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勒时刻jj
很简单啊,例36企业是用做捐献,企业本身没有实现收入,不能将收入成本配比所以不能结转成本而做支出;例37是用来做分配利润用的,相当于实现了收入,只不过分配给股东了,因此应该将收入成本进行配比,于是结转收入。
veinna2002
有些视同销售业务仅需计提税金:有些必须通过收入核算的视同销售业务。视同销售业务处理一、仅需计提税金的视同销售业务:1、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借:长期股权投资(或:短期投资) 贷:库存商品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2、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借:应付股利(利润)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3、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比如用于本单位的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非应税产品的生产、非应税劳务; 借:在建工程(生产成本、固定资产等) 贷:库存商品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4、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借:应付福利费 贷:库存商品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5、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组中借:无形资产、短期借款等 银行存款 (略……) 贷:库存商品 银行存款 应缴税金-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 (略……)视同销售业务销售额的确定顺序:1、 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2、 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3、 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但,购买的货物做进项税转出即可二、必须通过收入核算的视同销售业务:1、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如果两个机构分别实行核算,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会计核算同外销一样;如果两个机构实行统一核算,那么仅需要将货物的存放地点注明即可:借:库存商品——X商品——AA部借:库存商品——X商品——BB部2、 销售代销货物;(1)收到代销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 贷:代销商品款 (2)实际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受托代销商品 借:代销商品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3、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1)发出代销商品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2)收到代销商品清单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4、收取手续费方式的销售代销商品; 收取“手续费”计入:其他业务收入;支付“手续费”计入:经营费用。其他资产负债科目同上面。 以上业务的计税价格如果明显偏低,由主管税务机关依据视同销售业务销售额的确定办法确定销售额
2岁半的猫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06)的规定: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由此,题中将“自产的产品用于建造职工俱乐部”,不符合上述第一、二个条件(商品的所有权、继续管理权、控制权均未转移),因此,不能确认为收入的实现。所以,题中“自产的产品用于建造职工俱乐部”,应当按照自产产品的账面价值予以结转,不能按照自产产品的市场价值计入在建工程,即不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不确认相关损益的实现。则,相关会计处理应当按照“初级会计实务”的会计处理进行处理,而“中级会计实务”因违反了收入准则相关规定而属于错误的会计处理。对于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而言,对于此类存在错误或者有争议的问题,考试出题时,一般会予以刻意的回避。但是,如果考试中仍然出现包含该些内容的题目时,建议应试人员按照考试对应级别指定教材上的内容为准(即使该内容是错误的)。
家的塑造者
个人觉得应该按第一种处理。相关资料如下:企业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性机构、捐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是一种内部结转关系,不存在销售行为,不符合销售成立的标志;企业不会由于将自己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等而增加现金流量,也不会增加企业的营业利润。因此,会计上不作销售处理,而按成本转帐。但按税收规定,自产自用的产品视同对外销售,并据以计算交纳各种税费。企业按规定计算交纳的各种税费,也构成由于使用该自产产品而发生支出的一部分,应按用途记入相关的科目。其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1.自产自用的产品在移送使用时,应将该产品的成本按用途转入相应的科目,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产成品”等科目。 2.企业将自产的产品用于上述用途应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等,应按税收规定计算的应税金额,按用途记入相应的科目,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等科目。按税收规定需要交纳所得税的,还应将该项经济业务视同销售应获得的利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据以交纳所得税,按用途记入相应的科目,借记“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等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武汉王钦
税法中视同销售的情况 :
1、所得税视同销售: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应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2、消费税视同销售行为:
纳税人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3、营业税视同销售行为:
①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②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
4、土地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债、换取其他单位或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视同销售房地产。
5、资源税视同销售行为:
视同销售的自产自用产品,包括用于非生产项目和生产非应税产品两部分。
《营业税条例细则》第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一)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二)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拓展资料:
视同销售: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会计上都有视同销售的概念,但是他们的范围是不同的。
增值税上的视同销售:本质为增值税“抵扣进项并产生销项”的链条终止,比如将货物用于非增值税项目,用于个人消费或者职工福利等等,而会计上没有做销售处理;
企业所得税上的视同销售:代表货物的权属发生转移,而会计上没有做收入处理
会计上的视同销售:是指没有产生收入但是视同产生收入了。
参考资料:视同销售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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