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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K从来没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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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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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先和在校的会计系的同学一同听课,好好打基础吧。注会考试不是一蹴而就的。

注册会计经济法讲座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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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ibailittlelove

国际经济法教程学习心得体会- -Tag: 法律专业,教育心德 国际经济法教程学习心得体会国际经济法的概念、调整范围为。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也就是调整国际经济交往中商品、技术、资本、服务的跨国交易流通中形成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总和。国际经济法调整的经济活动范围包括国际货物贸易及其相关的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服务贸易;国际金融业务及间接投资活动,涉及货币、有价证券的跨国流通、交易;国际技术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由这些活动引起的跨国收费问题,和国际争议解决问题。 在以上活动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的法律,从而形成了国际经济法律规范和制度:1、 有关国际货物贸易法律制度;2、 有关国际投资的法律制度;3、有关国际知识产权和技术转让的法律制度;4、有关国际货币金融的法律制度;5、有关国际税收的法律制度;6、有关国际争议解决法律制度;这法律规范和制度是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内容和范围,他们构成国际经济法学研究的对象。以上是按照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活动的不同领域对这一法律制度的范围进行界定和分类;从法律规范自身的特点看,还可以把国际经济法分为2类:微观的交易法,调整横向的经济关系,就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当事人之间地位平等,实行意思自治,这类法律例如国际货物贸易领域中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英国1893年货物买卖法》,属于私法或曰任意法。第2类是宏观经济管理法,是政府对国际经济领域活动进行管理与宏观调控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关系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也就是纵向的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不平等的,体现国家对国际经济经济活动的干预。这类法律例如,货物贸易领域中的世界贸易法律制度,各国国内贸易管理法,它们是公法,是强制法。 微观的交易法--调整横向的经济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实行意思自治--私法或曰任意法宏观经济管理法--纵向的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平等--政府进行管理与宏观调控、干预--公法,是强制法。国际经济法是具有边缘性和综合性的法律部门,在内容上它是综合性的,它涉及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商法,各国国内经济法。说它有边缘性是指它仅涉及有关法律部门中的一部分内容,不是全部内容。国际经济法在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调整对象、法律渊源等方面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内经济法、国际商法有联系、有区别。参加农场经济将发展。国家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及法律渊源。先说主体问题。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是指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主体,是国际经济法律关系和法律行为的实际参与人和实施者。不是指立法主体,也不是执法主体。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包括:个人:个人作为一般民事关系主体,有权从事国际经济活动,在国际货物卖、国际知识产权交易、国际税收征管方面,在国际争议解决中,个人的可以成为特定的法律关系主体,不过,个人受财力物力的局限,他们能在国际经济关系中不是主要的主体。法人:包括公司、跨国公司与其他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这是国际经济交往中最重要的主体。法人可以参与所有领域的经济活动。 国际组织:是国家直接提供条约、公约、协议建立起来的法律实体,根据建立该组织的条约、章程行使权力和义务。国际组织有自己的资产和资金来源,具有参与特定的经济和民事活动的能力,例如,联合国下属机构就从事某些采购活动。此外,国际组织制定的某些规范对国家实施的经济管理活动产生影响。国家:是最重要的国际经济关系主体。国家从事的经济活动和经济管理行为,通常由其授权的政府机构实施。国家可以参加2类经济关系:作为管理者,依据国际经济管理法对跨国经济活动实施宏观调控和管制;作为一般民事主体,可以参加各种民事活动,受国际经济交易法调整。在法律关系主体和法律调整对象方面,国家经济法与国际公法有所不同,国际公法的主体只是国家和国际组织,它主要调整国家之间在政治、外交、军事、领土方面的关系,经济关系虽然也属于其调整范围,但不占主导地位。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也不一样,国际私法是冲突法,它的主体主要是自然人和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也参加一定的民事关系,但不占主导地位,国际私法只限于为调整跨国民事活动提供寻求准据法的指引,并不直接调整国际经济和民事关系。再说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国际经济法的渊源是指国际经济法的来源和表现形式,不同的法律,其效力也不同。主要有:国际条约:包括双边条约和多边条约。正式的国际条约、协议具有国际法的效力,对于参加国有约束力,经过一定的转化程序成为国内法的一部分,国际条约按照其内容不同,有限可以直接在司法中适用,有限不能直接适用,有的属于强制性规范,例如,WTO规范,有的属于任意性规范,例如GSG。国际商业惯例:是由国际组织制定的,以正式文件形式颁布的规范化的商业惯例,它不同于一般的商业习惯和习惯做法。虽然国际商业惯例本身不具有强制性,但是由于有关的国际条约和国内立法承认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也由于许多商业合同中直接并入了商业惯例,承认他们的约束力,致使国际商业惯例成为调整商事交易的,事实上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据。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广泛地使用商业惯例,这和国内商业交往不同,是一个特点。国际商业惯例如:《国际商事合同惯例》,《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内立法:包括国内判例法和制定法,不是所有的国内立法都属于国际经济法范围,只有那些调整国际经济领域活动的民商立法,涉外经济立法才属于国际经济法的范围。通常,一国的法律只具有域内效力,当某种国际法律关系与该国具有属人或属地的密切联系时,或者法律关系的当事人采纳了某种国内法作为调整国际交易的准据法时,该国的国内法具有域外效力,于是,国内法成为国际经济法的一部分。 国际组织决议:一项重要的国际组织,例如,联合国、WTO、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IBRD)都主持制定了某些国际协议和决议,成为国际经济法的一般原则和规则,该组织成员国在制定国内政策法令时,应遵守国际组织制定的协议文件和发布的决议。国家经济法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作用,通常是经过国家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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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馋猫儿richard

