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久没见你
计算出该运输企业7月应纳增值税税额如下:(按现行增值税税率:运输企业为9%;销售企业为13%)1)取得运输收入销项税额=【2220000/(1+9%)】*9%=183302.75(元)2)外购汽油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不可抵扣。3)购入运输车辆可抵扣进项税额=300000*13%=39000(元)4)发生联运支出可抵扣进项税额=800000*9%=72000(元)该运输企业7月应纳增值税税额=183302.75-39000-72000=72302.75(元)
麦兜的秒杀季
会计上的一些概念与日常生活中的一些概念有所区别,会计上对增值税货物和劳务(加工性修理、修配)的价款是不含增值税的,非增值税项目的货物和劳务指含税的价款,即全额,而日常生活中的货物价款也是指全部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数字×17%”,是增值税销项税额。即增值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数字×(1+17%)”,是价税合计,即全部价款(含税),是要向对方收取的数额。希望对你的理解有所帮助。
偶是吃货范范
增值税是价外税。就是说,是以不含税价格为记账基础的。不含税价格*17%=应交增值税不含税价格*(1+17%)=价税合计含税价格)现实中,产品报价往往是含税报价,所以应交增值税额=含税价*17%/(1+17%) =含税价*14.53%这下子明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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