汐汐蘑菇
以下是一篇真实由初级会计学霸书写的2017年初级会计职业考试备考经验,她总分198分,只差两分就双科全满分……
在不喜欢的岗位挣扎了一年之后,终于下定决心决定转行。2016年5月开始全职备考会计从业资格,7月顺利通过,经历了漫长的求职之后,成为一名小出纳。因为种种原因,2017年2月份才开始准备初级考试,算起来只有三个多月的时间,对于基本算是零基础的我来说时间更是尤为紧迫,借用傅园慧的一句话,鬼知道我经历了什么,哈哈!以下是我对备考初级会计考试的一些总结:
经济法基础:听不懂就多学几遍
很多考生都会觉得经济法难,没错,我刚学第一章就觉得晕,什么诉讼、仲裁乱七八糟一大堆,听着就烦,做题也是靠猜。可是怎么办呢,骨头再难啃也不能放弃啊,那就只能多看几遍了,一遍不行就两遍,两遍不行就三遍,坚持就是胜利啊!个人觉得经济法主要还是要靠理解,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多归纳多总结,你会发现经济法也可以so easy。
初级会计实务:弄懂原理才能掌握知识
初级会计实务的课程就比较简单了,资产、财务报告、成本核算这三章会相对会难一点,但只要弄懂原理就会很容易掌握,听完课件后多做题,遇到不会的地方有针对性地去查阅知识点,至于其他的章节则很容易掌握。
学习三轮后开始刷题
所有的初级会计考试课程结束已经是四月底,高强度的复习也随之而来。前后经历了三轮系统复习轻一、轻二、轻五各来一遍,我比较喜欢刷题,所以通常会在看一遍书之后,通过做题来检查掌握程度,手机上也有下载dongao的APP,充分利用碎片时间。
采用艾宾浩斯记忆法
(一)临睡前是建立记忆的好时机,睡觉前回忆白天学习初级会计的内容。回忆白天学习初级会计的内容要点,默写或复述,第二天起来再进行对照,可以让备考效率猛提高。
(二)周末提炼一周初级会计的学习纲要。对于多数备考初级会计考试的考生来说,周末的时间最为充裕,可以试着用大块时间提炼学习纲要,模拟测试,检验一周的学习效果。
距离初级考试还有3个月的时间,除去吃饭、睡觉的时间,我的复习时间可以说是非常紧凑,因此我及时收心,沉下心,拼搏这3个月可以说是速战速决地解决了初级考试,虽然有必过的把握,但这样的分数还是挺意外,大概就是越努力越幸运吧!有人问我怎么做到坚持的,我觉得算不上坚持,学习应该是一种本能,尤其是对于财务人员来说,在选择这一行时,就要有活到老学到老的信念。初级会计考试于我是一次成长的过程,让我懂得做任何事情,要坚持、要努力、要会变通、更要有方法。成绩已经是过去,未来的路还很长,希望自己可以再接再厉,走得更远!
锦和1105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预习>>第一章 总论,欢迎来做题,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知识点:法律责任
(一)民事责任
(二)行政责任
1.行政处罚
警告;(声誉罚)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财产罚)
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为罚)
行政拘留。(人身罚)
2.行政处分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三)刑事责任
1.主刑
管制:3个月以上2年以下,最高3年
拘役: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最高1年
有期徒刑: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注意1】数罪并罚“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
【注意2】数罪中有判处了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了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2016年新增)
2.附加刑
罚金;剥夺了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注意1】政治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自由权;担任国家机关职务权;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权。
【注意2】“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属于行政责任;“罚金;没收财产”属于刑事责任。
往年精选习题:
下列法律责任形式中,属于民事责任形式的有( )。
A、没收财产
B、消除危险
C、暂扣许可证
D、赔礼道歉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主要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2)选项A属于刑事责任;(3)选项C属于行政责任。
知识点:行政复议决定
(1)方式: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方法。
【注意】与仲裁和诉讼不同。
(2)举证责任: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
(3)答复时间: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
【新增】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30日”。
(4)决定种类:
①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
②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③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5点)
A.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B.适用依据错误的;
C.违反法定程序的;
D.超越或者滥用权力的;
E.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
【注意1】被申请人不按照法律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等,视为无证据。
【注意2】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相同或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5)生效——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链接】仲裁调解书“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仲裁裁决书“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民事诉讼判决书一审“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上诉生效。
(6)执行
被申请人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被申请人不履行成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往年精选习题:
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停止执行。( )
【正确答案】 对
【答案解析】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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