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sile2002
【导读】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有6个是众所周知的,但是无论如何,每年的注册会计师考试题目,都是在不断变化中,当然,变化的内容,都在考纲规定范围之内。每年在考试结束后,我们都会进行真题的总结,大部分是通过考生回忆进行整理的,不是很完整,但是也会有很大帮助,下面我们就来看看2020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真题考生回忆内容。
1.强制信息披露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是()。
A.3个月
B.12个月
C.6个月
D.9个月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强制信息披露”知识点。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招股说明书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前招股说明书最后一次签署之日起计算。
2.调查中止和经营者承诺制度
根据反垄断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横向垄断协议中,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接受经营者提出的承诺而中止调查的是()。
A.涉嫌固定交易价格
B.涉嫌限制交易数量
C.涉嫌分割销售市场
D.涉嫌联合抵制交易
【参考答案】D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调查中止和经营者承诺制度”知识点。涉嫌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销售数量、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等三类严重限制竞争的横向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不得接受中止调查申请,故选项D正确。
3.票据的记载事项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票据的相对必要记载事项的是()。
A.票据金额
B.票据到期日
C.承兑时记载的条件
D.背书时记载的条件
【参考答案】B
【参考解析】本题考核“票据的记载事项”知识点。选项A属于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未记载这类事项则票据行为无效;选项B属于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未记载这类事项,票据行为仍然有效,但需依照法律法规决定相应事项,未记载到期日的,视为见票即付;选项C属于记载使票据行为无效的事项,记载此类事件选项,不仅记载无效,而且导致票据行为无效;D属于记载不发生票据法上效力的事项,记载不产生票据法的效力,但可以产生民法上的效力,故选项B正确。
以上就是2020注册会计师《经济法》真题考生回忆内容,还附带了解析,希望大家能够关注一下,现阶段,大家还是要等到成绩的公布,需要提前关注注册会计师成绩查询新流程,及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成绩查询,祝愿大家都能考个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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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丁某负有偿还借款的责任。【依据】《担保法》第18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第19条: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2、丁某应偿还2万元。【依据】《担保法解释》第30条: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3、丁某可以向王某追偿。【依据】《担保法》第31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请采纳为满意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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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案例分析题」某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出资的甲国有独资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拟将60%的国有产权转让给乙上市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双方拟订的有关协议部分要点如下:(1)甲公司的产权转让应当经董事会审议,并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甲公司的职工安置方案应当报职工代表大会备案。(2)国有产权转让事项经审批后,由甲企业组织清产核资,并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包括对甲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离任审计。(3)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委托丙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按照评估结果的85%确定实际交易价格。(4)乙公司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2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向甲公司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3年。(5)甲公司的产权转让收入,应当首先安置本公司职工并偿还银行债务,其余部分由财政部门组织解缴本级人民政府国库,用以弥补财政赤字。(6)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后,甲公司应当首先向原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动产权登记,然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要求:(1)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规定,指出本题要点(1)中不符合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2)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规定,指出本题要点(2)中不符合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3)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规定,指出本题要点(3)中不符合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4)如果丙资产评估事务所与委托人串通作弊,故意出具虚假的资产评估报告,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规定,丙资产评估事务所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5)根据本题要点(4)的内容,指出乙公司分期付款的支付期限是否符合规定?并说明理由。(6)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规定,指出本题要点(5)中不符合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7)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规定,如果甲、乙公司串通,低价转让国有产权,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8)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规定,指出本题要点(6)中不符合规定之处,并说明理由。「经济法案例分析题答案」(1)首先,甲公司的国有产权转让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转让企业国有产权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其次,甲公司的职工安置方案报职工代表大会备案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职工安置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P80)。(2)由甲公司组织清产核资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转让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清产核资(P80)。(3)按照评估结果的85%确定实际交易价格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在产权交易过程中,当交易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暂停交易,在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P80)。(4)资产评估机构与委托人串通作弊,故意出具虚假的资产评估报告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5倍的罚款,并予以暂停执业;给利害关系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吊销资产评估资格证书(P74)。(5)乙公司分期付款的支付期限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而非2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支付(而非10日);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的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而非存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而非3年)。(P81)(6)甲公司的产权转让收入用以弥补财政赤字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净收益,应当首先安置本企业职工并偿还银行债务,其余部分由财政部门组织解缴本级人民政府国库,列入专门账户,专项用于支持结构调整或者补充需要扶持的国有企业资本金,不得用于经营性支出、弥补财政赤字、发放工资奖金(该考点超出教材范围,仅供参考)。(7)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要求转让方终止产权转让活动,必要时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转让行为无效。对直接责任人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P82)。(8)甲公司申请变更登记的顺序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甲公司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前,向原产权登记机关办理变动产权登记(P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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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丁某负有偿还借款的责任。 【依据】《担保法》第18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19条: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2、丁某应偿还2万元。 【依据】《担保法解释》第30条: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3、丁某可以向王某追偿。 【依据】《担保法》第31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菁菁super5man
我想楼上那位没明白这个问题的意思,这个案例是要考察有担保的债权和普通债权何者优先受偿,以及登记与未登记的抵押何者优先受偿的问题。所以即使借5万和借10万看起来没关系,实际上是考谁优先受偿的问题。1、建行优先受偿10万,潘某和赵某以5:4的比例分余下的4万元。因为可以看出上述款项到期前,物权法尚未实施,所以只能根据担保法,那么担保法规定,抵押合同不登记不生效,所以赵某虽有抵押合同,但合同不生效,就是普通债权,债权都是平等的。2、抵押合同无效。但是这里我要说的是,这道案例出得真蹩足!出题人的意思我明白,是要考察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物是无效的,但是他有没有想到,那可是抵押登记,房产证上如果写的不是李某的名字,而是李某朋友的,房管局在没有产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能给抵押登记?建行能傻到不看产权人是谁就抵押放款?只能说明他比房管局和建行都傻!3、10万元直接归建行。该点有担保法明文规定,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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