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买吃买吃买
票据到期值=票据面值=票据利息(面值*票据利率*票据期限)=10000*(1+6%/2)=11200万票据贴现息=票据到期值*贴现息*贴现期=11200*9%/3=336万。
票据贴现净值=票据到期值-票据贴现息=11200-336=10864。到银行贴现和贴息
借:银行存款10861万 财务费用336万贷:应收票据 11200万
贴现是收款人将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后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按票面金额扣去自贴现日至汇票到期日的利息以将剩余金额支付给持票人。商业汇票到期,受让人凭票向该汇票的承兑人收取款项。
按贴现利息支付方式,可以分为:
1、卖方付息:即贴现利息由卖方支付的票据贴现行为。贴现申请人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我行申请办理贴现时,贴现利息由我行直接从拟支付给贴现申请人的贴现款项中一次性扣收。
2、买方付息:即贴现利息由买方支付的票据贴现行为。贴现申请人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我行申请办理贴现时,贴现利息由我行向买方收取,并将全额贴现票款支付给贴现申请人。
3、协议付息:即贴现利息由买卖双方协商,分担支付据贴现利息的票据贴现行为。贴现申请人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我行申请办理贴现时,我行收取应由买方支付的贴现利息,再从拟支付给贴现申请人的贴现款项中一次性扣收应由卖方支付的贴现利息后,将贴现票款支付给贴现申请人。
扩展资料
贴现是收款人将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后转让给受让人,受让人按票面金额扣去自贴现日至汇票到期日的利息以将剩余金额支付给持票人。商业汇票到期,受让人凭票向该汇票的承兑人收取款项。
远期汇票经开具后,汇票持有人在汇票尚未到期前在贴现市场上转让,受让人扣除贴现息后将票款付给出让人的行为或银行购买未到期票据的业务。
一般而言,票据贴现可以分为三种,分别是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
贴现:指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的票据行为,是持票人向银行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转贴现:指商业银行在资金临时不足时,将已经贴现但仍未到期的票据,交给其他商业银行或贴现机构给予贴现,以取得资金融通。
再贴现:指中央银行通过买进商业银行持有的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商业银行提供融资支持的行为。
贴现的性质:贴现是银行的一项资产业务,汇票的支付人对银行负债,银行实际上是与付款人有一种间接贷款关系。
贴现的利率:在人民银行现行的再贴现利率的基础上进行上浮,贴现的利率是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能超过现行的贷款利率。
贴现利息的计算:贴现利息是汇票的收款人在票据到期前为获取票款向贴现银行支付的利息,计算方式是:贴现利息=贴现金额x贴现率x贴现期限
我国的票据市场通过票据的签发承兑、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等业务把企业、商业银行、中央银行有机地联系在一起, 从而有效地传导货币政策。
按贴现利息支付方式,可以分为:
1、卖方付息:即贴现利息由卖方支付的票据贴现行为。贴现申请人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我行申请办理贴现时,贴现利息由我行直接从拟支付给贴现申请人的贴现款项中一次性扣收。
2、买方付息:即贴现利息由买方支付的票据贴现行为。贴现申请人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我行申请办理贴现时,贴现利息由我行向买方收取,并将全额贴现票款支付给贴现申请人。
3、协议付息:即贴现利息由买卖双方协商,分担支付据贴现利息的票据贴现行为。贴现申请人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我行申请办理贴现时,我行收取应由买方支付的贴现利息,再从拟支付给贴现申请人的贴现款项中一次性扣收应由卖方支付的贴现利息后,将贴现票款支付给贴现申请人。
按核算主体及目的分类
按核算主体及目的不同可分为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
预算会计:以实现公共职能为目的,以公共资产为核算对象,以公共事务为核算依据,以公共业务成果为主要考核指标,其具有“公共性”、“非营利性”、“财政性”的特点。是适用于各级政府部门、行政单位和各类非营利组织的会计体系。
财务会计:以营利为目的的经济实体为核算对象,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改善企业内部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服务。是适用于各类企业及营业性组织的会计体系。
按报告对象分类
按其报告的对象不同而分为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
财务会计:编制财务报表,为企业内部和外部用户提供信息。财务会计的信息是提供广泛的用户。其重点在于报告财务状况和营运状况,主要是对外部提供参考。
管理会计:主要是对企业的管理层提供信息,作为企业内部各部门进行决策的依据。没有标准的模式、不受会计准则的控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贴现
吉吉狼外婆小号
