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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ubledennis
首页 > 会计资格证 > 2.无权处分中级会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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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记得叫咩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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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令第12号第六条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未按规定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证书全国范围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工作,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考试综述:

会计职称考试的全称是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职称考试是由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共分初级会计、中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职称三个级别。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每年考试一次,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

会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无权处分中级会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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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烨夜夜

第一章 1.会计法规制度概念?是指国家权力机关的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有关会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2.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有哪几种形式?其代表法规的名称?法律地位如何? 表现形式 法律地位 代表名称 会计法律 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行为准则 会计行政法规 《总会计师条例》、《企业会计准则》 国家统一的制度 (会计规章) (会计规范性文件) 《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地方性会计法规 3.我国第一部会计法诞生的日期及法律地位? 1985年1月21日;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的依据,也是指导会计工作的最高准则。 4.现行会计法何时正式实施?2000年7月1日 5.国家实行的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权限是哪个部门?由国务院财政部门 6.会计工作的管理部门?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7.谁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及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 8.《会计法》对会计核算提出了哪些要求(一般要求)? (1)依法建账(2)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3)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4)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5)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6)使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9.《会计法》对谁没做依法建帐的规定?个体工商户 10.确定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是否进行会计核算的标准,举例说明。 是指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或预算执行过程中发生的资金增减变化的经济活动(是否发生资金增减变化)。 例:签订合同,无需进行会计核算;当实际履行合同或协议并引起资金运动,进行会计核算。 11.会计法对会计资料的质量要求是?真实性和完整性 12.什么是伪造、变造? 伪造:虚假,以假充真;变造:歪曲事实,篡改事实。 13.《会计法》对会计处理方法作了哪些规定? (1)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2)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变更;(3)将变更的原罪、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说明。 14.《会计法》对会计记录文字是如何规定的?(应当≠必须) 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15.会计电算化应当依照谁制定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核算?财政部 16.会计核算的基本内容?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4)资本、基金的增减(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核算(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7)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其他事项 17.《会计法》对会计年度是如何规定的,为什么这样规定? 公历制,自每年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主要是与我国的计划、统计、财政等年度保持一致,以便于国民经济的计划、统计和财政管理。 18.《会计法》对记帐本位币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期中一种货币作为记帐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19.原始凭证的填制和取得的基本要求? (1)及时送交会计机构,最迟不应超过一个会计结算期。(2)原始凭证的内容完整,逐项填写,日期、名称、品名或用途、签章。(3)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发票必须盖有税务部门监制章 (公章: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任选其一)。(4)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5)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除本身具备复写功能的外,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并连续编号(6)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7)在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款收据的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8)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9)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确需借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20.《会计法》对审核凭证的具体规定?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 21.原始凭证填写错误,如何纠正? 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必须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重开。 22.《会计法》对记帐凭证填制的基本要求,发生错误如何更正? 当年内发现错误,可以红字注销;如果发现以前年度的记账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编制一张更正的记账凭证。 23.一张原始凭证有两个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如何处理? 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 24.实行电算化的单位,谁在机制记帐凭证上签章? 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者签字。 25.审核记帐凭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是否附有原始凭证(2)是否填写齐全(3)是否正确(4)有无重号、漏号现象。 26.会计法要求各单位设立哪些会计帐簿?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27.会计帐簿登记的基本要求? (1)必须依据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2)用红色墨水记账:冲账、冲销错误记录、登记减少数、登记负数余额、其他(3)如果发生跳行、隔页会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28.对对账的要求?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相符 29.哪些帐簿必须每日结出余额?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0.(半)年度帐务报告有哪几部分构成?(1)会计报表(2)会计报表附注(3)财务情况说明书 31.《会计法》对结账日是如何规定的? 不得提前或者延迟,年度结账日为公历年度每年的12月31日(报告期最后一天为结账日) 32.国有企业应向职工代表会公布的帐务报告中重点说明的问题有哪些? (1)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2)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3)重大的投资、融资和资产处置决策及其原因的说明 33.财产清查中,应对哪些事项进行清查核实? 对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债权债务进行清查核实 34.谁在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上签章,要求如何? 企业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还应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签章 35.会计档案包括哪些内容,不包括哪些内容? 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不包括:各单位的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 36.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在财会科保管时间多长?一年 37.原始凭证及会计档案对外借出由谁批准,如何办理? 需借原始凭证,由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原件不得借出,可以提供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38.会计档案保管期限有几种?计算方法是如何规定的(举例)? 两种:永久和定期;永久:永久保存;定期:保管期限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是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例:1992年3月28日,甲→乙 发票 5年 (C) A.97年3月27日 B.97年3月28日 C.97年12月31日 D.98年1月1日 因为会计终了第一天为93年1月1日,所以为97年12月31日. 39.企业的会计档案哪些需永久保管?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40.会计档案的销毁程序?(谁编制清册?谁签署意见?谁监销?) 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意见,会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进行审查和鉴定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单位负责人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监销:销毁会计档案时,单位的档案部门和财务会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还应当有同级财政、审计部门派人监销; 41.