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画画的兔子
文/财税有道 做会计的都知道,在这个行业唯一不变的就是每天都有新的政策变化,从2018年初的会计准则变化,到最近会计准则又有新的科目调整,会计人简直要忙疯了,根本学不过来。 那么,新收入准则发生了什么变化? 一、《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 收入准则主要的变化是收入确认原则的变化,对收入的确认更明细,可以根据以下的迹象来做职业判断: 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实的收款权利,即客户对该商品负有现实的付款义务; 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了客户,即客户已经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客户已实际占有该商品; 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了该商品; 其他表明客户已经取得了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上述6种迹象不需要同时具备 ,只要符合其中的一条能够证明客户拥有了控制权,就可以确认收入。 有了确认收入的标准,收入确认后,怎么计量呢? 二、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 第1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第2步,识别合同中的单向履约义务; 第3步,确定交易价格; 第4步, 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向履约义务 ; 第五,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这5步怎么操作? 三、 识别合同 识别合同,当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 ,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 合同各方已经批准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的义务; 该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该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有关的支付条款; 该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者金额;(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未来经营收益) 一般来说在合同开始日满足前款条件的合同,企业在后续期间无需对其进行重新评估,除非有迹象表明相关事实和情况发生重大的变化。合同开始日通常是指合同生效日。 暂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合同,企业只有不再负有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剩余义务,且已向客户收取的对价无需退回时,才能将已收取的对价确认为收入 ,否则,应当将已收取的对价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实际工作中有些交易刚开始就停止了,比如,本来要给客户盖栋房子,对方已经付款了,结果由于对方的原因合同终止了,也就是这个交易不符合收入确认原则了,而且企业已经收取的款项对方不再索要, 这种情况下,企业只能作为一种负债来核算。 四、识别履约义务 企业需要确认收入的内容就是要识别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履约义务,指合同中企业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的承诺。 履约义务既包括合同中明确的承诺,也包括由于企业已公开宣布的政策、特定声明或者以往的习惯做法等导致合同订立时客户合理预期、企业将履行的承诺。(比如:保修) 单项履约义务包括两类:一项可明确区分的商品或服务;一系列实质相同且转让模式相同的、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比如:酒店服务、有线电视服务) 企业向客户承诺的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作为可明确区分商品: 客户能够从该商品本身或从该商品与其他易于获得资源一起使用中受益 ; 企业向客户转让该商品的承诺与合同中其他承诺可单独区分。 例1:4S店卖给客户一辆车,这辆车就是可以明确区分的一个商品,并且承诺保修期三年, 这就意味着合同中另外一个履约义务。 那么,在确认收入时,要判断在一个合同中有几项单项业务,要根据单项的履约义务来确认。 还有,有些时候是一系列的实质相同,转让模式相同的可以明确区分为商品或服务。 例2, 我们住酒店,每天酒店提供的服务实际上都是相同的,打扫卫生保洁是一系列的,我们可能要住10天半个月,那么这就是一系列实质相同的服务,在区分的时候就把它作为一个单向的履约义务。 例3,某建造承包商为客户提供电梯安装服务,合同价款是50万元,同时该企业承诺为客户提供3年电梯的保养服务,其价格为6万元,一次性收取。 在这个合同中,建造承包商给客户提供了两种履约义务:安装电梯和保养电梯,这两项可以明确区分的。那么,电梯安装确认收入50万元,一次性收取 6万元的保养服务分期确认收入。 在准则中还规定下列情形, 通常表明企业向客户转让该商品的承诺与合同中其他承诺不可单独区分 : 1、企业需要提供重大的服务以 将该商品与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整合成合同约定的组合产品转让给客户 ;即企业把合同中所有承诺的商品组合到一起转让给客户。 例4,某建筑公司与客户签订了合同,为客户建造办公楼一栋,该施工合同中用到钢材、水泥、结构件、木材等。其中钢材、水泥和部分板材的品牌、规格在合同中以清单的形式附在合同后面。 也就是在合同中约定了在施工过程中要使用的各种材料,但是施工方不是材料单独卖给对方,而是把这些材料组合在一起卖给对方,给对方提供的是一个建筑产品。 2、该商品对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予以重大的修改或者定制,这种情况下也不能把两种商品分别看作是两个单项的履约义务。 例:企业卖给客户一台电脑,同时提供和这个电脑匹配的软件,如果专门针对这个电脑修改了软件,这种情况下就不能把软件和电脑分别看作两个单项的履约义务。 3、 该商品与合同中承诺的其他商品具有高度的关联性 ; 这种情况也不应该把合同拆成两部分,比如,在安装工程中给客户安装设备,企业把设备提供给客户时提供安装服务。这种情况就不能把设备和安装服务拆分开,因为它们是密切关联的。 五、履约时间的判断 合同中约定的履约义务是在 一段时间内 完成的,还是 在某一个时点 完成,根据下列条件判断: 1、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 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 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 ,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例5,甲企业承诺将客户的一批货物从a市运送到b市,假定该批货物在途经c市时,由乙运输公司接替甲企业继续提供该运输服务,由于a市到c市之间的运输服务是无需重新执行的, 表明客户在甲企业履约的同时并消耗了甲企业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这种履约义务就属于在一段时期内完成的履约义务。 