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企业按照固定的定额标准取得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否则应当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例17—1)甲企业为一家储备粮企业,20×7 年实际粮食储备量1 亿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财政部门按照企业的实际储备量给与每季度每斤0.039 元的粮食保管费补贴,于每个季度初支付。20×7 年1 月l0 日,甲企业收到财政拨付的补贴款。(1)20×7 年1 月1 日,甲企业确认应收的财政补贴款借:其他应收款 3900000贷:递延收益 3900000(2)20×7 年1 月10 日,甲企业实际收到财政补贴款借:银行存款 3900000贷:其他应收款 3900000(3)20×7 年1 月,将补偿1 月份保管费的补贴计入当期收益借:递延收益 l300000贷:营业外收入 130000020×7 年2 月和3 月的分录同上(例17—2)乙粮食储备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和有关主管部门每季度下达的轮换计划出售陈粮,同时购入新粮。为弥补乙企业发生的轮换费用,财政部门按照轮换计划中规定的轮换量支付企业0.02元/斤的轮换费补贴。乙企业根据下达的转换计划需要在20×7 年第一季度轮换储备粮1.2 亿斤,款项尚未收到。(1)20×7 年1 月按照轮换量1.2 亿斤和国家规定的补贴定额0.02 元/斤,计算和确认其他应收款240 万元借:其他应收款 2400000贷:递延收益 2400000(2)20×7 年1 月,将补偿1 月份保管费的补贴计入当期收益借:递延收益 800000贷;营业外收入 80000020×7 年2 月和3 月的分录同上(例17—3)丙企业生产一种先进的模具产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该企业的这种产品适用增值税先征后返政策,即先按规定征收增值税,然后按实际缴纳增值税额返还70%。20×1 年1 月,该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 第十七章 政府补助212企业实际缴纳增值税额120 万元。20×1 年2 月,该企业实际收到返还的增值税额84 万元。20×1年2 月,丙企业实际收到返还的增值税额时借:银行存款 840000贷:营业外收入 840000(例17—4)20×7 年3 月,丁粮食企业为购买储备粮从国家农业发展银行贷款2000 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6%。自20×7 年4 月开始,财政部门于每季度初,按照丁企业的实际贷款额和贷款利率拨付丁企业贷款利息,丁企业收到财政部门拨付的利息后再支付给银行。(1)20×7 年4 月,实际收到财政贴息30 万元时借:银行存款 300000贷:递延收益 300000(2)将补偿20×7 年4 月份利息费用的补贴计入当期收益借:递延收益 100000贷:营业外收入 10000020×7 年5 月和6 月的分录同上。企业对于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视情况不同计入当期损益,或者在项目期内分期确认为当期收益。(例17—5)A 公司20×6 年12 月申请某国家级研发补贴。申请报告书中的有关内容如下:本公司于20×6 年1 月启动数字印刷技术开发项目,预计总投资360 万元、为期3 年,已投入资金120万元。项目还需新增投资240 万(其中,购臵固定资产80 万元、场地租赁费40 万元、人员费100万元、市场营销20 万元),计划自筹资金120 万元、申请财政拨款120 万元。20×7 年1 月1 日,主管部门批准了A 公司的申请,签订的补贴协议规定:批准A 公司补贴申请,共补贴款项120 万元,分两次拨付。合同签订日拨付60 万元,结项验收时支付60 万元(如果不能通过验收,则不支付第二笔款项)。(1)20×7 年1 月1 日,实际收到拨款60 元借;银行存款 600000贷:递延收益 600000(2)自20×7 年1 月1 日至20×9 年1 月1 日,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分配递延收益(假设按年分配)借:递延收益 300000贷:营业外收入 300000(3)20×9 年项目完工,假设通过验收,于5 月1 日实际收到拨付60 万元借:银行存款 600000贷:营业外收入 600000(例17—6)20×6 年9 月,B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为其自主创新的某高新技术项目申报政府财政贴息,申报材料中表明该项目已于20×6 年3 月启动,预计共需投入资金2000 万元,项目期2.5 年,已投入资金600 万元。项目尚需新增投资1400 万元,其中计划贷款800 万元,已与银行签订贷款协议,协议规定贷款年利率6%,贷款期2 年。经审核,20×6 年11 月政府批准拨付B 公司贴息资金70 万元,分别在20×7 年10 月和20×8 年10 月支付30 万元和40 元。(1)20×7 年10 月实际收到贴息资金30 万元借:银行存款 300000贷:递延收益 300000(2)20×7 年10 月起,在项目期内分配递延收益(假设按月分配)借:递延收益 25000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 第十七章 政府补助213贷;营业外收入 25000(3)20×8 年10 月实际收到贴息资金40 万元借:银行存款 400000贷:营业外收入 400000
周一小姐