经济法科目特点

经济法内容繁杂、涉及面广,需要记忆的知识点多,十分考查考生的记忆能力。像企业法、公司法、破产法、合同法、证券法都是考试的重点内容。对于这些法律条文,只有真正的将其理解,才能在记忆时避免混淆。在注会考试中,经济法还注重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实际应用,所以在日常复习中要多结合案例进行分析。

经济法题型分析

客观题包括单选题和多选题,覆盖范围广,几乎涉及了全书的所有章节,考查考生对基础概念和原理知识的掌握情况。主观题的题型为案例分析题,考查的知识点近年来比较稳定,但案例较长,阅读量和信息量都很大。

备考需要多少时间?

据历年的考生反馈,经济法的备考时间大概在200至220个小时左右。由于经济法需要记忆的内容比较多,青藤小编建议在起床后和睡觉前进行学习,这时的记忆力较好。考生可以在白天通过做题来检查知识的掌握情况,并将做错的题整理成册,方便后期复习。

经济法应该如何备考?

1.摆正心态

很多考生认为经济法较为简单,在备考时便不认真学习,最后导致考试失利。考生们应该调整自己的心态,认真学习每一科的知识。在学习经济法时,一定要打牢基础,熟悉教材的基本概念和原理,为以后的学习打下基础。

2.掌握重点章节

物权法、破产法、票据法这几章的内容难度较大,但却是考试的重点,大家一定要重视。在学习时,可以先预习教材,再进行深入的学习,有不理解的地方,及时询问老师或其他考生。

更多注册会计师考试资讯、备考方法、每日习题等,小编都会及时进行更新,请大家持续关注起来,祝愿各位考生们顺利通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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喵布拉基