例6、甲企业与客户签订合同, 在客户拥有的土地上按照客户的设计要求为其建造厂房。在建造过程中客户有权修改厂房的设计,并与甲企业重新协商设计变更后的合同价款。客户每月末按照当月工程进度向甲企业支付工程款。 如果客户终止合同,已完成建造部分的厂房为客户所有。 客户在该厂房建造过程中能够控制在建的工程,那么工程施工合同也是在一段时间内履约的合同。 例7,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船舶建造合同,按照乙公司的具体要求设计和建造船舶。甲公司在自己的厂区内完成了该船舶的建造, 乙公司是无法控制在建过程中的船舶。甲公司如果想把该船舶出售给其他客户,需要发生重大的改造成本。假定该合同仅包含一项履约义务,即设计和建造船舶。 那么这种情况属于第3个条件,也属于在一段时间内完成的履约合同。 六、交易价格的确定 交易价格是指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和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企业代 第三方以及企业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应当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 企业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并结合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 在确定交易价格时,企业应当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在销售过程中,收取的增值税要交给国家,这实际上是替国家收取的一笔款项,在确认收入的时候要作为应交税费来处理,包括销售过程中替政府部门收取的基金。 1、如果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这种情况下,企业应当 按照期望值或者最可能发生的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 ,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 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因素消除时累计已经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 企业在评估累计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例8,甲公司为其客户建造1栋厂房,合同约定的价款是100万,但是在合同中同时约定如果甲公司不能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之内竣工, 则需支付10万元的罚款,该罚款从合同价款中扣除 。上述金额均不含增值税。 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估计:工程按时完工的概率为90%,工程延期的概率为10%。 这就是一个可变对价,企业有可能收到的是100万,也有可能收到的是90万。 在确认收入的时候,按照刚才说的原则,考虑按照最有可能的金额确认。 例9,2018年3月,康美装饰公司向客户提供装修服务,合同价款是300万,并向客户提供了质量保障,同意完工3个月后, 如果室内环境不达标,就按照合同价的10%向客户支付赔偿 ; 完工6个月后,如果内环环境不达标,按照合同价款的20%向客户支付赔偿。 康美装饰公司根据以往执行类似合同的经验,预计各种结果发生的概率如下表所示(价格均不含增值税)。 这个也是一个可变对价,根据概率确认交易价格=(300×50%+270×30+240*20%)=279。 2、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企业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 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3、 合同开始, 企业预计客户取得的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考虑合同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 例10 ,2018年1月份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项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约定的工期是30个月,工程造价是8亿元(不含税价)。 甲乙双方每季度进行一次工程结算,并于完工时进行竣工结算 ,每次工程结算额(除质保金及相应的增值税外)由客户于工程结算后5日内支付; 除了质保金外的工程尾款于竣工结算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 ;合同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用以保证项目在竣工后2年内正常运行,在质保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 如果结算之后5日之内付款不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企业和对方约定2年后质保金退还,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不是为了提供融资服务,因此,质保金没有重大融资成分。 例11 ,2018年1月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向其销售一批产品, 合同约定该批产品将于2年之后交货 ,合同中包含两种可供选择的付款方式,即乙公司可以在2年后交付产品时支付449.44万元,或者在合同签订时支付400万元。乙公司选择在合同签订时支付了货款。 在这个案例中,签订合同时,对商品没有控制权不能确认收入,但是企业已经收到了有关的货款,所以这种合同涉及到一个重大的融资成分。 甲公司在2018年1月1日收到乙公司支付的货款,按照上述两种付款方式计算的内含报酬率是6%,上述价格中不包含增值税,且不考虑相关税费。 在2018年1月1日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4,000,000 未确认融资费用494,400 贷:合同负债4,494,400, 合同负债相当于预收账款,这种情况下不能确认收入 2018年12月31日确认融资成分的影响 借:财务费用240000(4000000*6%)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240000 2019年12月31日交付产品 借:财务费用254400(4240000*6%)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254400 同时结转合同负债 借:合同负债4494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494400 4、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企业应当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 ,企业应当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的确定交易价格。 单独售价,是指企业向客户单独销售商品的价格。 比如:企业给客户盖了房子,客户不给工程款,用房子抵款就属于非现金对价。这种情况下,要看客户房子的公允价值是多少。 七、确认收入 确定了交易价格之后,接下来是应该把交易价格分摊到各个单项业务中,看每一个单向义务的价格是多少来确认收入。 