财政补助收入的主要账务的正确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税法规定了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税法规定了财政拨款、实务中理解偏差较大。目前政府为了实行其职能,或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中央和地方政府常常会给企业一定的资金和实物帮助,既有无偿的也有有偿的,不少企业都理解为财政拨款,列入不征税收入项目,侵蚀的企业所得税的税基,也给自身带来了税务风险。以下是我收集的关于财政补助收入的主要账务的正确处理内容,欢迎大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税法规定了不征税收入。 针对上述情况,笔者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准则),谈谈政府对企业补助收入如何进行走账,结合税法进行纳税纳税调整,汇算清缴以纳税人为主,企业纳税人做好纳税调整。目前尚未实行准则的企业,建议涉及政府补助收入的核算,走账时可参照使用,因为在准则前的相关会计制度和通则,对政府补助收入涉及极小,不适应当前会计核算的需要。 企业取的财政拨款,是和事业单位不同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确认收入,同时税前扣除的确认一般应遵循以下税法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相关性原则、确定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对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皆应按照税法规定的其他收入确认收入,并调整应纳税所得额。(一)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会计核算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例1:A企业仓库,20×8年实际国家储备粮油糖储备量1.2亿斤。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财政部门按照企业的实际储备量给予每斤0.001元的粮食保管费补贴,于每个季度初支付。20×8年1月10日,A企业收到财政拨付的补贴款。 A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8年1月1日,A企业确认应收的财政补贴款: 借:其他应收款 120000 贷:递延收益 120000 (2)20×8年1月10日,A企业实际收到财政补贴款: 借:银行存款 120000 贷:其他应收款 120000 (3)20×8年1月,将补偿1月份保管费的补贴计入当期收益: 借:递延收益 10000 贷:营业外收入 10000 20×8年2月和3月的分录同上。 例2:C企业是客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公共广场部分不征税,该企业的适用土地使用税先征后退政策,经计算按实际缴纳先征后退70%。20×9年1月,该企业实际税额152万元。20×7年2月,该企业实际收到退还的土地使用税额106.4万元。 C企业实际收到返还的税额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 064 000 贷:营业外收入1 064 000 以上例子都是企业已经发生了费用支出,政府对发生的费用给予补偿,例1中,发生的保管费用已在营业费用扣除,企业计算利润总额已扣除;还有财政贴息,发生利息费用已计入财务费用,企业计算利润总额已扣除;例2中,企业支付土地使用税已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企业计算利润总额已扣除;税前扣除的确认一般应遵循税法规定确认原则,配比原则规定同一项支出,不得将未发生的费用进行扣除,企业发生的费用,得到政府的补偿,一笔支出,加上取得的收入,两项一加一减,差额计利润总额,无需再进行纳税调整。如果单纯地认定财政拨款作为不征税收入,从收入总额中扣除,违背了配比原则,从而也违背其他四项原则。 (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直接确认为当期收益,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例3:20×7年12月,某化工园区一公司,经环保部门整治,需购置一台环保设备,预计价款为500万元,省财政可给予补助,按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提出补助210万元的申请。20×8年3月1日,政府批准了甲企业的申请并拨付甲企业210万元财政拨款(同日到账)。20×8年4月30日,甲企业购入不需安装环保设备,实际成本为480万元,使用寿命1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假设无残值)。20×9年4月,甲企业出售了这台设备,取得价款12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 甲企业的账务处理如下: (1)20×8年3月1日实际收到财政拨款,确认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2 100 000 贷:递延收益2 100 000 (2)20×8年4月30日购入设备: 借:固定资产4 800 000 贷:银行存款4 800 000 (3)自20×8年5月起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月末)计提折旧,同时分摊递延收益: ①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40 000 贷:累计折旧40 000 ②分摊递延收益(月末): 借:递延收益17 500 贷:营业外收入17 500 (4)2015年4月出售设备,同时转销递延收益余额: ①出售设备: 借:固定资产清理960 000 累计折旧3840000 贷:固定资产4800000 借:银行存款1200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960000 营业外收入240000 ②转销递延收益余额: 借:递延收益420000 贷:营业外收入420000 是政府补助形成企业当期的资产,不应在当期全部确认收入,如果在取得收入当期取得收入,直接计入收入总额,不符合收入确认原则,有失公正,会导致两种情况的发生,第一,企业当期有应纳税所得额,再加上直接计入的政府补助收入,会加大企业的纳税负担,第二,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红字较大,并在以后五年内有应纳税所得额,会导致各年税收收入不均衡,甚至有被抵消的可能。