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的风kiki
【导语】追索权是在票据权力人的付款请求权得不到满足时,法令赋予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进行追偿的权力,它是初级会计的重要考点,对于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我们需要知道和掌握了高频考点,才能更有效备考,也能更节约时间,当然这也和考生自己的努力是分不开的,虽然努力了不一定能够成功,但是放弃了肯定是失败的,下面就给大家带来2021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知识点:追索权,大家赶紧学起来。
【知识点】追索权
提问内容:何为最初追索权与再追索权?
回复:
追索权,包括最初追索权与再追索权;
最初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向自己的一切前手追索;追索期限是6个月;
再追索,是指持票人进行最初追索后,该清偿了持票人的被追索权人,可以行使再追索权。追索期限是3个月;
比如:甲开具票据给乙,乙背书给丙,丙背书给丁,丁背书给戊,戊是持票人,戊向丁行使最初追索权;丁清偿给戊后,向丙行使再追索权;丙清偿丁后,也是向乙行使再追索权。
【例-单项选择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权利时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持票人对银行汇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2年
B.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拒绝付款之日起2年
C.持票人对商业汇票承兑人的权利自到期日起1年
D.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1年
【答案】A
【解析】(1)选项B: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2)选项C:持票人对商业汇票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2年”;(3)选项D: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以上就是2021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知识点:追索权,也是客观题的主要考点,当然会计科目也是必考考点,没有退路的时候,正是潜力发挥最大的时候,希望大家在备考的时候,对于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常见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表等等,也要重点掌握,烈火试真金,逆境试强者,祝大家考试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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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工伤保险无论是对于员工还是企业,都有着很重要的意义,也是对于员工的一份保障,因为工伤保险和经济活动相关,存在会计账务处理的过程,所以也是初级会计的重要考点,在进行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中,掌握考点是考试成功的基石,因为知道和掌握了高频考点,我们就能更有效备考,也能更节约时间,当然这也和考生自己的努力是分不开的,虽然努力了不一定能够成功,但是放弃了肯定是失败的,下面就给大家带来2021初级会计《经济法》高频考点答疑:工伤保险,大家赶紧学起来。
【知识点】工伤保险
提问内容: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和工伤保险支付的一共都有哪些?
回复: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①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②住院伙食补助费;③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④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⑤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⑥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⑦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⑧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⑨劳动能力鉴定费。
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①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②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③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例-判断题】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但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答案】×
【解析】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以上就是2021初级会计《经济法》高频考点答疑:工伤保险,也是客观题的主要考点,当然会计科目也是必考考点,小编也给大家整理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常见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表等等,希望大家在备考的时候,也要重点掌握,人生的价值,并不是用时间,而是用深度量去衡量的,希望大家能够不断努力,祝大家考试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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