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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小小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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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食的飘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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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开办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贷:银行存款等到企业正常运营时:将开办费按月平均分摊到费用当中借:管理费用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开办期会计业务规定

120 评论(13)

lin12345610

您好,企业筹办期发生的费用,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依据企业执行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的不同,分别计入当期损益或长期待摊费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依据“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发生的其他费用。 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费用等。”的规定 ,在实际发生时,借记“管理费用——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依据“第五十条:其他资产,是指除上述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如长期待摊费用。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的规定,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借记“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贷记“银行存款”等。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借记“管理费用——开办费”,贷记“长期待摊费用”。 在税务处理 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九、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为您提供解答,祝学习愉快

201 评论(12)

洋葱吵大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规定: 九、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 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根据以上规定,企业的开办费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并且企业在新税法实施以前年度的未摊销完的开办费,也可根据上述规定处理。

185 评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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