例3中,企业应分期确认政府补助收入,在做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不再做调整。如果当期政府补助收入补助给企业拆除的资产,作为财产损失的减项,超过政府补助收入部份的财产损失,按照国家税务总局13号令和相关税法规定,报税务机关审批扣除,未超过则作收益。 不论是补助费用和资产也有例外事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87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通知如下: 第一、对企业在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一)企业能够提供资金拨付文件,且文件中规定该资金的专项用途; (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第二、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三、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重新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收入总额;重新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符合财税[2009]87号规定第一款规定的,在会计账务上应作“营业外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作为不征税收入;根据第二款规定在后续计量中,发生的与其相关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从法定扣除费用中扣除;第三款规定是对前二款的特殊处理,直接根据实际发生情况,依具体情况,在会计核算中做相反核算,应纳税所得额也作相反核算。 (三)减税、免税和其他政府补助收入 这里所讲的减税、免税是除企业所得税以外的其他他所有税费的减免。企业收到的增值税返还与资产无关,也不是为了未来发生耗费取得的补助,故在取得时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准则中规定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政府补助。此说法再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笔者不与其苟同。应根据不同的税种和企业的核算情况,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进行调整。其他政府补助收入,是上述以外政府给予企业的补助收入,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例4:某软件企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适用增值税即征退政策,按实际缴纳增值税额退还70%。20×8年1月,该企业实际缴纳增值税额200万元。20×8年2月,该企业实际收到返还的增值税额140万元时,应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A.借:银行存款1400000 贷:营业外收入1400000 企业收到的增值税返还与资产无关,也不是为了未来发生耗费取得的补助,故在取得时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 例5:某企业2008年转让使用过的小轿车,原价30万元,已提折旧5万,现以35万元售出。 取得转让收入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25 累计折旧 5 贷:固定资产30 借:银行存款 35万 贷:固定资产清理33.654万(35万÷1.04)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346万(35万÷1.04×4%) ②交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346万 固定资产清理 8.654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0.673万 ----- ——转让收益 8.654 银行存款 0.673万 从个例可以看出,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政府补助。不符合相关的税法规定,背离了会计财务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的可靠性原则,没有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和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不能保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例5中,如果直接按税率的4%的`一半计提应缴增值税,虽然不会影响当期就纳税所得额,但不能完整反映此项销售业务的全过程,有悖会计核算的原则,也不能反映国家减免税的根本宗旨。如果企业对直接免税的不计提,也不会影响应纳税所得额,不利于税务机关有效地进行税收管理。如果是应计入相关费用和损失的价内流转税和财产行为税,更应确认应税收入,这样有效防止企业重复扣税。 