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凡Angela
2017年11月4日取消的。
2017年11月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正式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规定,改为“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自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取消事宜正式尘埃落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扩展资料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条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中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的人员,以及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一)出纳;
(二)稽核;
(三)资本、基金核算;
(四)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
(五)职工薪酬、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六)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七)总账;
(八)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九)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十)其他会计工作。
第四条 单位不得任用(聘用)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
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不得申请取得会计人员荣誉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himawari30
好像还没有什么官方文件出来,因为从业涉及到《会计法》的修订,而现在已经进入了《会计法》的修订程序,十有八九是取消从业的了,但是已经考取了从业证,证书还是收到官方认可的,会成为绝证
花花绿绿2014
不再实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改为了“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作出修改,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将第三十八条修改为:
“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本法所称会计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扩展资料: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更大程度上激发市场、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会计法等11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今天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根据修正案草案,会计从业资格认定拟取消,家庭接生员技术合格证书核发等11项行政审批也将取消。
会计法第三十八条设定了国务院财政部门实施的会计从业资格认定。
考虑到目前涉及会计职业能力评价的考试较多,会计人员可以通过参加其他会计类考试证明职业能力,还可以通过接受继续教育、业务培训、学历教育等方式来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据此,修正案草案对会计法第三十八条作了修改,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认定。
参考资料:人民网-会计从业资格认定拟取消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狐狸的小屋
2017年11月5日起,从事会计工作,不再需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了。11月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会计法的决定,规定“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此前,会计法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根据决定,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此前会计法规定,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根据决定,会计人员有“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私设会计账簿的”、“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等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五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而根据此前会计法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本决定自2017年11月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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