哪些会计档案保管期满不得销毁? 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也不得销毁。 42.单位交接会计档案,谁负责监交?双方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 43.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是谁?监督对象是什么?各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经济活动。 44.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1)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相互分离相互制约(2)重大经济事项(3)财产清查(4)内部审计 45.政府监督的主体是谁?监督的对象是什么? 主体:主要是财政部门,除财政部门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 监督对象:会计行为 46.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内容是什么? (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2)是否真实、完整(3)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4)是否具备从业资格 47.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是什么? (1)审计报告(2)验资报告(3)有关报告(4)其他 48.谁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有权实行再监督?财政部门 49.对将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或被检举人的行为如何处理? 由所在单位或有关单位会计法给予行政处分 50.单位负责人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是什么?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承担最终责任 51.会计机构或会计人员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 (1)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2)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52.《会计法》对会计机构的设置作了哪些规定? 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53.代理记帐的业务范围? (1)进行会计核算(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54.代理记帐中委托人的义务? (1)应当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3)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4)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55.代理记帐中从业人员的义务? (1)按照合同办理(2)商业秘密保密(3)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应当拒绝(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 56.会计机构负责人任职条件中对专业技术资格和工作经历如何规定? 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57.从事会计工作最基本条件是什么?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58.哪些岗位不属于会计岗位?档案人员、收银员、审计人员、收费员、医院药房的记帐人员 59.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遵守会计和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60.会计证以什么方式取得,谁有资格免试部分科目的考试? 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方式取得;国家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61.违法违纪单位构成犯罪的会计人员几年内不得取得会计证?5年内(含5年) 62.构成与会计职务有关的犯罪应如何处理? 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63.会计证的管理原则是什么?管理机关是谁?实行何种登记制度? 管理原则是属地管理;管理机关是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制度是(1)上岗注册登记90天内(2)离岗登记(3)调转登记(4)变更登记 64.会计继续教育对象?每年参加培训时间有多长? 对象: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 65.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几级?考试级别是几级?考试制度从哪一年开始?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三级,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考试级别是两级,对初级、中级会计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从1992年3月开始。 66.会计岗根据什么设置?应符合什么制度的要求? 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应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 67.出纳不得兼任哪些岗位? 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68.会计人员回避制度的含义? 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69.为什么会计人员离岗时要办理交接工作,什么情况下办理? (1)会计工作前后衔接(2)防止由于会计人员的更换出现账目不清、财务混乱(3)分清移交人员和接管人员责任的有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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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果儿小YO

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1)会计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如1999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会计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简称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简称注册会计师法).(2)会计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拟订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3)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指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会计部门规章是根据《立法法》规定的程序,由财政部制定,并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的制度办法,如以财政部第26号部长令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和以财政部第33号部长令签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发布的制度办法,如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的38项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财政部与国家档案局联合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4) 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与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地方性会计法规。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并公布.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有特殊要求的行业,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具体办法或者补充规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可以依照《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三)会计人员的管理(1)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2)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以及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四) 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单位内部会计工作管理的责任主体是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会计核算我国会计法律制度对会计核算的原则、会计资料基本要求以及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产清查、会计档案管理等作出了统一规定。1、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包括:真实性要求、相关性要求、明晰性要求、可比性要求、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要求、重要性要求、谨慎性要求、及时性要求。2、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包括:(1)依法建立账册(2)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3)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4)明确会计核算内容(5)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6)以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我国规定的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号止。(7)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8)会计电算化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9)正确使用会计文字记录。我国境内所有单位会计记录文字都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区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组织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3、会计凭证(详见《会计基础》)会计监督(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概念单 位内部会计监督是指为了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其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率,而在单位内部采取的一系列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制度和方法.2.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和对象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3.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3)财产清查的 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4.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权?