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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问的是初级会计经济法中医保报销的相关内容吗,具体回答如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定比例的医疗保险费,参保人因患病和意外伤害而就医诊疗,邮疗保险基金支付其一定医疗费用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1、职了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医疗报销的主要是指是在医院看病、用药、住院、手术等,可以通过医保卡按照相关规定可以进行医药费用的报销,城镇医疗保险比较专一,项目规模和覆盖面较大,但其在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方面赔付有限,这个时候笔者建议参保人可另行购买商业大病医疗补充保险与社保进行组合的方式,来减轻自己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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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病种医疗费报销 1、所需资料:(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2)珠海定点医疗机构三级或二级医院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7)如代办则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2、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3、注意事项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附:门诊报销病种目录、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明细表 (一)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冲兑(简称冲卡)办理 一、所需资料1、社会保障卡;2、门诊就医病历及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3、医疗费用收据;4、付方或电脑打印费用明细清单。二、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 (三)市内住院费用结算 1、所需资料:(1)参保职工在本市住院时,向医院出示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即可直接在医院结算住院费用(已参保暂未拿到社会保障卡的,提供身份证并告知医院是参保职工);(2)如已用现金支付的,需提供以下资料:a、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b、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住院收费收据原件;c、医院电脑打印的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原件;d、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e、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f、大病医疗需提供单位证明原件;g、如代办则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2、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可申请市内住院现金报销:(1)补缴医疗保险欠费后,可报销补欠时段的市内住院费用;(2)女职工生育时合并疾病发生的市内住院费用;(3)规定范围内其他不能及时与医院结算的医疗费用。3、注意事项:(1)单位参保职工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参保职工(中断缴费2个月或以上再次缴费的,视同新参保)不满6个月的,可报销住院医疗费最高限额为5个月上年度职工月人平均工资(含起付标准和个人自付部分,下同);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不满1年的,最高报销限额为15个月上年度职工月人平均工资;连续缴费满1年以上(含1年)的,在一个社保年度内,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2)参保职工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的起付标准分别是: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同一社保年度内多次住院,自付起付标准超过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10%时,超过部分的费用可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在职职工报销比例为50%,退休职工为70%;(3)职工住院基本医疗费在起付标准以上至4.5万元以下的,在职职工报销92%,退休职工报销94%;在4.5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的,报销90%。(4)各定点医院不能因职工的住院费用超过社保中心核定的住院平均定额而要求职工出院,否则属于违规行为。4、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 20060906市内住院报销流程图.doc (四)市外转诊申请及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1、所需资料:(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2)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住院收费收据原件;(3)医院电脑打印的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原件;(4)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5)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6)《珠海市参保职工市外转诊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7)如代办则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2、申请人首先按以下规定办理申请市外转诊手续:(1)市三级医院副主任以上医师提出申请,经医务科长审核,院长签字同意;(2)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医疗保险待遇审核部门核准。3、申请人经批准到市外就医诊治的,其医药费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凭所需资料到本市医保经办机构报销。4、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报销,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 5、注意事项(1)市外转诊的起付标准为800元,医保基金支付的报销比例为核准医疗费用的90%。(2)申请市外转诊的只能到省一级定点医院就诊。(3)转院住院时间超过60天的,须凭住院病情简介到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医保科办理延期手续。 20060906市外住院报销流程图.doc (五)市外急诊医疗费用报销 1、所需资料:(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2)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住院收费收据原件;(3)医院电脑打印的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原件;(4)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5)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6)住院病历或首次病程记录的复印件(医院盖公章);(7)单位证明原件;(8)如代办则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2、参保职工到异地患病属急诊的,可到当地公办医院就医,费用先由个人垫支,再凭所需资料到本市医保经办机构报销。3、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按市外急诊报销:(1)参保职工到异地出差期间患病属急诊的;(2)参保职工到异地探亲期间患病属急诊的;(3)参保职工到异地休假旅游期间患病属急诊的。4、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 5、注意事项市外急诊住院费用的起付标准比市内同等级医院增加100元,报销比例为核定医疗费用的90%。 (六)长住异地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一、所需资料:1、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2、疾病诊断证明;3、住院费用明细表和出院小结;4、医疗费用收据。二、申请人带齐所需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 三、长住异地参保人员必须先按以下规定办理异地申请1、长住异地工作一年以上的工作人员需填写《珠海市医疗保险参保单位长住异地工作人员表》,单位加注意见、盖章。2、个人参保的,需填写《珠海市医疗保险参保单位长住异地工作人员表》。3、退休职工异地定居一年以上的,需填写《珠海市医疗保险退休人员长住异地申请表》,由职工原单位或本市所属居委会加注意见、盖章。4、经办人员对表格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批准并备案。 四、长住异地参保职工在住(驻)地就医,选定两家住(驻)地的医保定点医院。在本市发生的住院费用按市内住院费用结算办法结算。 (九)住院期间他院检查报销时须提供的资料 1、本人医疗卡、身份证原件;2、珠海市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结算单原件及复印件;3、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住院收费收据原件(他院检查);4、珠海市医疗保险特殊检查(治疗)申请表原件;5、如代办则提供代人身份证原件。 (十)门诊震波碎石费用报销须提供的资料 1、身份证或医疗卡的原件;2、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3、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4、珠海市医疗保险特殊检查(治疗)申请表原件;5、如代办则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