例6:某县为了支持企业出口创汇,规定年度内每出口收现汇1美元,给予企业0.01元人民币的奖励,ABC轴承公司2008年度收现汇9000万美元,当地县政府给予90万的奖励。 与当地财政结算: 借:其他应收款 900000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900000 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900000 贷:其他应收款 900000 此项收入企业既不形成一项资产,又不发生费用,是政府给予的一笔额收入,应列入收入,如企业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应作纳税调整。但也要注意例外事项,如:.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民政福利企业享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的账务处理应该和例5相同,在企业所得税汇清缴时,应列入不征税项目;企业取得政府其他收入,如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级人民政府有指用途,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的账务处理应该和例5相同,在企业所得税汇清缴时,应列入不征税项目。 政府对企业间的债务豁免,准则中政府补助收入未作规范,在准则债务重组中,对企业和企业间的债务重组,规范了债务重组收益的,债务重组损失,债务人的会计处理原则: 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即“营业外收入”。债权人的会计处理原则: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支出);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营业外支出”;坏账准备的多提额抵减当期资产减值损失。 上述纳税纳税调整的立足点一是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一(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进行论述的。也可依据账务处理结合以上论述税法规定,运用计算公式二(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纳税调整增加额:超范围、超标准、未计少计;纳税调整减少额:不纳税、免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在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进行调增或调减。二是本文采用依据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不涉及地方性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综上所述.政府补助是无偿的。税收返还属于政府补助,应根据的具体账务处理,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切不可僵化,盲目性理解税法规定的不征税项目。 核算中做相反核算,应纳税所得额也作相反核算。;
BACCHUS周伯通
收到票据时 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帐款 拿到银行贴现时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贴现息) 贷:应收票据 贴现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360×贴现天数到期值=应收票据面值×(1+票据年利率×票据到期天数/360)
没事就做吃货
【会计分录】:
1、收到票据时,
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帐款
2、拿到银行贴现时,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贴现息) 贷:应收票据
【贴现息】:
等于票据到期值×贴现率/360×贴现天数
【到期值】:
等于应收票据面值×(1+票据年利率×票据到期天数/360)
【贴现释义】:拿没有到期的票据到银行或钱庄兑现或做支付手段,并由银行或钱庄扣除到期以前的利息,称贴现。
【概念】:
票据贴现可以分为三种,分别是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
贴现:指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银行的票据行为,是持票人向银行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转贴现:指商业银行在资金临时不足时,将已经贴现但仍未到期的票据,交给其他商业银行或贴现机构给予贴现,以取得资金融通。
再贴现:指中央银行通过买进商业银行持有的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商业银行提供融资支持的行为。
【贴现的性质】:贴现是银行的一项资产业务,汇票的支付人对银行负债,银行实际上是与付款人有一种间接贷款关系。
【贴现的利率】:在人民银行现行的再贴现利率的基础上进行上浮,贴现的利率是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但最高不能超过现行的贷款利率。
甜田心ttx
1、贴现利息=10000*7.2%/360*109=218 贴现净额=10000-218=9782 2、借:银行存款 9782 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218 贷:应收票据 100003、借:应收账款 10000 贷:银行存款 6000 短期借款 4000
优质会计资格证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