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jinshujie
事项1,不恰当。注册会计师可以根据审计过程中收集到的审计证据来修改原先确定的重要性,但是并不需要删除原记录的工作底稿内容。事项2,不恰当。审计工作底稿应当于审计报告日后的60天内要完成归档,审计报告日为4月18日,归档日为6月19日,超过了60天,因此不符合规定。事项3,不恰当。回函传真件也可以成为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只要当初获取传真件时注册会计师确认了发件人身份、并检查了电子回函的安全环境,电子回函是可以作为可靠的审计证据的。无需用原件替换传真件。另外,如果需要增加审计工作底稿,只能采用修改或增加的方式,而不能删除。

许多多000
(1)从上列迹象看,A公司这些行为的最终目的很可能是注计成本费用,达到虚增利润的目的;(2)上述问题应进行如下账务调整:A、将应计入当年财务费用的利息共计30万元计入了某项专项工程成本,减少工程成本,增加本期财务费用,会计分录为: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财务费用300000贷:在建工程300000B、当年管理用设备应计提折旧费用12万元未予以计提,重新计提折旧费用,会计分录为: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管理费用120000贷:累计折旧120000C、全年结转已销产品库存成本时,少转产品成本20万元,重新结转产品成本,会计分录为: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成本200000贷:库存商品200000上述调整共计金额=300000+120000+200000=620000,假如税法允许调整应交税费,则调减所得税金额=620000*25%=155000,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155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所得税155000税后利润620000-155000=465000,结转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会计分录: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465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465000
优质会计资格证问答知识库