国际经济法的概念、调整范围为。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活动和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也就是调整国际经济交往中商品、技术、资本、服务的跨国交易流通中形成的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总和。国际经济法调整的经济活动范围包括国际货物贸易及其相关的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服务贸易;国际金融业务及间接投资活动,涉及货币、有价证券的跨国流通、交易;国际技术贸易和知识产权保护;由这些活动引起的跨国收费问题,和国际争议解决问题。 在以上活动过程中,形成了一系列的法律,从而形成了国际经济法律规范和制度:1、 有关国际货物贸易法律制度;2、 有关国际投资的法律制度;3、有关国际知识产权和技术转让的法律制度;4、有关国际货币金融的法律制度;5、有关国际税收的法律制度;6、有关国际争议解决法律制度;这法律规范和制度是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内容和范围,他们构成国际经济法学研究的对象。以上是按照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活动的不同领域对这一法律制度的范围进行界定和分类;从法律规范自身的特点看,还可以把国际经济法分为2类:微观的交易法,调整横向的经济关系,就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当事人之间地位平等,实行意思自治,这类法律例如国际货物贸易领域中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英国1893年货物买卖法》,属于私法或曰任意法。第2类是宏观经济管理法,是政府对国际经济领域活动进行管理与宏观调控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关系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也就是纵向的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是不平等的,体现国家对国际经济经济活动的干预。这类法律例如,货物贸易领域中的世界贸易法律制度,各国国内贸易管理法,它们是公法,是强制法。 微观的交易法--调整横向的经济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实行意思自治--私法或曰任意法宏观经济管理法--纵向的关系--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平等--政府进行管理与宏观调控、干预--公法,是强制法。国际经济法是具有边缘性和综合性的法律部门,在内容上它是综合性的,它涉及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商法,各国国内经济法。说它有边缘性是指它仅涉及有关法律部门中的一部分内容,不是全部内容。国际经济法在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调整对象、法律渊源等方面与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内经济法、国际商法有联系、有区别。参加农场经济将发展。国家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及法律渊源。先说主体问题。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是指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主体,是国际经济法律关系和法律行为的实际参与人和实施者。不是指立法主体,也不是执法主体。国际经济法的主体包括:个人:个人作为一般民事关系主体,有权从事国际经济活动,在国际货物卖、国际知识产权交易、国际税收征管方面,在国际争议解决中,个人的可以成为特定的法律关系主体,不过,个人受财力物力的局限,他们能在国际经济关系中不是主要的主体。法人:包括公司、跨国公司与其他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这是国际经济交往中最重要的主体。法人可以参与所有领域的经济活动。 国际组织:是国家直接提供条约、公约、协议建立起来的法律实体,根据建立该组织的条约、章程行使权力和义务。国际组织有自己的资产和资金来源,具有参与特定的经济和民事活动的能力,例如,联合国下属机构就从事某些采购活动。此外,国际组织制定的某些规范对国家实施的经济管理活动产生影响。国家:是最重要的国际经济关系主体。国家从事的经济活动和经济管理行为,通常由其授权的政府机构实施。国家可以参加2类经济关系:作为管理者,依据国际经济管理法对跨国经济活动实施宏观调控和管制;作为一般民事主体,可以参加各种民事活动,受国际经济交易法调整。在法律关系主体和法律调整对象方面,国家经济法与国际公法有所不同,国际公法的主体只是国家和国际组织,它主要调整国家之间在政治、外交、军事、领土方面的关系,经济关系虽然也属于其调整范围,但不占主导地位。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也不一样,国际私法是冲突法,它的主体主要是自然人和法人,国家和国际组织也参加一定的民事关系,但不占主导地位,国际私法只限于为调整跨国民事活动提供寻求准据法的指引,并不直接调整国际经济和民事关系。再说国际经济法的渊源。国际经济法的渊源是指国际经济法的来源和表现形式,不同的法律,其效力也不同。主要有:国际条约:包括双边条约和多边条约。正式的国际条约、协议具有国际法的效力,对于参加国有约束力,经过一定的转化程序成为国内法的一部分,国际条约按照其内容不同,有限可以直接在司法中适用,有限不能直接适用,有的属于强制性规范,例如,WTO规范,有的属于任意性规范,例如GSG。国际商业惯例:是由国际组织制定的,以正式文件形式颁布的规范化的商业惯例,它不同于一般的商业习惯和习惯做法。虽然国际商业惯例本身不具有强制性,但是由于有关的国际条约和国内立法承认其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也由于许多商业合同中直接并入了商业惯例,承认他们的约束力,致使国际商业惯例成为调整商事交易的,事实上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据。在国际经济交往中广泛地使用商业惯例,这和国内商业交往不同,是一个特点。国际商业惯例如:《国际商事合同惯例》,《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国内立法:包括国内判例法和制定法,不是所有的国内立法都属于国际经济法范围,只有那些调整国际经济领域活动的民商立法,涉外经济立法才属于国际经济法的范围。通常,一国的法律只具有域内效力,当某种国际法律关系与该国具有属人或属地的密切联系时,或者法律关系的当事人采纳了某种国内法作为调整国际交易的准据法时,该国的国内法具有域外效力,于是,国内法成为国际经济法的一部分。 国际组织决议:一项重要的国际组织,例如,联合国、WTO、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IBRD)都主持制定了某些国际协议和决议,成为国际经济法的一般原则和规则,该组织成员国在制定国内政策法令时,应遵守国际组织制定的协议文件和发布的决议。国家经济法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作用,通常是经过国家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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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克力麦乳精

打好基础,多做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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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等二爷de22

