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是透明哒
价外费用(实属价外收入)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凡随同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纳税人自己或代其他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价外费用应和产品销售一样,收取的价款是含税价,因此,必须换算成不含税收入。
Cathyshenzhen
我之前也碰到这类问题,好像以后总结的是如果这批产品是企业食堂使用,就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如果是企业食堂员工使用,计入的是营业税金及附加,我的理解是食堂虽是企业职工使用,但它还是在企业内的,没有离开企业这个范围,给职工个人的就是离开了企业范围,我是做这样的区分,不知道对不对。
粉恋桃心
题主您好,之了很高兴为您解答
开了票就要确认收入了哈!!!5000元的收入!!!
1. 采用交款提货方式销售商品的,在开出发票账单收到货款时确认收入;
2. 采用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商品的,在发出商品并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3. 采用预收货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4. 采用支付手续费委托代销方式销售商品的,在收到受托方开出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账务处理:
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发货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希望能够帮助您,我是之了,您的会计挚友!望采纳!免费领取2019初级会计全套课程,欢迎一起探讨会计问题,不定期分享干货哦~
优质会计资格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