按规定合同开始企业应当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某一时间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然后在履行各项单项履约义务时分别确认收入。 对于在 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 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 企业应当考虑产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者用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 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 比如,施工企业完成的建筑平方米、完成的公路里程等都可以作为产出法计算的依据。 投入法是根据企业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 对于类似情况下的类似履约义务,企业应当采用相同的方法确定履约进度。 比如, 按照成本比例计算完工进度,其实就是投入法 。 例12,甲公司和客户签订合同, 为该客户拥有的一条铁路更换100根铁轨,合同价格为10万元(不含税价)。截至2008年12月31日,甲公司共更换了60根 ,剩余部分预计在2019年3月31日之前完成。 这个合同仅包含一项履约义务,该义务满足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条件。甲公司按照已完成的工作量确定履约进度。 2018年年底,履约进度就是60/100=60%,确认的收入=10×60%=6万. 在下列情形下,企业在采用成本法确定履约进度时,可能需要对已发生的成本进行适当的调整: 1、已经发生的成本并未反映企业履行履约义务的进度: 2、已经发生的成本与企业履约业务的进度不成比例。 例13,2018年10月,甲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为客户装修1栋办公楼,包括安装一部电梯,合同总价款是100万。 甲公司预计总成本是80万,其中电梯的采购成本是30万。 2018年12月甲公司将电梯运达施工现场并经过客户的验收, 客户已经取得了对电梯的控制权 ,但是,根据装修进度,预计到2019年2月才会安装该电梯。截至2018年12月,甲公司累计发生的成本是40万,其中包括支付电梯采购成本30万元,以及采购电梯发生的运费人工5万。 这种情况下,算完工进度如果按40万作为已经发生的成本就不太合理,所以 2018年12月份合同履约进度:(40-30)/(80-30)=20% 应确认的收入和成本金额分别为: (100-30)*20%+30=44万 (80-30)*20%+30+40万 3、 当履约进度不能够合理确定时,企业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 ,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总结一下收入确认的五步法 第一步: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 第二步: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 第三步:确定交易价格 第四步: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第五步:履行各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在新收入准则中,特别强调合同,强调合同中约定的履约义务和权利,而工程承包合同一般都是纸质的合同,但是收入准则里说的合同包括纸质的合同,也包括口头合同,所以,很大程度上这是一个职业判断。
倔强小饭
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最大的区别不在税率,税率按其规模都分为一般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也就是说没什么区别。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工业企业比商业企业在核算时多个生产环节,体现在账务处理上就是多个成本接转的环节。其他的,两者区别不大。
融发装修
新准则名称 内容变动概要1、存货 取得计价有影响,有些用公允价入账,主要受到“企业合并”、“非货币交换”、“债务重组”准则的影响;经长期购建才达到可使用状态的存货,成本要包括借款利息;受“借款费用”准则影响发出计价已取消后进先出法。2、长期股权投资 选择的核算方法不同:控制、达不到重大影响、达不到共同控制的用成本法核算;达重大影响共同控制的用权益法核算;控制的,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进行进行调整。不再产生股权投资差额,初始计价也不同,在同一控制下,(1)企业合并形成的其初始成本为“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实际成本之差作调整“资本公积”处理,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2)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价值的份额作初始成本,与面积之差调整“资本公积”处理,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按公允价或其他形式计价,(具体见《企业合并》)产生的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其他形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非货币性,交换和债务重组按公允价等情况不同外,其他基本与原规定相同,但不产生股权投资差额。成本法转权益法的表述也不同。3、投资性房地产 新内容,注意符合三种情况的,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其后续计量有两种模式,一是成本模式,一是公允价模式。4、固定资产 注意有部分会形成“投资性房地产”;初始计量也受到合并、非货币性交换、债务重组、租赁准则的影响(用公允价);减值时的未来现金流量的计算引入了“资产组”概念减值后不能转回。5、生物资产 新内容,主要从属于农业会计、林业会计。6、无形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不能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构成材购买日确认的“商誉”部分;对于研究开发支出在满足五条件下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购买无形资产采用延期付款方式的,且超过正常信用条件的用折现成本入账,差额确认为利息。合并形成的商誉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每年应进行减值测试。(见减值准则)7、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引进了非货币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性质的概念:具有商业性质时,换入资产入账成本的基础为①换出资产的公允价;②换入资产的公允价(有证据表明它比①更公允时);差额记入当期损益。不具有商业性质时,换入资产入账成本的基础为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不确认损益。当发生补价时其处理原则同上。8、资产减值 合并形成的商誉及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每年应进行减值测试。