两年多,自己在工作之余通过考试,也算是幸运之人,认真总结了以下四点心得与学友们共享: 一、澄清目标,有的放矢 《财管成本管理》第一章开篇先讲财管目标,是因为财务管理目标决定了财务管理的内容与职能。同样,参加CPA考试首先也要明确自己的目标,只有明确目标才能清楚努力的方向,才能有勇气与毅力去克服种种困难。我用“澄清”两字来表述目标的确立,感觉有些不妥当,只是找不出更能表达我内心想法的词语。报考前请你一定要问问自己到底为什么去考。我在2002年曾经报考一次,而且是一次性报了5门,那个时候根本就不知道这个考试的难度是什么样子,也没有明确的考试目标,那年我仅参加了《会计》与《税法》的考试,上午《税法》坚持到底了,考完一点感觉没有。下午考《会计》的时候我做了不到半小时就要交卷出场,因为我发现我会的他们都不考,考的都是我不会的,自己一直认为会计专业出身考会计应该是很容易的事情,结果太多的题不会做,被监场老师硬是“强制” 到半小时哨声响起才很失落地离开考场。2005年的成绩直到2008年再次报考的时候才去网上查了,两门加起来不足60分。那次报考就是因为没有明确的目标,从而没有足够的动力。但是2005年我的目标明确了,我要通过CPA考试提高自己的财务水平,给升迁创造更多的机会,还有就是打算在不远的将来,自己可以拥有一份第二职业,由于工作岗位的变更,自己能决定如何安排工作,可以挤出学习时间,具备报考的客观条件。这次,明显不同于上次,我上网查询了许多相关资料,了解考试情况,选择了“的轻松过关”系列辅导资料,开始了我的CPA之旅。2005年一同报名的同事有6个,结果考试那天只有我一个人去考,他们不是因为没有复习好,就是因为特殊原因放弃考试了,仔细想想他们的情况,其实是目标不明确,特别是两个刚大学毕业的小同事,见别人报也跟着报,也许只是为了把注会书本当成学习资料看看吧。 考注之路漫长,没有明确的目标就没有信念,就经不起困难与挫折的洗礼,就很可能因为种种堂而皇之的理由去放弃。近三年的考试过程中,我结识了不少很奋进的学友,他(她)们学习很用功,但这些学友们有好多没有坚持下来,有的是因为家庭原因,有的因为身体原因,也有的因为工作忙的原因,一个又一个的放弃了,虽然我觉得很可惜,可每个人所处的环境不一样,考注并不是唯一的选择。有一个学友最值得我学习,每夜的苦读,原因是为了实现妈妈病危的嘱托,而自己却不知道考注到底能有什么用处,两年没考完就放弃了,我想直接原因不是学习动力不足,根本原因在于考试目标不明。 所以说,在报考之前,你要明确自己是为了什么而去考,自己是否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去迎接这个挑战,自己是否有时间与精力去考,明确了这些你才能做到有的放矢,才能顺利通过考试。说这些也并不排除有的学友有这种学习天赋,即使没有这么明确的目标也能在短时间内顺利通过。但我还是认为大多数情况下,有这个明确的目标更好,特别是对于像我这样的在岗工作的学友们来说,时间与精力都没有充分保障,有个目标,稳打稳扎地去考,不失为了一个好的方法。 二、树立信心,战胜自我 CPA考试既是一个攻坚战又是一个持久战。有的学友能在一两年内全科通过,而有的学友会经历过几次的循环,我不承认人与人之间智力有太大差别,我相信报考CPA的IQ都不低。差别主要在于时间与精力,“勤能补拙是良训,一分辛苦一分才。”另外,有一定的基础要比非专业报考者的压力少得多。一年通过的学友应该也不会认为考注很轻松,对他们来说考注是一个攻坚战,一年内集中精力,全力以赴,而对于经历过循环的学友来说,考注是个持久战,需要你有一种锲而不舍的精神。无论哪一种情况,都首先需要你自身具有一种“自信”的精神,不相信自己能一年通过的人是很难去努力通过的,不相信自己一定能通过的人,是坚持不了5年以上的考试折磨的。“自信”很重要,在你锁定考注目标后,接下来需要的就是“信心”了,有决心、有信心方能从主观上奠定通过考试的基础。 三、统筹安排,稳步推进 有明确的目标和充足的信心,只是具备了主观上的条件,客观上还要具有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学习方式和方法因人而异,根据自己的起居习惯、工作性质及时间安排学习。我自己的学习方法如下: 一是制定长期的过关计划。一次过5门的大有人在,要认真分析自己是否具备时间、精力、财务基础等因素,不具备的时候要有长远打算,能在两年或三年内通过也是很不错的成绩。我最初是打算是第一年过两门,第二年努力过三门,结果没如愿,我的时间及精力只能让我过了两门,所以又奋斗了一年,假如财管仍过不了,我还会继续奋斗。最好不要计划每年一门,这样最后一年风险很大的。 二是合理搭配报考科目。