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答数

    4

  • 浏览数

    286

张轶群123
首页 > 会计资格证 > 视同销售的情况初级会计

4个回答 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浮生若梦圈

已采纳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下列行为应当视同销售:⑴增值税中视同销售的确认。《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8种行为视同销售: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②销售代销货物;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视同销售的情况初级会计

255 评论(10)

秀之美adahe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2、销售代销商品。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相关机构设在不同县(市)的,由不同的税务局来管理,脱离了原税务局的管辖范围,应视同于发生了销售行为,应征收增值税。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132 评论(11)

小兔菲宝宝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扩展资料

如果有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就牵涉到该种利益是从外部流入的才可,该种行为体现的应该是企业与外部的关系。如果行为体现的是企业自己内部的关系,则谈不上有“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视同销售行为属于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业务,从表面上看,大多没有发生直接的现金流入,但并不等于它们不包含有“经济利益的流入”的本质,只是这个过程复杂一些而已。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视同销售

167 评论(13)

enjoyduola

税法中视同销售的情况 :

1、所得税视同销售:

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应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2、消费税视同销售行为:

纳税人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以及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3、营业税视同销售行为:

①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②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

4、土地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

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的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债、换取其他单位或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视同销售房地产。

5、资源税视同销售行为:

视同销售的自产自用产品,包括用于非生产项目和生产非应税产品两部分。

《营业税条例细则》第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一)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二)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自建行为;(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拓展资料:

视同销售: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会计上都有视同销售的概念,但是他们的范围是不同的。

增值税上的视同销售:本质为增值税“抵扣进项并产生销项”的链条终止,比如将货物用于非增值税项目,用于个人消费或者职工福利等等,而会计上没有做销售处理;

企业所得税上的视同销售:代表货物的权属发生转移,而会计上没有做收入处理

会计上的视同销售:是指没有产生收入但是视同产生收入了。

参考资料:视同销售_百度百科

274 评论(15)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