如下资产的减值不转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引进了“资产组”的概念,在计算可收回价值时运用。9、职工薪酬 新内容。明确了其他职工薪酬: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处理。10、企业年金基金 本准则主要适用于社保机构的核算。委托人、受托人、账户管理人、投资管理人……11、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权益工具的公允价计量,……(如证券的市价)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指实际构成的应付股利)12、债务重组 不论债务方或债权方,重组时均采用公允价进行处理(现金收付除外),确认资产转让损益,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将来应付金额中的“或有支出”,确认为“预计负债”13、或有事项 亏损合同、重组均为“预计负债”内容14、收入 收入确认条件不变,但条文分成了5条。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相差较大的,按公允价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差额在合同或协议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劳务收入在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时,其确认收和入和结转劳务成本的条款在文字上有变化。(实质不变)现金股利收入也属于收入要素。15、建造合同 建造合同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时,其确认收和入和结转劳务成本的条款在文字上有变化。(实质不变)16、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时,按公允价计量;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补助,与收益相关的补助,均确认为递延收益,在以后期间内分摊。17、借款费用 资本化计算主体不仅是固定资产,经长时间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存货、投资性房地产也是计算主体。18、所得税 不再使用应付税款和递延法,只用债务法。所用债务法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不是原来的损益表债务法,因此,引进了计税基础、暂时性差异的概念。此章形成了最大的不同。19、外币折算 在可选记账本位币的表述上有不同的描述。20、企业合并 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同一控制下,采用权益集合法合并;非同一控制下,采用购买法合并,用公允价计量,公允价大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合并成本大于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21、租赁22、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新内容:以公允价计23、金融资产转移 新内容:24、套期保植 新内容:25、原保险合同 特殊行业:保险会计业务26、再保险合同 特殊行业:保险会计业务27、石油天然气开采 特殊行业:石油天然气业务28、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基本不变,但对前期差错更正在表述上不同,引进了追溯重述法的概念。29、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基本不变,但对调整事项文字上表述上不同。30、财务报表列报 基本不变,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项目名称有个别不同31、现金流量表 基本不变,补充资料上增加了一个项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32、中期财务报告 基本不变33、合并财务报表 在同一控制下,采用权益集合法合并;非同一控制下,采用购买法合并,用公允价计量,公允价大于账面成本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合并成本大于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不存在对子公司利润分配的抵销;其余基本相同34、每股收益 基本不变35、分部报告 基本不变36、关联方披露 基本不变37、金融工具列报 新内容38、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上列内容均有涉及总则部分变化一、目标:原准则 统一会计核算标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新准则 统一企业会计标准,规范会计行为, 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修改了会计核算标准为企业会计标准,增加了规范会计行为。旨在提高会计从核算职能转变为管理职能,对表达了国家对会计新的要求和期望;二、目的:原准则 制定企业会计制度应遵循本准则新准则 本准则规范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以及没有具体会计准则规范的交易或者事项的会计处理拓宽了会计规范的范围,对没有具体会计准则规范的交易或者事项的会计处理也希望能规范其会计行为。会计信息质量部分变化原准则 在第二章“一般原则”中规定了12项基本原则,即7个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真实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致性、及时性、重要性、明晰性)和5个计量和确认方面的基本原则(实际成本计价原则、配比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支出原则和谨慎性原则)新准则 与目标相协调,将本章命名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对原基本原则分别作了补充和完善,更加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将2001年1月1日实行的《企业会计制度》中 “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的原则纳入基本准则;同时突出相关性、弱化可靠性原则。特别注重实质重于法律形式,纳入了基本准则,体现了与实际情况相结合的原理,尊重事实。资产的定义变化一、定义原准则 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新准则 指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增加了资产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更加注重和强调了资产的价值。二、资产的分类和特征原准则 将资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等6类,并详细分别定义、解释、说明新准则 删除资产具体分类的内容,该内容由各相关的具体会计准则做出规定。强调资产的三个特征a)过去的交易和事项形成的;b)必须由企业拥有或控制;c)包含未来经济利益。强调资产的三个重要特征,不再在细节上纠缠。