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糕上的草莓1
受托方而言,委托加工业务属于代制业务。受托方对于收到委托方发来的用于加工的材料物资,只应在按表外科目专设的“代管商品物资”或“受托加工物资”备查簿中加以登记。备查簿的登记一般采用单式记账法,收到代管物资时的仅仅借记“受托加工物资”,退回时贷记该账户即可,无须考虑对应账户问题。备查簿只作为日后存查的备考,实际领用受托加工物资进行加工时,并不考虑所领用物资的金额,其中的账户记录不计入生产成本、也不列入资产负债表的“存货”项目中。受托方对于加工中实际耗用的由受托方提供的工、料、费(即所耗用的辅料、生产工人的工资福利费、分配的制造费用等)的处理,仍和正常的自制产品相同,应通过“生产成本”账户核算,只不过其中的成本仅考虑受托方自身的实际发生额而已。受托加工物资制造完成,如不需入库包管,可不通过“库存商品”账户核算,直接在结转发出成本时,自“生产成本”账户的贷方转入“主营业务成本”账户的借方。一、收到受托加工的材料时,按合同价(或不记录实际金额)登记备查簿,借: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领用时作相应的附注说明。二、对于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成本,作:借:生产成本贷:原材料-辅助材料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制造费用三、加工完成按合同规定发给委托方时:1、确认销售收入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加工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不含税加工费*增值税税率)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同类产品的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2、同时结转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生产成本3、在备查簿中将受托加工物资注销,贷: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四、受托方上交消费税时: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贷:银行存款
失踪的第九个梦
受托方加工完成时,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加工费、消费税等: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运回加工物资过程中支付的运杂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委托加工物资运抵仓库,办理入库: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发出原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
贷:原材料。
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材料。
借:应缴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收回加工入库:
借:产成品。
贷:委托加工材料。
退回应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借:产成品。
贷:委托加工材料。
sys19818888
发出材料借:委托加工物资 50000 贷:原材料 50000加工费借:委托加工物资 4000 应缴税金-进项税 680 贷:银行存款 4680应缴消费税=(50000+4000)/(1-10%)*10%=60001.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借:应缴税金-消费税(待抵扣) 6000 贷:银行存款 6000 借:原材料 54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540002.直接用于销售借:委托加工物资 6000 贷:银行存款 6000 借:原材料 6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60000
木鱼199210
一)委托方在委托加工过程中的会计分录:(1)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后,按合同向受托方发出委托加工物资:借:委托加工物资贷:原材料对于发生的运杂费,做如下分录:借:委托加工物资贷:银行存款(2)受托方加工完成时,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加工费、消费税等借:委托加工物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应交消费税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3)运回加工物资过程中支付的运杂费:借:委托加工物资贷:银行存款(4)委托加工物资运抵仓库,办理入库:借:原材料贷:委托加工物资(二)受托方的会计核算流程:(1)收到受托加工的物资材料时,不需做账,不需在账簿中确认,只需要在备查簿中备查登记。(2)在加工过程中:对于发生的相关费用及人工成本,做如下分录:借:生产成本贷:原材料――辅助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3)加工完成后,交付给委托方时,做如下分录:①确认加工劳务收入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应交消费税②结转加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贷:生产成本③将原来备查登记的受托加工物资注销。(4)按规定缴纳消费税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贷:银行存款
潘潘大小J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1.收到受托加工物资时: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应当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2.实际加工时: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等3.完工入库时: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 贷:生产成本4.交付完工物资时:借:应收帐款 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同时,结转库存商品:借:主营业务成本 等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另外:在备查簿上登记交还的受托加工物资。
你好,朋友们
1、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按实际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库存商品等
材料成本差异(或借方)
2、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应将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等
3、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按规定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准予抵扣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等
核算
为了核算和反映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设置"银行存款"科目,该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增加,贷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末存款的余额。
企业应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管理,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银行存款
小群angela
委托加工物资的账务处理:
收到受托加工的材料时,按合同价(或不记录实际金额)登记备查簿,借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领用时作相应的附注说明。
对于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成本: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应付职工薪酬或制造费用)
加工完成按合同规定发给委托方时:
确认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消费税(如果加工的产品属于消费税应税产品的,受托方应该履行代扣代缴消费税义务,这里的计税价格一般参照同类产品的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在备查簿中将受托加工物资注销,贷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
受托方上交消费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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