报考科目的搭配是很重要的,但也不是绝对,我最初不知道《会计》与《审计》的关系,第一年报了《会计》与《税法》,报名后才知道《会计》与《审计》的联系,我再回报名点,人家告诉我要等到明年才能再报《审计》,当时很沮丧,可又没办法变更所报科目了,只好硬着头皮学了,最后结果是我第一年通过了《会计》,第二年通过的《审计》,所以说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具体如何搭配报考科目,网上有这方面的资料可查,我的体会是“重点先突破,难易要结合”,《审计》与《会计》属重点课程,也是难度较大的课程,先将这两门拿下就等于成功了一半。两法是公认比较容易的两门,我总觉得《税法》与《经济法》都属于记忆型的课程,将其中一门与《财管》结合比较合理,因人而异吧。 三是制定中期的学习计划。确定报考课程后,就要根据距考试的时间确定要学习的内容,一般情况(近两年)是5月初报名,9月中旬考试,有4个多月的学习时间,我感觉每门课程的学习不应少于三遍,学完这三遍就可以进行冲刺复习了,借助老师的串讲进一步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把握,熟悉考试的难度及规律性,全面迎接考试。在每年的考试中,我时间的分配就是按这样的原则进行的,我一年报两门,每天争取用6个小时去学习,每门课程分配3个小时,早上提前上班挤出一个小时的时间,中午与下午尽量从工作时间挤出各一个小时,晚上三个小时。 四是尽早提前着手学习。对于在职学习来说,每天要抓6个小时学习难度是很大的,有时候时间不是你自己的,保证学习进度的唯一的方法就是提前学习。我2005年考完《税法》与《会计》后,没有刻意等成绩,就到书店买了2005年的《经济法》与《财务成本管理》,并订购了“轻松过关”全套资料,由于当时《审计》可能有大的变化,就没有提前学习。这样我就有近一年的时间去学习这两门课,《经济法》到考试我学了八遍,《财务成本管理》学了五遍,也就是提前学习为我节余了学习《审计》的时间。只是由于考前冲刺复习没有做好,《财务成本管理》当年失利,留下一些遗憾。提前学习,才会有比较充裕的时间听课件、做习题,而且会使通过考试更有保证。特别是对于感觉自己记忆力下降的学友来说,能反复多学几遍肯定能弥补记忆力下降的不足。 五是做好短期计划的安排。短期计划就是每一遍的学习计划,包括从何时开始学习,历时多少天,每天进度为多少,每天学习内容是什么,具体每天如何安排学习内容等,计划分解到每一天,计划就自然而然地转化为学习任务,无论多么忙或出公差,这个学习任务都是必须要努力完成的,即使时间很没保证,临时调整计划,差别也与原计划不会很大。 六是做好学习进度记录。学习进度记录也可以看作是计划完成情况的评价。我是用EXCELL表格去完成的,横栏包括日期、章节、学习内容、学习时间、综合评价,坚持每天记录(花不了多少时间的),这样下来,你就可以随时查看你的计划完成情况及学习效果如何。 七是做好学习总结。每章学习结束后,及时总结一下,比如本章的要点是什么,客观题与主观题的形式是什么,需特别注意的东西等。总结无论长短,只要自己能看懂就行,这样在你再次学习本章的时候,你大概一看总结内容,就尽可能地将自己的水平恢复到上次学习的最佳状态,减少因时间而把内容淡忘。要知道第一遍学习有时候会历时2个多月,特别是对于像我这样的而立之年的大考生来说,记忆力确实下降了。 八是尽量养成一种习惯。两三年或更长时间的学习是很辛苦的,单纯靠自己的热情还不够,最好是形成一种学习习惯,这样才能更好地,不是很辛苦地进行下去。两年多我基本上每天早上提前一小时上班,晚上坚持到办公室去学(离家很近),翻翻学习记录,没有几天是闲下来的。有了这个习惯后,压力就不那么大了,按部就班地去学,稳步推进。 四、良师益友,事半功倍 说实在的,能过关我真的感谢考试大,感谢考试大论坛,在论坛上你不但可以学到知识,而且还能学到别人的优秀品质与学习精神。喜欢看学友们的提问贴,有的学友心很细,问题很深奥,看了问题自己就跟着去思考,不清楚的地方查查资料,加深了印象,通过学友的问题发现自已不少的缺点,比如不求甚解、粗心大意、眼高手低等,在学习中自己努力去改进,不可不说是一种莫大的收获。论坛里每天都有"每日一练",我都是天天跟着做.每每看到深夜学友们挑灯夜战时,我就会告诫自己努力还不够,还需再加把劲,在这里向大家推荐一下考试大论坛. 自学能力当然重要,但把自己放在一个开放的环境下会更好,名师的点拨,经典资料的辅助,学友们的相互支持与鼓励会减轻自己很多的学习压力,增添很多学习乐趣. 啰嗦了这么多,希望自己的切身经历能给学友们一点点的启示,也算是对曾经帮助过我的热心的学友们的报答,延续他(她)们乐于助人的优良传统,为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奉献自己的一份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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