三、资产的确认原准则 仅规定了资产的定义, 没有关于如何确认资产的内容新准则 满足资产定义的同时,应同时满足a)与该项目有关的经济利益已很可能流入企业;b)该项目的成本或价值能够可靠的计量,才可确认为资产,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仅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区确认条件的项目,在附注中作相关披露。重视确认的条件上,并要求批露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区确认条件的部分。负 债1 定义老:企业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新: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实义务,履行该义务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2 分类及特征老:将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并对其分别做出详细规定新:删除负债具体分类的内容,该内容由各相关的具体会计准则做出规定。强调负债的三个特征a)过去的交易和事项形成的现实义务;b)义务包括法定义务和推定义务;c)义务的履行必须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3 确认老:仅规定了负债的定义, 没有关于如何确认负债的内容。新:满足资产负债定义的同时,应同时满足a)与该项目有关的经济利益已很可能流出企业;b)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出能够可靠的计量。所有者权益1 定义老:企业投资人对企业资产的所有权。新: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2 分类及特征老:明确定义所有者权益包括:企业投资人对企业的投入资本以及形成的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等,并对各项作了具体解释。新:未对如何具体分类做出规定,仅规定企业应当将所有者权益与负债进行严格区分,不得相互混淆。收入1 定义老:企业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等经营业务中实现的营业收入。包括基本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新: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2 确认老:企业应当合理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并将已实现的收入按时入账。新:只有在未来经济利益“很有可能“增加且经济利益增加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确认。费用1 定义老:费用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耗费新:费用指企业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2 分类及特征老:将费用分为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期间费用。新:为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对象化的费用构成产品或者劳务成本, 在确认产品或劳务收入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对象化的费用直接计入发生当期损益。利润1 定义.不变.指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2 构成老: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新:包括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利得和损失等。利得指收入和直接计入所有者项目外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入。损失指除费用和直接计入所有者项目外的经济利益的净流出。财务报表1 定义老:财务报告是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书面文件。新:财务报表时反应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书面文件。2 组成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或者现金流量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新: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及附注。一、分部报告的目的:分部报告准则充分体现了会计信息质量相关性原则的要求二、分部确定的依据:无论业务分部还是地区分部,划分分部的依据是风险和报酬1、业务分部的考虑因素2、地区分部的考虑因素三、报告分部的确定标准1、重要性的标准(10%);2、报告分部比重达到75%的标准;3、报告分部的数量一般不超过10个。这应当是分部报告准则内容的核心部分。四、分部报告的形式:主要分部报告形式按下列原则确定:一般情况下报告分部信息的主要形式应当是业务分部,次要形式是地区分部。但企业的风险和报酬主要受其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经营活动影响的,报告分部信息的主要形式应当是地区分部,次要形式是业务分部。五、批露1、对于主要报告形式,企业应当按主要报告形式在附注中披露分部收入、费用、利润(亏损)、资产和负债等2、次要报告形式披露收入、资产3、分部间转移交易价格的确定原则及其变更,应当予以披露准则非常重视分部报告的批露,并且对主要报告形式和次要报告形式以及一些核心内容均要求做批露。存货1 第十条 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新内容)2 第十一条 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3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旧:五种方法,新删除移动平均法和后进先出法。4 第二十条 企业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进行摊销,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或者当期损益。旧:企业应当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对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进行摊销,计入成本费用。可选用的方法有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等。(新少了一个”等“,等还有分次摊销法,根据重要性原则,应该不算什么大的变化)5 第九条 下列费用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不计入存货成本:(一)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二)仓储费用(不包括在生产过程中为达到下一个生产阶段所必需的费用)。(三)不能归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旧:(三)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包装费、仓储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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