(1)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2)发现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不相符的,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有权自行处理的,应当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1.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概念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要是指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单位和单位中相关人员的会计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发现的违法会计行为实施的行政处罚,是一种外部监督.2.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主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对违法会计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如《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务机关有权检查纳税人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3.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的对象和范围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检查的对象是会计行为,并对发现的有违法会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违法会计行为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违反《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行为.财政部门对各单位下列事项实施监督:(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2)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此外,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财政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进行监督.(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1.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的概念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主要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的审计,鉴证的一种监督制度.此外,单位和个人检举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也属于会计工作社会监督的范畴.2.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承办下列审计业务:(1)审查企业财务 会计报告,出具审计报告;(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会计机构的设置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对于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单位,应当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二)代理记账1.代理 记账的概念代理记账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会计业务.委托人是指委托代理记账机构办理会计业务的单位.代理记账机构是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2.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代理记账机构可以接受委托,受托办理委托人的以下业务:(1)根据委托 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2) 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代理记账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外提供.(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3.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的义务(1) 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3) 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4.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3)对委托人示意其作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三) 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概念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是指在一个单位内具体负责会计工作的中层领导人员.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四)会计从业资格1.会计从业资格的概念会 计从业资格是指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下列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在中国大陆境内从事会计工作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人员以及外籍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2)出纳;(3)稽核;(4) 资本,基金核算;(5)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6)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8) 总账;(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10)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3.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1)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省,自治区,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铁道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负责组织实施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2)会计从业资格报名条件.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3)会计从业资格部分考试科目免试条件.申请人符合基本报名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或者珠算五级).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1) 上岗注册登记.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向单位所在地或所属部门,系统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注册登记.(2)离岗备案.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 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备案.(3)调转登记.持证人员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按规定要求办理调转登记.(4)变更登记.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发生变更的,应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登记.5.会计人员继续教育(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概念和特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指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持续接受一定形式的,有组织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活动,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和保持其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一是针对性,即针对不同对象确定不同的教育内容,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解决实际问题;二是适应性,即联系实际工作需要,学以致用;三是灵活性,即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方法,形式等方面具有灵活性.(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技能训练和职业道德等.(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和学时要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以接受培训为主,在职自学是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补充.会计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五)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1.会计专业职务会计 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技术等级.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高级会计师为高级职务,会计师为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为初级职务.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三个级别.初级,中级会计资格的取得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制度.(六)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会计工作岗位是指一个单位会计机构内部根据业务分工而设置的职能岗位.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七) 会计人员回避制度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八)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1.交接的范围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或者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与接管人员办理工作交接手续.2.交接的程序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时,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3.交接人员的责任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会计资料移交后,如发现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所发生的问题,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六,法律责任违 反《会计法》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关规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的种类包括:责令限期改正;罚款;行政处分;吊销会计从 业资格证书;追究刑事责任.七,会计法律制度案例分析通过具体案例,分析,归纳从事会计工作应当了解,掌握的会计法律制度基本规定,以及掌握会计法律制度与做好会计工作的关系;分析,判断会计行为合法与违法的界限及理由,以及违法会计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分析,判断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社会监督,政府监督三者的区别和联系;分析,判断会计人员在会计监督中的职责权限;分析,归纳会计人员如何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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