占用资金:
增值税:17-80*17%=3.4万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4万*(5%+3%)=0.272万
所得税:(100-80-0.272)*25%=4.932万元
税金占用资金额=3.4万+0.272万+4.932万元=8.604万
方式一分析:当企业销售货物给商场时,由于商场并未全部确认进货处理,剩余部分只是一种代管形式存放在商场临时库存区,只有当在对外出售时,商场才确认为进货。企业在发出货物时就开具发票并确认收入,其优点是,企业无论与商场合同怎样签定,会计核算都不会存在税务风险。但给企业却带来很多的负面影响:①、税收额外占用资金8.604万元(如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所得税等);②、会计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收入确认的规定;③、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保管难,由于企业在出货时就开票确认收入,但商场并未作进货处理,商场一般不会将增值税进项进行抵扣,将使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保管困难。④、当发生退货时,由于企业已作销售处理并已交纳相关税金,退货时会计、税务处理麻烦。
方式二:企业平时按商场确认的进货金额确认收入并开票,到年底时将差异部分在“发出商品”科目反映,但不确认纳税。
会计处理:
平时货物发出时:
借:发出商品 160 万
贷:库存商品 160万
当商场确认购货100万时,企业依商场确认金额开票并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117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万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万
贷:发出商品 80万
发出商品的税收占用资金:
由于不确认已发出商品所产生的纳税义务,故不存在税收资金的占用。 期末“发出商品”科目余额为=160-80=80万,并在资产负债表“存货”中列示。
方式二分析:企业在商场确认为进货时才确认收入的实现并开票,对与商场进货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发出商品”,这种方式的优点:从财务立场看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对收入确认的条件。缺点是企业与商场销售合同中如未明确付款方式及付款的时间,将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延迟纳税的风险,如《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发出的商品如约定在货物发出的当天或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其纳税义务为货物发出的当天或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委托代销商品则为收到代销货物清单的当天为纳税义务的时间,具体企业依与购方合同签订的条件进行确认。这样一来企业在与商场签定销售合同时对上述付款方式及时间的约定将显得十分重要,如果企业未与购货方在合同中未约定,则依税法规定为直接销售,无论企业会计上怎样核算,在货物发出的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方式三:企业平时按商场确认的进货金额确认收入并开票,差额部分平时在“发出商品”科目中反映,只有到年底时才将差额部分确认纳税。
会计处理:
平时货物发出时:
借:发出商品 160 万
贷:库存商品 160万
当商场确认购货100万时,企业依商场确认金额开票并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117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万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万
贷:发出商品 80万
年底将“发出商品”差额部分确认纳税:
借:应收账款 17万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万
发出商品的税收占用资金:
增值税:17-80*17%=3.4万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4万*(5%+3%)=0.272万
所得税:(100-80-0.272)*25%=4.932万元
税金占用资金额=3.4万+0.272万+4.932万元=8.604万
“发出商品”科目余额80万,在资产负债表“存货”中列示。同时开票税金17万在“应收账款”科目反映。
方式三分析:企业平时按商场确认的进货确认收入并开票,其差额部分在“发出商品”中核算,并不确认其纳税义务,只有到年底时才将企业出货与商场确认进货差额部分确认。这种方式处理的优点是克服了方式一的缺点,减少了企业平时在税金上的资金占用,给企业资金使用扩大了空间。但从流转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来看还是无法避免被税务局认定为延迟纳税的风险。同时企业在年底对差额部分确认纳税同样也加重了资金的占用8.60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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