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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琳琳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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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骏马飞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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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现阶段,很多报考2021年中级会计职称的考生已经着手准备起来了,在初始阶段,需要我们进行基础考点的复习,可以从教材入手,学习基本的理论知识,当然,中级会计考试考点有很多,需要我们一点点积累起来,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2021中级会计职称基础考点: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赶紧来学习一下。

(一)金融负债后续计量原则:

企业应当按照以下原则对金融负债后续计量: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不扣除将来结清金融负债时可能发生的交易费用。

2.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或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并将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应当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定的金额。

(2)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3.上述金融负债以外的金融负债,应当按摊余成本后续计量。

(二)金融负债后续计量的会计处理:

1.对于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金融负债,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利得或损失,除与套期保值有关外,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2.以摊余成本或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摊销、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金融负债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相关的利得或损失的处理,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关于2021中级会计职称基础考点: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就介绍到这里了,在基础考点学完以后,希望大家把对应练习题也能做起来,如果不知道如何备考可以查看中级会计职称报考指南,相信对你会有所帮助。

泰安中级会计考试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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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蒸鸡蛋

证券法律制度的内容真共包括三部法律(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证券主要分为:股票、债券、存托凭证、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产品、认股权证、期货、期权。

199 评论(11)

L..好菇凉

证券的法律制度,中级会计经济法:公司法律制度

267 评论(14)

宁波的的汤圆

中级会计师考试第二年考生需要在报名期间内重新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系统,通过“考试报名”功能确认考试的报名信息和照片是否需要修改和重新上传,确认无误后可以选择考试科目及缴费并完成考试报名。中级会计考试时间完成中级会计师考试的报名后,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期间内通过“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系统中的“准考证打印”功能打印出准考证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等资料按时至现场考试。参加中级会计师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后才能获得中级会计师资格的证书。中级会计师含金量高吗中级会计考试是需要再连续的两年内通过,如果你第一年报名的通过了,然后第二年继续通过剩下的考试就可以了,不用再重新报名;但是你第一年没考过,那么你第二年就要重新报名了。中级会计师取消2年3门

255 评论(10)

Joey玖玖

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一共有三科目,经济法这一门涉及相关的法律法规,难度不是特别大。今天学姐给大家整理了重要的考点。证券法律制度的内容真共包括三部法律(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今天我们一起学习证券相关的内容。

1。证券的概念与分类

(1)证券的概念

证券是以证明或设定权利为目的所做成的一种书面凭证,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①广义的证券,是证明持券人享有一定的经济权益的书面凭证,包括资本证券、货币证券、商品证券。

②狭义的证券,仅指资本证券,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本节所要介绍的证券。

(2)证券的分类

①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上发行和流通的证券主要分为:股票、债券、存托凭证、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产品、认股权证、期货、期权。

②认股权证与期货、期权属于金融衍生产品,其中认股权证是证券型衍生产品,期货、期权属于契约型衍生产品,它们具有保值和投机双重功能。

2。证券市场

(1)证券市场的结构

证券市场是指证券发行(即“一级市场”)与交易(即“二级市场”)的场所。

①交易所市场

目前我国的交易所市场,主要由两个交易所、四个板块构成,详见下表:

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即“新三板”)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要是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在准入条件上不设财务门槛,申请挂牌的公司可以尚未盈利,只要股权结构清晰、经营合法规范、公司治理健全、业务明确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经主办券商推荐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但挂牌公司必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2)证券市场的主体

证券市场的主体是指参与证券市场的各类法律主体,包括证券发行人、投资者、中介机构、交易场所以及自律性组织和监管机构等。

①证券发行人,包括公司、企业、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等。

②投资者,包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③证券中介机构,包括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经营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

④证券交易场所,如上交所、深交所等。

⑤证券自律性组织,如证券业协会、交易所协会等。

⑥证券监管机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3、证券活动和证券监管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3)守法原则。

(4)分业经营、分业管理原则。

(5)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原则。

(6)监督管理与自律管理相结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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