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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茶的樱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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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酿圆子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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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经济法50题

301 评论(14)

赤脚医师

1、甲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代表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召开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甲的表决权超过10%。2、不合法、甲作为直接相关人,应该回避,不参与表决。3、合法、变更公司形式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需经过股东>=2/3通过,乙丙丁的表决权=30%+20%+20%=70%>2/3,故合法有用请记得采纳,这是对我劳动成果的尊重,谢谢!

129 评论(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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