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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ianygef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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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steria爱发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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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个人所得税法——第七节征收管理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一、自行申报纳税自行申报纳税,是由纳税人自行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取得的应税所得项目和数额,如实填写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表,并按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据此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种方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1.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2.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3.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4.取得境外所得。5.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二、专项附加扣除的操作办法(一)享受扣除及办理时间1.子女教育学前教育阶段,为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学历教育,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全日制学历教育结束的当月。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2.继续教育(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包含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3.住房贷款利息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至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4.住房租金为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至租赁期结束的当月。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期限为准。5.赡养老人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6.大病医疗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

注册会计师税法章节内容

278 评论(10)

小雨点Mei

注会税法教材记忆口诀大全

注册会计师税法增值税这一章主要掌握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的计算,混业经营、混合销售、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在CPA税法消费税中需要掌握从价、从量、复合计征、生产销售环节、委托加工环节、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在CPA税法营业税章节中需要掌握它的计算方法就可以了。对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关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车船税、车辆购置税等等,参照流转税的必考点来复习。

口诀编号:01

针对内容:税法-消费税

口诀如下:

销售什么产品要缴纳消费税?

三男三女去开车

三男: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

三女: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去开车: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汽油柴油

口诀编号:02

针对内容:税法-其他

口诀如下:

有些小税种的税金是不能计入应交-应交这样的科目的,需要进入费用类科目,以下是记入管理费四个税金:

等我们有钱了,我们就可以有房有车有地有花

有房:房产税

有车:车船使用税

有地:土地使用税

有花:印花税

口诀编号:03

针对内容:税法-增值税

口诀如下:

在增值税计算中,可抵扣的三个不同的税率为:运费:7%,废旧物资:10%,向农业生产者购入的免税农产品13% 由于这三个%容易混淆:

今日好运气(7)

出门拾废品 (10)

拾了13个农产品(13)

口诀编号:04

针对内容:税法-增值税

口诀如下:

口诀: 两代(1.2.)两销(3)非投配(4.5.6.)几(集)个送他人(7.8.)

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

1,将货物交给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的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

6.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予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8.将自产或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口诀编号:05

针对内容:税法-增值税

口诀如下: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前六项:固免非几个非非

固(固定资产)免(免税项目)非(非应税项目)

几(集体福利)个(个人消费)非(5.非正常损失购货)非(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

299 评论(11)

小囡1234

对于现阶段在备考的考生,一定要做好完整的规划,应试考试不建议循规蹈矩,我们要把握好重难点的学习,才能攻克难题顺利过关。注会新大纲已经发布,我们应该根据新大纲的修订制定完整的复习计划,保证后期的顺利通关。

为了能够帮助更多学员顺利通过考试,现结合日常辅导中学员的备考状况及学员反馈的问题,总结出以下几点备考建议,供第一轮备考注册会计师《税法》的考生参考:

1.深究考情,知己知彼。要想备考注会《税法》,需要抽一点点时间做好功课。《税法》科目在注会六科中的地位是居中,理解记忆和计算相结合的考试特点,也造就了坑比较多的考试特点。

在4月底至6月底这个阶段,建议各位考生结合各章节的不同点去逐个攻克。现就税法当中比较重要的几个考察客观题和主观题做以下分类。(备注:此列示仅代表重点考点,不覆盖所有考点)

客观题考点重点分布:

主观题考察重点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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