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笼0113
被烧毁的凭证现场不要动,请公安局人员拍照并出示烧毁证明,这样税务机关才可认可。税务机关只认公安局出示的证明,其他机关出示的证明税务机关一律不认可。
发生火灾账簿和会计凭证被烧,应该去开户银行查对账,然后补相关单据,税务信息可以在网上,现在都是软件申报了。这样对出来的 只是个大概,那些个人报销啊什么的 都变成坏账了。没有凭据 税务机关很可能是不承认的。成本方面你需要修补,准备好消防部门的失火证明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二款规定: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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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30年。根据《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刑法》等法律规定,企业和个人应妥善保管会计档案,擅自销毁、隐匿会计资料是违法行为,会被依法追究责任。如果有特殊原因,造成会计账簿丢失或损毁,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提交相关证据资料,避免出现重大损失。 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由原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类调整为10年、30年两类。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执行,相关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单位会计档案的具体名称如有同本办法附表所列档案名称不相符的,应当比照类似档案的保管期限办理。【法律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利用会计档案,在进行会计档案查阅、复制、借出时履行登记手续,严禁篡改和损坏。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对外借出。确因工作需要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借出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会计档案借用单位应当妥善保管和利用借入的会计档案,确保借入会计档案的安全完整,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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